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GB40165-2021 建标库

5  —般安全要求

5.1  一般安全性的考虑

    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性从下列两种应用条件加以考虑:

      a)预期使用;

      b)合理可预见误用或滥用以及故障条件。

5.2  安全工作参数

    为确保电池和电池组在不同条件下的使用安全,应规定其安全工作条件,包括温度范围、电压范围和电流范围等参数。由于电池材料体系和结构的差异,其安全工作参数值可能不同。

    制造商应在相应规格书中至少标明表3中的信息。

5.3  标识和警示说明

5.3.1  标识要求

    应使用中文至少标明以下标识:

    ——产品名称、型号;

    ——额定容量、标称电压、充电限制电压;

    ——正负极性,使用“正、负”字样或“+、一”符号表示;

    ——制造商或商标。

    对于电池组,以上标识均应在本体上标明。

    对于电池,额定容量、型号和正负极性应在本体上标明,其余标识允许在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

    目测检查被测电池和电池组的标识,应符合以上要求。

5.3.2  警示说明

    电池组的本体上应有中文警示说明,例如:

禁止拆解、撞击、挤压或投入火中

若出现严重鼓胀,切勿继续使用

切勿置于高温环境中

    目测检查被测电池组的警示说明,应符合以上要求。

5.3.3  耐久性

    电池组本体上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应清晰可辨。

    本标准所要求的任何标识和警示说明应是耐久的和醒目的。在考虑其耐久性时,应把正常使用时对其影响考虑进去。

    通过检查、擦拭标识和警示说明来检验其是否合格。擦拭标识和警示说明时,应使用一块蘸有水的棉布用手擦拭15s,然后再用一块蘸有75%(体积比)的医用酒精的棉布用手擦拭15s,试验后,标识和警示说明仍应清晰,铭牌不应轻易被揭掉,而且不得出现卷边。

5.4  安全关键元器件

5.4.1  基本要求

    在涉及安全的情况下,电池、电池模块及电池组系统中的元器件,如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PTC)、热熔断体等,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或者符合有关元器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规范中与安全有关的要求。

    注:只有当某一元器件明确属于基于预定用途的某一元器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的适用范围内时,才能认为该标准是有关的。

5.4.2  元器件的评定和试验

    元器件的评定和试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a)当元器件已被证实符合与有关的元器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规范相协调的某一标准时,应检查该元器件是否按其额定值正确应用和使用。该元器件还应作为设备的一个组成部分承受本标准规定的有关试验,但不承受有关的元器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规范中规定的那部分试验。

      b)当元器件未如上所述证实其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时,应检查该元器件是否按规定的额定值正确应用和使用。该元器件还应作为设备的一个组成部分承受本标准规定的有关试验,而且还要按设备中实际存在的条件,承受该元器件标准规定的有关试验。

    注:为了检验元器件是否符合某个元器件的标准,通常单独对元器件进行有关试验。

      c)如果某元器件没有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规范,或元器件在电路中不按它们规定的额定值使用,则该元器件应按设备中实际存在的条件进行试验。试验所需要的样品数量通常与等效标准所要求的数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