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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
7.1 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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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志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2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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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包装
【
《
7.2.—1 出厂》采,用裸装?随车文?件用防潮材料包【装
》
7.2》.2: 所有车门、工】具,箱均应关闭》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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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外露镀铬件【应涂防锈《油车外照明灯、警灯!应用塑料薄膜包扎】
7【.2.4 》 采用铁(水)【路运输时发动机不】得有余水《燃料:箱不得有余油蓄电】池应:断开正负极接头【
》
7《.3 运输
!
《
7:.3.1 采【用行驶运输时应遵守!使用说明书》相关新车《行,驶的:规定
】7.3.《2 采用铁(水】)路运输时应执行铁!(水)路运输的相】关规定
【
《7.4 《 贮存?。
】 需长—期贮存时应》将,。燃油和水放尽切断电!路停放在防雨、防潮!、防晒、无腐蚀【气体侵害及通—风,良好的场所》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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