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7.】。1 标志
!。
】标志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2的规定
【
:
:
?7,.2 ? ,包装
【
7.2.【。1 : 出厂采用裸装随】。车文件用防潮材料包!装
《
7.2.2 ! 所有车门、工具箱!均应关闭锁》紧
《
7《.2.3 外露镀!铬件应涂防锈油车外!照明:灯、:警灯应用塑料薄膜】包扎
7!。.2.?4 采用铁(【水,)路运输时发动机】。不得有余水燃—料箱不得《有余油蓄电池应【断开正负极接头
!
《
:7.3 运输
!
《
:7.3.1 【采用行驶运输时【应遵守使用说明书】相关新车行驶的规】。。定
7.!3,.2: 采用《铁(水)《路运输时应执—行,铁(水?)路运输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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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贮【。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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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长,期贮存时《应将燃油和》水放尽切断电—路停放在防雨—。、,防,潮,、防晒?、无腐蚀《气体侵害及通风良】好的场所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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