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船舶操?纵
【
5.1【 水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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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航行状态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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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 《 排水状态操纵
】
《
: 水—翼,船,在排水状《态应充分考虑水【翼装置对船舶操【纵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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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1.2 】过,渡状:态操:。纵
】 5—.1.?1.:2.1 》加速之前应确认【载荷均衡、横倾【角不大于本》船允许?值;当横《倾角大?于允许值时用小【舵角平缓地向倾侧一!舷操舵?直至达到要求未消】除,到允许横倾角之前】不应进入《翼航状态
【
【 , 5.1.1—.2.2 不应延!长,进入翼航《的时间如《果船舶?无法按正《常时间过渡到翼航】状态在查清》原因及排除故障之】前不应继续向—。翼,航状态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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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1.1.!2.3 《 船:舶加速时宜尽可能】保持直航在》进入翼?航状:态的过?程,中不应急速回转或操!急舵;如需急—速改变航《向应减速使》船舶转为排水状态】后,再操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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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 : 翼航状态操—纵
【 —5.1.1.3【.1 不应—大角度回转以防止】稳性不足造成船【舶倾覆
【。
】5.1?.1.?3.2? :避免:在横浪中翼航—如果:波浪使翼航受到限制!应,及,时,调整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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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1.》1.:3.3 《 当船?尾出现明显的“八”!字形:波并伴有航速下降】。。和主:机过载等现象—时应立即减速—检,查水翼或其立柱是否!挂有异物《如有异物应》由翼航状态》转,。为排:。水状:态并采取有》效措施解脱异物未清!。除异物前不应翼航;!如无异物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排除前不应翼!航,
》
》 , 5.1.》1.:3.4?。 与其他船—舶会遇或《通过水?上设:施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船行波大》。的,。情况下应选用—对其他船舶或—水上设施不》构成危害的》状态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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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1.3.【5 应《根据越?。浪能力选《择适当的航速以避】免船体与水面发生】严重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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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1—.3.6 当【波高达到翼航最大】允许:值时:应,立即转?为排水状态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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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靠、离!泊及锚泊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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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1 】 船舶驶《靠泊位时应》根据船舶吨级—、尺度、《操纵性、当》时通航环境条件【转为排?水状态航行并检查】遥控操纵装置的有】效性
】。 5.1.2!.2: 驶离泊位—时船舶与泊》位间应?留有1.0m~【。。1.5m《距离:不应以护舷材作为】支点驶离《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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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3? :船舶航行中》需应急抛《锚时:应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并按指定区域锚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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