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检验规则》
?
【。6.1 检—验,分类
】。。
6.1.1【 出厂试验
!
,
: : 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表》4中出厂检验—的内容其《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
6.1.】2, , 型式试验
【
《。 : 6.1.—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
】 , 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
》 批量生产后】主要结构部件设计】及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应抽样进行—相应项目的》试验:;
! 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 ?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要求
】
》 , 6.1.2—.2 检验—项目:应包括表4中型式检!验,的全:部内容
》
《
【
,。
》。
6.?2 :。 判定规则
】
【 :表4第1项中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5.5.7、第【。8项、第13项【、,。。。第17项、第—1,8项:、第19《项中4.4.—3,、第23项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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