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
?
7.?1 标志
!
》 : 标志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2,的规定
!
7.2》 包?装
—。
7.2—.1 出厂采用】裸装随车《文件用防潮材料包】装
?。
:
,
,7,.2.2 所【有车门、工具箱【均应关闭《锁,紧
《
7.2.3】 , 外露镀《铬件应涂防锈油车外!照明:灯、警灯应用塑料】薄膜包扎
】
7?.2:.4 采用铁(】水)路运输时发【动机不得有》余水燃料《箱不得有余油蓄电池!应断开正负》极接头
!
7.3 【运输
【
,
7.3.1【 采用《行驶运输时应遵守】使,用,说,明书相?关新车行驶的规定
!
7.3】.2 采用铁(】水):路运输时应执行【铁(水)路运—输,的相关规定
【
:
7.4 】 ,贮存
?
?
,
【需长期贮《存时:。应将燃油和水—放尽切断《电路停放在防雨【、防:潮、防晒、》无,。。腐蚀气?体侵害?及通风良好的场所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