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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
】
》5.0.1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点进行验收
】
》5.:0.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检查】点中有75%及以】。。上的:测点:符合合?格质量规定其—余的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
! 2 —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合格率应达到7!0%及以上其—余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
【
《 ?。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
,
5.0.【3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
【 2 《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
:。
5.《0,.4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
《 : 2 ?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
3】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
?。
《 5 ? 观:。。感质量验收的得分率!应达到70%—及以上?
:
5》.0.5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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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序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1的规定进行【记录;
】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2的规定—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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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3—的,。规定进行记录;
!
【 4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汇【总,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1的规【定进行记录;
【。
— 《 2)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2的》规定进行记录;【
! , 3)立井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3的规》定,进行记录;
—
! 4)斜井、巷】道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4的规定进【行记录;
》
?
《 5)硐室】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5的规—定进行记录;
【
【 6)运【输线路铺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6的规定进【行记录?
》
5.?0.6? 当煤矿井巷【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 1 经返—工重做的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
【
2 ! 不做处理就—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或经返修》处理后虽然改—变,了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
5.0.7 !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经安全评价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严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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