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2  非!便携式机器安全【要求通?则 《 ? 4.2.1【  使用说》明 《    — 应使用图形符号】或标志提醒操—作者在工作开始前】应阅读?操作:说明书在产品使用】信息中应表述出足】够的提醒《操作者使《用安全的《信息 — , 4.2《.2  管路的布】置 :  —   产品在设计阶!段对各种《气,体、:液,压、水压管路的【布置应尽可能降低引!发,安全隐?患的危?险 《 , 4.2》.,3  控制系统【 : ? ,    控》制系:统的安全设计—应符:合GB?/,T 16855.】。1的规定《 4【.2.4  接【、卸钎(钻)杆机构! 《     接、】卸,钎(钻)杆机构【应安全可《靠如:人工接?、卸:钎(钻)《。杆应在说明资料【中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操作要求 ! ?4.2.5 — 标牌 !  :  非便携式—机器的?操作机构上应有指】示动作?的标:牌标牌不应使用有导!致操作者误解风险的!图形符号和标—志, 4.2!.6 ?。 视:野, ? ?    非便携式】机器的行驶、—。移位和作业位置应】具有良好的可—视性应保《证司机或操作者操作!。设备运行时不—会给自己或》其他人员带》来危险必要时应加装!光学:辅助装置《或采取其他措施 】 , , :。 4.?2,.,7  材料》 ,   【  非便携式机器】所,选用的?材料应对暴露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无害;应适【用于预定的》环境温?度制造商应在—。操作说明手册中【标明设备的设—。计使用温度》范围: 《 4.2.8【  软管和电—缆 【   ?。 软管和《电缆的布置应—避,免在:非便携式机器行驶】。、,。移位:时被岩石等物挡【。挂住制造商应在操】。作说明手册中提示】使用:者应注意非》便,携式:机器行驶、移位【。时防止挡挂软—管和电缆以》免产生拉《断,伤人的危险》。 —4.2.9  行】驶速度 】   ?  轮胎《式自行机器最大行】驶速度应不大于2】5km/h履带【式自行?机器最大行》驶速:度应不大于8—km/h 》  —   ?随行操?控的机器《最大行?驶速度应不大—于3.5km/【。h如果控制装—置位于机器的后部则!机器的倒车速度应不!大于3.5》km/?h 4.!2.1?0  制《动性能 】  :。   自行式机【器在规定的角度【坡道上?行走、?作,业和停机时应保证】刹车:可靠:。、转:弯灵活不应》有晃动、打滑或【失控等?现象 》 4.2.【1,1  稳定性— : , ,   《  非便携式机【。器的设计和制造应能!保证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稳定性如运!输、移位行走、作】。业(运行)、停车等!保证没有倾》翻或陷?落的危险《 ? ,     非便携!式机器的设计应【使其:。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并?使其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可以安】全,使,用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     】  底座的几—何,形状; 【 ,     》  包括载荷在内的!重量分布; 【 ?    《 ,。 , 由于?机器部件、》机器本身或机器所】。夹持部件《运,动引起的且能—够产生倾覆力矩的动!态力; 】      — ,振动; —。 ,。 :      重心】的摆动; 【 ?      机【器行走或《。不同安装地点(如】地面:条件、斜坡)的【支承:面的特性; —     !  外力如风力、人!力;  !     在—。机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内】。包,括搬运、运输、安装!、,使用、拆卸、停【用和报废《都应考虑《机器的稳定性—。 4.2!.12  蓄电池 !。。 《     蓄电池】应可靠地固》定在通风空》间应放置在易于【接近的位置且易于】更换:蓄电池应装有手【柄和:/或把手 —   —  :蓄电:池和/或蓄》电池位置应合—理设计、建造或保护!以使翻车时蓄电池酸!。性,物,质,。或酸性蒸汽对司机的!危害:风险降到最低 【     !正极连接端(器)】应用绝?缘材料保护 【。     带!电零:件(未连接机—架,),。和/或连《接器应?用绝缘材料覆盖 】 , : ,     为保【证蓄电池《和电:缆的正确连接蓄电】池连接端(》器)应有标识(如用!“+/-”标识【) 【。4.2.13  蓄!电池断开 】     应能使!蓄电池易于断开否则!应配备?易于接近的隔离开关!并易:于识别应按GB/】T 8593.【1-2010中的7!.40符号标识 !     应!能,便于断开蓄电池【如采用?快速联结器》。或便于?接近的切断》开关用于标》识用的符号》应,符合ISO 700!0的规定 ! 4.2.14  !灭火器? 》     带司机室!或司机棚的机器应配!备适用?于扑灭油类和电气类!火灾的灭火器—。并符合GB 435!1.1的要求 ! ?    发动机【驱动:的地下用机器应配】备,能,覆盖发动机》。舱和:设备:的,灭火系统并》符合下列要求—    !  : 有人操《作的机器应》配,备,手动触发装》置; 【       遥控!无人操作或半人工操!作的机器应配备自动!。触发装置《; :     !  设有《固定式灭火系统的机!器还:应至少配备一台手提!式灭:火器 【 4.2.15  !灭火器的安置 】     】灭火器应放》置于操作《者容易?。。拿取处如果是—遥控的机器应—放置在容易看见和】触及的位置 【     】。灭火器的安装—应保证不需要工具就!可从托?架上取下《   】  若有《一个:以上的灭《火器应分别放置【在机:器的不同侧 】    — 灭火器不应放置】在火灾易发区—域如电源、燃—油箱:附近而应当放置在操!作,者和火?灾易发区域之间 ! 4.2.1!6  噪《声 —。     在设【计和制造时应考虑】采用技术《手段和可行方法【降低:空气传?播,的噪:声特别是降低—噪声:源的:噪声 》 4.》2.17  振动】 ,   【  在设计》和制造时应》。考虑采用技》术手段降低操—作者所受到的振动】 《 4.《2.1?8  危《险信息 —    — 产品?使用信息中应包含机!器,工况:与危:险的:关系的危险信息【。 4.2!.19  》符号:和标志 《 ,  》。   图形符—号和标?志,应符合第5章—中,。特定机器特殊—安全要?求文件的《规定 ?。 ? 4.2.20 ! 通风?。口 ?     】带司机室的机—器通风口《应符合第5章中特】定机器特殊安全【。。要求:文件的?规,。定 【4.2.21  发!动机废?气的排放 — 《 ,   发动机废【气的排放位置应【。远,离司机或操作者【 》 4.2.》22  非便携【式机器及其》部件的起吊安全【   】  :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应使机器及其部件】能安全地起吊— 4.2!.2:3  驾《驶、移位行走和【操作位置 —   —  4?.2.23.—1 : 通则 !   ?。   操作位置的设!计和构造应避免由】于废气?。和(或)缺少氧【气引起的风险— : ,   》    如果机器预!定,。用,于对司机或操作者的!。健,康和安?全存:在风险的危险环境中!或者机器《自身:也能导致《危险环境则应提供】足够的手段以确【保操作者有良好的工!作条件能够在可以】预见的危险中得【到保护 《 《 ,    4.2.】23:.2 ? 司机操作》位置 》       !4,.2.23.—。2.1  基—本出入口 —    【 ,    应提供一个!。基本出?入口其尺寸》应符合GB/T【 17300—的,规定 ?。。     !  4.2.2【3.2.2》。  备用出入—口,(紧急出口) 】      !   应提供一个】区别于主要出—入口方向《的,备用出入口可以采用!一个无需钥匙或【工具即可开启—或移动?的,。窗户或另一个—门,如果该?出入口可以在无【需钥匙或工》具情:况下从里面开启可】以使用插销具有【合适尺寸的》可打:碎的门窗玻璃面也可!以视为适合的备用】出入口?在此情况下应在司】机室内提供必要【的逃:生锤该?逃生锤应放在司机】。可触及范围内 】  》    《 ,  当窗户用作【紧急出口时应在上】。面做相应的标记【   】 ,   4.》2.23.2.3 ! 司机手《册的贮存《。 —        带!司机室和司机—棚,的,机器应?在司:机位置旁设置一个】安全存放司》机手册或其他—使用说明书的空间 !     !  :  如果司》机室无法《上锁或无司机室【则该空间《应是可以锁住的 】 ? :     》 4:.2.23.2.4!  滚翻保护—结构(ROPS) ! 》     》   对于具有坐姿!司机位置的》。带司机?室的机器《当配备滚《翻保:护,结构(ROPS【)时该RO》P,S应符合GB—/T 1792【2或ISO —12117-—22008的规定】 》       【4.2.23.2】.5  落物保【护,结构(F《OPS)《 , , , ,    》    《 预期在有落物危险!。场合:使用的带司》机室的机器应做【安装:落物:保护结构(》FOP?S)的设计》 》。   ?      —当安:装落:物,保护机构(F—OPS)时该—FOPS应符合G】B/T? 177《71的规定 】 ,      【 4.?2.23.》2,.6  视野 ! ,  ?  :     带司【机室的机器驾驶【和/或操作位置的】视野应保《证驾驶者或操作者在!。操作机器运行时不会!给自己或《其他人?员带来?危险:必要:时应加?装光学辅助装置【或采取其他措施【   】  :  4.2.23】.2.7  司机室!的内部照明》 《     —。    带》驾,驶,室的机器司机室应】安装一?个固定的内部—。照明装置并》在,发,动机:熄火:后该装置仍应—起作用以便对司机】位置进行照明和【阅读司?。机(操作)手—册 : 《。 ,      —  司机室内的光】照度应不小于100!lx —     4【.2.23.3  !。控制:系统 】      电【。、液压和气动系【统的:控制:功能见GB/T 】52:26.1-》2019的第7【章、:第9章、第11【章,。。和GB/T》 ,3766及GB/T! 793《2相关安全》部件见GB/T 1!6855.1 】 : ,。    《   控制》系统设?计措施的选用应使】其有关安全的性【能可减小足够的风险!。(见GB/》T 16855.1!或IE?C 620》6,1)  !   4.》2.23.》4  操《控装置和指示器 】。 《 ,  :。    4.—2.23.4.【1  通《则 《     【    主》要操控装置》和指示?器(操纵手柄、脚踏!板、开关《等)的设计和布置】 —        】  a)应符合【GB/T 》1729《9、GB/T 2】1935和GB【/T: 8:42:0的规定便于接【近; 》 ?  :   ?     b)操控!。。装置和指示器触【发的运行除另有要】求外应符合预期效果!或一般习惯; 【 ?        !   c)》当操控?装置:被设:计和制造成》。具有多种功》能时如?。键盘:、操:纵杆等其功能的【触发应明确无误【    !   ?4.:2.23.4—.2  控制 !。      】   操控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 ? — 《 : ,    —   4.2.23!.4.3  位于】或接近热《表面的操控装置【    !。     在—25℃的环》境温度下进行—操控:期间内操控装—置的温?度应不超过》。45℃且其位置应离!热源足够远以—防,。止灼伤(见GB【/T 18》1,53) !      4【.2.23》。.4:.,。4  意外触发 】     !    因》意外触?发,而可能?引起危?险的操?控装置?。。应合理?安排或使其》不,起作用?或加以防护特别是】当,司机出入司》机位置时不应被【意,外触:发 【    《  4?.2.23》.4.5 》 踏板 《     ! ,   踏板应具有】合适的尺寸、形【状并有足够的—间距踏板应具有防滑!表面且易于》清扫 —     4【.2.23.—5 : ,起,动 —      — 机:器,。的主动?力源只能通过人为操!。纵起动控制装—置才能起动并且无】论何种?原因停机《之后的重新》。起动也应如此 【 , 《  :    应有安全】防护装置以》防止非正常的起动如!可锁闭的《驾驶:室、可锁《闭的:起动开?关或可锁《。闭的电路《开关 — :      如机器!有多个?起动装置则这—些装置应相》互联锁以保证—只有一个《装置可?以控:制,起动 —   《  :  :起动内部动》力源:或,接通外部能源供应】不应导致危险状【态如内燃机》起动:不应导?致移动?式机器的运》动、:接,通主电?源不应导致机器工】作部件的起动 】    【   带有电动、气!动或液压式发动机/!电动机起动器—。的机器应具有—中位起动《功,能以保证在无危险】的情况下《才,能起动 — ,       中!位起动程序应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 ! 《  :     发动机/!电动机起动装置应合!。理,布置和设计》以防:止司机在起动时发】生危险?   】  4.2》.23.6  停】机 《 ?  :    4.—2.23《.6.1《 , 正常停机 —   【  :    机》器,应,设有:停机装?置以保证其能—安全地完全停机 】 , 《      —  机器的停—机控制应优先于【起动控制 !    《   4.2.2】3.6.2  紧】急停机 —  《       【紧急停机装置应【安装在GB/—T 21935中】规定的舒适操纵区】域内:并应能停《止,机器的所有危险功能!。紧急停机装置—应满足GB》/T 16》754?的要求 —       !4.2.《23.6.3  】动力中断后重新起】动  】 ,      —如果动力中断后重新!接通:时机器自《发的重新起动可能产!生,危险则应防止这【种起动(《如采用自持式继电】器、接触器或阀【门) —       】4.2.23.【6.4  动力源】。中断 —      【   ?机器的设计应防止】因动力源中断或波】动过:大造成的危险—状态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只能由操!。。作者人为操作才可重!新起动; 】 : ,       【  若?发出停机《命令机器必须停机】。; 【      — ,  : 机器的零部件或工!具不会脱落或—甩出; 【   《      —  自?动或手动停止运【动部件的功》。。能应有效; 】       ! ,   保护装置【和防护措施》应有效 !        动!力中断或液压—、气压系统》的失压应保证不产】生危险且不得影【响紧急停机装置【。的功能 《   【  :  :4.:2.23《.6.5  控【。制回路失效 — 》      —  控制回》路失:效或:逻辑控制失效应【不产生?危险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      ! 4.2.23【.6.6《  :遥控 —    》     机器的遥!控应符合GB/T !2,。。568?6的规定 》 :    —  :   遥控装置【的操作功《能,应与机械《。上操:控装置的功能一致 ! , 《    《  :4.:2.23.6—.,7  ?。手动控制 》 :     【  :。  应遵守》以下原则 》  —   ?     》 a)手动》。控制装置的》设,计,和定:位应符合人》类功效学原则; !。      !   ?  b)控制装置】和控制位置》的定位应尽可—能使操作者能观察】到工:作区域或危险区【域;: :   —  :。      c【。)控制执行器的设】计或防?护应使其《在有风?险的:场合:只有通过主动操作】才能起作《。用; 《   —        】d)对于依》靠操:作者持?久、直接操控才能安!全运行的机器—功能应采取措—。施确保操《作者处于控制—位置上(如通—过控制装置的—设,计和位?置) 】       【 对于?无线控?制装置在没有接【收到正?确的控制信》号包:括失去联络》时应执?行自动停机功能 】    】  : 4.2.23【.6.8  控【。制和运行模式的选择!  【。       如果!机器的设计和制造允!许用于几种需—要不同保护》措施和/或工作流】程要求?的控制或运行模式(!如允许调整、—设定、维护、检查)!则应配?备一个能《锁,定在每个位置—的模:。式选择器《选择器的每》个位置都应》。清晰并?对,应,一种操作或》。控制模式 】    》 ,    《选择器可能被另一】种选择?方式所?代替这种选择—方式限定只有某些】操作者才能使—用,机器的?某,些,功能(如《。用于某些数控功【能的访问口令)【 —    4.2.2!。3,.7:  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 》       4】.2.?23.7.1  一!般要求 】   ?      —含有可编程电—子设备?(,如可编程《控制器)的控制【系统在适当时—可用于执行机器的安!全功能如果采用【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有必要!考,虑与安全功能—要求:有关的?。性能要求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的设—计应充分《降低对安全》相关控制功能—的性能造成不利影响!的随机硬件失效【概率:和系统失效》的可:能性如果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用于监控功能则应】考虑故障《检测的系统性—能 ?      !   注专》门针对机械》安,全的GB/T 1】68:55.1和IEC !62061两项标准!提供了适用于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的指南 】 :   《    4》。.2.23.7.】2  硬《件方面 】       【  硬件(》包括传?感器、执行器、【逻辑运算器等—)的选择、设计和安!。装应同时满足—待,执行:的安全功能》的,功能和性能要求特别!是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 ?   【      —结构约束(如系【统结构、硬件的容】错能力、硬件的故】障,检测性?能); 《 》      —  选择和/—或设计具有适当硬件!。随,机危险失效概率【的设备和《装,置; ?     !    将避免【系,。统性:失效和控制器系统】性故障的措施—。和技:术,纳入硬件中 【 《      4.】2.23《.7.3  软件方!面   !      —包括内部操作软件】(或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在内的【软件其?。设计应符合安全功】能,。的性能规范(也可见!GB/T 2043!8.3) 》 《 4.2.24【  液?压系统 】     4.2.!。2,4.1  通则【 《       】设计:和制造液压系统时】应使其能承受规定】压力:的负载并按G—。B/T 3766】的,规定进行设计 ! ,   《  4.2.24】.,2,  液压管路 【 , ?。 , ,     硬管和】软管应位于使—其,损坏最小的位置【并阻止与过热—表面、锐边和其他危!。险源的接触应能对软!管和装置《进行目测检查本要】求不包括位于机【架里的硬管和软管】 《 4.《2.25  气【动系统 【     气动系!统,的配置应《符合GB/T 【79:32的安全要求 】。 4.2】。.26  》警示装置 — : ,     警示【装置如信号等应【明,确、易于理》解操作?。者应能随时》、方便地检查—所,有主要警示》装置 —。 4.2.27】  操作室 —。 《     》4.2?.27.1 — 粉尘?    !  : 操:作室内的粉尘—量应不大《于2mg/m3 】     !4.2.27—.2:  噪声 — , ?      操作】室内的噪声应不大】于85dB(A【), —  : ,   ?操,作,室内噪声的测量方】法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