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船】舶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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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水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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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航行状态《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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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1 : 排水状态》操纵
! ? 水翼船在—排水:状态应充分》考虑水翼装置对【船舶操纵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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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过渡状【态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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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2.1 加速】之前应确认载—荷,均衡、横倾角不【大于本船允许值;】当,。横倾角大于允许值】时用小舵角平缓地】向倾侧一舷操舵【直至达到要求未消】除到允许横倾—角之前不应进入翼】航状态
! ? 5.1.1】.2.2 不【应延长?进入翼航的时—间,如果船舶无法按正】常时:间过:渡到翼航状态—在查清原因及排【除故障之前不应【继续向翼航》状态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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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2.3 船—舶加速时宜尽可能保!持直航在《进入翼航状态的【过,程中不应急速回【转或操?急舵;?如需急速改变航向】应减速使《船舶转为排水状【态后再操舵》
— , 5.1.1】.3 翼航状态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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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3.《1 不应大角度】回转以防止》稳性不足《造成船舶倾》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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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1.3.【2 避免》在横浪中翼》航,如果波浪使翼航受】到限制应及时调整航!向
】 《 5.1.》1.3.3 【。当船尾出现明显的“!八”:字形:波并伴?有航速下《降和主机过载等【现象时应立即减速检!查水翼或其立—柱是否挂有异物如有!异物应由翼航—状态转为排水状态并!采取有效措施解脱】异物:。。。未清除异物》前不应翼航;如无异!物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排除前不应—翼航:
】 , 5.1.1.!3,.4 ? 与其他船舶会遇】或,通过水上设施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船行波大的情】况下应选用对其【他船舶或水上设施不!构成危害的》状态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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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3,.5 应根据越】浪能力选择适当的】航速以避免船—体与:水,面发生严重拍击【
! : 5.1.》1.:3.6 当波高达!到翼航?最大允许值时—应立即?转,为排水?状态: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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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靠、离泊!及锚:。泊,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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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1 】 船舶驶靠》泊位时应根据船舶】吨级、尺度、—操纵:性、:。当时通航环境条件转!为排:水状态?航行并检查遥控操纵!装置:。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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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 驶离泊位【时船舶与泊位—间应留有1.0m】~1:。.5m距离不—应以护舷材作为【支点:驶离:泊位
】 : 5.1.—2.3 船舶【航行中需《应急抛锚时应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并按?。指定区域锚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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