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检】验规则
】
《
6.?1 检《验,分类
!
6.1《.1: 出厂试验—
— 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表4中出厂—检验:的内容其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
6.1.】2 型《。。式试验
! 6.1【.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 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
【批量:生产:后主要结《构,部件设计《及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应抽?样进行?。相应项目的试验【;
《
— 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
《
?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 《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要求
】
》 6.1.】2.2 检—验项目应包》。括,表4中型式检验【的全部?内容
?
—。
》
?
《
6.2 》 ,判定规则
》
:
:
表4!第1项中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5.5.7、第!8项、第1》。3项、第17项【、第18项、第1】9项中4.》4.3、《第23项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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