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环境耐久性安全要求
5.5.1 抗磨性能
抗磨性能应符合表9的规定。
5.5.2 耐热性能
对于夹层安全玻璃和塑玻复合材料,试验后试样允许有裂口存在,但超出原边15mm、新切边25mm或超出裂口10mm的部分不应产生气泡或其他可视缺陷。
5.5.3 耐辐照性能
5.5.3.1 对于前风窗及驾驶员视区部位用贴膜玻璃,试验后试样除应符合GB/T 31849-2015中5.10的规定外,还应符合5.2.1的规定。
5.5.3.2 对于前风窗及驾驶员视区部位用夹层安全玻璃和塑玻复合材料,试验后试样应同时符合下列a)和b)的规定;对于其他部位用夹层安全玻璃和塑玻复合材料,试验后试样应符合b)的规定:
a)试验后可见光透射比与试验前可见光透射比的比值应不小于95%,且试验后的可见光透射比应不小于70%;
b)不应有变色、出泡、脱胶、浑浊或其他可视缺陷。
5.5.4 耐湿性能
试验后,试样应符合表10的规定。
5.5.5 耐温度变化性能
塑玻复合材料试验后,试样不应有裂纹、浑浊、脱胶或其他显著变化。
5.5.6 耐模拟气候性能
对于驾驶员视区部位用刚性塑料玻璃应同时符合下列a)~c)的要求;对于其他部位用刚性塑料玻璃应符合c)的要求:
a)试验后可见光透射比与试验前可见光透射比的比值应不小于95%,且试验后的可见光透射比应不小于70%;
b)划格试验切割值等级应至少为Gt1或Gt0;
c)不应出现气泡、分解、浑浊、显著变色或其他可视缺陷。
5.5.7 挥发性有机物
贴膜玻璃的膜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不大于0.05mg/c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