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玻璃安全技术规范GB9656-2021 建标库

5.5  环境耐久性安全要求

5.5.1  抗磨性能

    抗磨性能应符合表9的规定。

5.5.2  耐热性能

    对于夹层安全玻璃和塑玻复合材料,试验后试样允许有裂口存在,但超出原边15mm、新切边25mm或超出裂口10mm的部分不应产生气泡或其他可视缺陷。

5.5.3  耐辐照性能

    5.5.3.1  对于前风窗及驾驶员视区部位用贴膜玻璃,试验后试样除应符合GB/T31849-2015中5.10的规定外,还应符合5.2.1的规定。

    5.5.3.2  对于前风窗及驾驶员视区部位用夹层安全玻璃和塑玻复合材料,试验后试样应同时符合下列a)和b)的规定;对于其他部位用夹层安全玻璃和塑玻复合材料,试验后试样应符合b)的规定:

      a)试验后可见光透射比与试验前可见光透射比的比值应不小于95%,且试验后的可见光透射比应不小于70%;

      b)不应有变色、出泡、脱胶、浑浊或其他可视缺陷。

5.5.4  耐湿性能

    试验后,试样应符合表10的规定。

5.5.5  耐温度变化性能

    塑玻复合材料试验后,试样不应有裂纹、浑浊、脱胶或其他显著变化。

5.5.6  耐模拟气候性能

    对于驾驶员视区部位用刚性塑料玻璃应同时符合下列a)~c)的要求;对于其他部位用刚性塑料玻璃应符合c)的要求:

      a)试验后可见光透射比与试验前可见光透射比的比值应不小于95%,且试验后的可见光透射比应不小于70%;

      b)划格试验切割值等级应至少为Gt1或Gt0;

      c)不应出现气泡、分解、浑浊、显著变色或其他可视缺陷。

5.5.7  挥发性有机物

    贴膜玻璃的膜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不大于0.05mg/c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