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 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GB7956.2-2014 建标库

5  试验方法

5.1  基本要求试验

    试验按GB7956.1-2014第6章的相关内容进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GB7956.1-2014第5章的相关要求。

5.2  整车要求试验

5.2.1  一般要求试验

    5.2.1.1  在满载条件下行驶100km后,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在3m吸深下,将连接好滤水器的吸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启动发动机并接合消防泵,并在消防泵额定工况下连续工作2h。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2.1.1的要求。

    5.2.1.2  检查转速控制器,并查看操作处的各种指示装置,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2.1.2的要求。

    5.2.1.3  检查各自动控制机构,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2.1.3的要求。

    5.2.1.4  检查操作面板上消防泵出口和进口压力表的联接方式及连接管处的标识,用游标卡尺测量联接螺纹直径和长度,用螺纹规测量螺距,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2.1.4的要求。

    5.2.1.5  检查操作面板侧的出水口,并用卷尺测量其直径和离地高度,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2.1.5的要求。

5.2.2  操作说明和标识试验

    5.2.2.1  目测检查操作面板上的指示或显示装置,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2.2.1的要求。

    5.2.2.2  目测检查操作面板上是否有水管路系统简图,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2.2.2的要求。

    5.2.2.3  检查水罐注水口,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2.2.3的要求。

5.3  底盘改制试验

5.3.1  按照GB7956.1-2014中6.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3.1的要求。

5.3.2  检查罐体与底盘的联接方式,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3.2的要求。

5.4  消防水力系统的试验

5.4.1  消防泵检查

    5.4.1.1  查阅选用消防泵的相关资料,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1.1的要求。

    5.4.1.2  检查消防泵的放余水装置,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1.2的要求。

    5.4.1.3  查阅企业设计资料中消防泵与发动机的匹配参数,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1.3的要求。

5.4.2  消防管路试验

    5.4.2.1  一般要求试验

      5.4.2.1.1  检查所有消防管路的材质或防腐措施,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1.1的要求。

      5.4.2.1.2  目测检查所有消防管路的布置情况,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1.2的要求。

      5.4.2.1.3  目测检查所有与消防泵相连消防管路的颜色,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1.3的要求。

    5.4.2.2  消防泵进水管路试验

      5.4.2.2.1  目测检查消防泵进水口位置。消防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在3m吸深下,将连接好滤水器的吸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启动发动机并接合消防泵。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检查消防泵压力和流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1的要求。

      5.4.2.2.2  检查进水管路的阀门,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2的要求。

      5.4.2.2.3  用秒表测定放尽余水的时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3的要求。

      5.4.2.2.4  目测检查消防泵的每个进水口和吸水管之间的滤网,用游标卡尺测量过流断面处滤网孔尺寸,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4的要求。

      5.4.2.2.5  用卷尺测量吸水管长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5的要求。

      5.4.2.2.6  试验时将各进、出水口封闭,用试压泵向管内压水,达到试验压力后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6的要求。

    5.4.2.3  消防泵出水管路试验

      5.4.2.3.1  消防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将吸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将各出口和流量计相连,启动发动机并接合消防泵,在额定转速下运行,测量消防泵的压力和流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1的要求。

      5.4.2.3.2  消防泵运转结束后,放出水管路余水,用秒表测定放尽余水的时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2的要求。

      5.4.2.3.3  用卷尺测量出水口中心离地高度,并目测检查出水口倾斜情况;用卷尺测量出水口中心离操作踏板上平面的高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3的要求。

      5.4.2.3.4  目测检查出水管路止回阀的安装情况,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4的要求。

      5.4.2.3.5  将消防泵出口止回阀后的出水管路注满水,排除残余空气,关闭出水阀,用试压泵向出水管路内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5的要求。

      5.4.2.3.6  将消防泵出口止回阀后的出水管路注满水,排除残余空气,关闭出水阀,用试压泵向出水管路内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6的要求。

      5.4.2.3.7  手动启闭的出水阀,在出水管路最大工作压力下,在出水阀操作手柄顶端施加操作力,用拉力计测量开启和关闭力大小。当出水管路中没有压力时,在出水阀操作手柄顶端施加操作力,用拉力计测量开启和关闭力大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7的要求。

      5.4.2.3.8  检查消防泵出水管路的出水阀及指示标牌、警示标牌,并用秒表测量阀门完全打开所用时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8的要求。

    5.4.2.4  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试验

      5.4.2.4.1  检查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阀门,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4.1的要求。

      5.4.2.4.2  目测检查水罐内输水管路进口位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4.2的要求。

      5.4.2.4.3  目测检查输水管路进口滤网。使用罐内供水,把各出口和流量计相连,启动消防泵,在额定工况下运转,待运转稳定后测量泵的流量和压力,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4.3的要求。

      5.4.2.4.4  当车辆水平时,将水罐内灌满水,测量总重,启动消防泵,在额定流量下从水罐向消防泵供水,待水罐不能供水后停止,测量总重,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4.4的要求。

5.4.3  水罐试验

    5.4.3.1  罐体要求试验

      5.4.3.1.1  利用称重法测出水罐容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1的要求。

      5.4.3.1.2  选取200mm×200mm的罐体材料样品,按照GB4351.1-2005中7.7.1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2的要求。

      5.4.3.1.3  检查水罐内防荡板设置情况,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3的要求。

      5.4.3.1.4  目测检查人孔及人孔盖,用卷尺测量人孔盖直径;关闭人孔盖,封闭各出入口,将水罐注满水,用试压泵向罐内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4的要求。

      5.4.3.1.5  目测检查水罐排污孔,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5的要求。

      5.4.3.1.6  目测检查水罐的液位或液量指示装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6的要求。

      5.4.3.1.7  封闭水罐各出入口,将水罐注满水,用试压泵向罐内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7的要求。

    5.4.3.2  注水装置试验

      5.4.3.2.1  目测检查消防泵至水罐的注水管路内阀门,并用卷尺测量注水管路通径,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2.1的要求。

      5.4.3.2.2  用卷尺测量管路通径;向水罐内注满水,目测检查管路情况;目测检查与外部相连注水口的防护盖,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2.2的要求。

      5.4.3.2.3  检查水罐注水口处的标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2.3的要求。

    5.4.3.3  溢水装置试验

      目测检查溢水管路,并用卷尺测量溢水管路通径,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3的要求。

5.4.4  消防炮试验

    5.4.4.1  消防炮喷射性能的测定应在平坦的场地上进行。试验时在消防炮的进水口处装一压力表,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6级。消防炮的仰角为30°±1°,顺风向喷射,风速小于2m/s。试验时当消防炮炮进水口压力达到额定工作压力并稳定后,用秒表测定不少于10s时间连续洒落水的最远点为射程最远点,以消防炮炮出口铅锤线与地面交点为原点,最远点至原点之间的直线距离即为消防炮的射程。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1的要求。

    5.4.4.2  用角度仪测量车载炮的俯仰角和回转角,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的要求。

    5.4.4.3  目测检查车顶炮进水管路,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3的要求。

    5.4.4.4  检查车载炮的锁紧机构,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4的要求。

    5.4.4.5  消防炮采用无线遥控时,检查消防车其他控制系统和通讯系统,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5的要求。

5.4.5  最大真空度及密封性试验

    将配备的规定长度的吸水管,一端封闭,另一端接在消防泵的一个进水口上,封闭其余进水口,泵和吸水管路中不应有水存留。启动引水装置至最大真空度,待稳定后记下该值,然后关闭引水装置,测量1min内真空度的下降值。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5的要求。

5.4.6  最大吸深时消防泵的性能、引水时间试验

    5.4.6.1  消防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将配备的吸水管,一端接消防泵的进水口,另一端接滤水器,投入水池或其他水源中,当大气压力为101kPa,水温20℃时消防泵叶轮回转中心距水面7m高(滤水器离水面200mm,并离开水源底部200mm)。启动引水装置,测定自引水装置开始工作,到消防泵出口压力表显示压力的时间,其结果应符合4.4.6.1的要求。

      试验后,立即将引上的水放净,再重复进行两次引水时间试验。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判断三次试验结果是否均符合4.4.6.1的要求。

    5.4.6.2  按照5.4.6.1的试验方法测定单个吸水口最大吸深时泵的性能,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2的要求。

5.4.7  连续运转试验

    5.4.7.1  水罐车和供水车进行连续运转试验时的工况分配如下:

      ——装有低压泵的水罐车,应在额定工况下连续工作3h,继续在流量为额定值的70%、出口压力不小于额定值130%的条件下连续工作3h;

      ——装有中低压泵的水罐车,应在低压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3h,继续在中压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3h;

      ——装有高低压泵的水罐车,应在低压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3h,继续在高压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3h;

      ——装有中压泵或高压泵的水罐车,应在其额定工况下连续工作6h;

      ——供水车应在其额定工况下连续工作6h。

    5.4.7.2  消防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在3m吸深下,将连接好滤水器的吸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启动发动机并接合消防泵,水罐车和供水车分别按5.4.7.1规定的工况和时间运转。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

    5.4.7.3  待消防车运转稳定后开始计时,每隔15min测量一次下述规定的各参数并检查发动机、取力器有无异响、过度振动、漏水、漏油、漏气等异常现象,做好记录。试验过程不应间断,并保持泵的出口压力和流量不低于规定值。试验中可随时调节辅助冷却器。

      ——消防泵进口压力;

      ——消防泵出口压力;

      ——消防泵流量;

      ——消防泵转速;

      ——发动机水温;

      ——取力器润滑油温度;

      ——取力器轴承座温度。

    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7的要求。

5.4.8  水罐车超负荷运转试验

    调节水罐车消防泵出口压力为规定值的1.1倍,流量为额定值,待运转稳定后开始计时,10min后停止运转,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8的要求。

5.5  仪器、仪表的要求检查

5.5.1  按照GB7956.1-2014中6.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5.1的要求。

5.5.2  检查显示负压的仪表,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5.2的要求。

5.6  器材摆放、固定和配备检查

5.6.1  按照GB7956.1-2014中6.10、6.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6.1的要求。

5.6.2  目测检查随车器材的种类、数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6.2的要求。

5.7  警报灯具试验

    按照GB7956.1-2014中6.7.28~6.7.3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7的要求。

5.8  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检查

5.8.1  查阅随车交付的相关文件,文件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8.1的要求。

5.8.2  检查随车专用工具、密封件和保险丝是否齐全,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8.2、4.8.3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