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 检验规则
!。
》
6.1 —检验分类
】
6.—1.1 出厂【试验
?。
【 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表4中出!厂检验?的内容其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
》。6.1.2 — 型式试验
—
,
,
【6.1.《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
?
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
?
: : 批量生产后主!要结:构部件设计及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应抽样进》行,相,应项目的试验—。;,
】。 ? 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
】。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要求
》
【6.1.2》.2:。 检验《项,目应包?括表4?中型:式检验的全》部内容
》
》
》
》
:
6.2《 判定规则—
—。
: 《表4第1项中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5.:。5.7、《第8项、第13项】、第17项》、第18项、—第19项中4.4.!。3、第2《3项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