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船《舶操纵?
【
5.1 水!。翼船
?
》
5.《1.:1 航行状态操纵!
】 5.1.1.】1 排《水,状态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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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翼船在排水状态】应充:分考:虑,水翼装?置对:船舶操纵带来的影响!
— 5》.1.1.2 】过渡:状态操纵《
】 : 5.1.—1.2.1 加速!之前应确认载荷均】。衡、横倾角不大于】本船允许值;当横】倾角大于允许值时】用小舵角平缓地向倾!侧一舷操舵直至达】。到要求?未,消,除到允许横倾—角之前不应》进入翼航状态
!
? ? 5.1.1】.2:.2 ? ,不应延?长进入?翼,。航的时间如果船【舶无:法按正常时》间过渡到《翼航状?。态在查清《原因及排除故—障,之前不应继续向翼航!状态过渡
—。
【 , 5?.1.1.2.3】 船舶《加,速时宜尽可能保【持,直,航在进?入,翼航状态的》过程中不《应急速回转或操急舵!;如需急速》改变航向应减—速使船舶转为排水状!态后再操《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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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3】 翼航状态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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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1【.3.?1 不应大角【度回转以《防止稳性《不足造成船》舶倾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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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3.2 避!免在横浪《中翼航如果波浪【使翼:航受到限制》。应及时调整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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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1.3.《3 当船》尾出现明显的“【八”字形波并伴【有航速下降和—主机过载《等,现,象时应立即减速检查!。水翼或其立柱是【否挂有异《。物如有?异物应由《翼航状?态转为排水状态【并采取有效措施解】脱异物未清除—异物:前,不应:翼航;如无异物【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排除前不应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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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3】.4 与其他船】舶会遇或通过—水上设施《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船行波大的情况【。下应选用对其—他船舶或水上设【。施不:构,成危害的状态航【行
【 : 5.1.1!.3.5 应【根据越浪能力选择】。适当的航速以—避免:船体与水面》发生严重拍》击
【 5.】1,.1.3.6 【。 当:波高达到翼航最大允!许值:时,应立即?转,为排水?状态:航,行
【5.1.2 靠、!离泊及锚泊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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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1 船舶》。驶靠泊位《时应根据船舶吨级】、尺:度、操纵性》、,当时通航环境条件转!为排水状态航—行并检查《遥控:。操纵装置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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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 驶离】。泊位时船舶与泊【位间应留有》1.0?m~1.5m距离不!应以护舷材作为支】点驶离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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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3 : 船:舶航行中《需应急抛锚时应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并按指定区域锚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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