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电气
【
:
1《0.1 消—防,电气
【
,
10.1—.1 ? 建筑高度大于15!0m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消防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按特级《负,荷供电?;
】 2 应急】电源:的消防供电回—路应采用专》用,线路连接至专—用母线段;
【
《 3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干线应有!两个路由
—
《10.1.2 【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及》工作塔?外下:列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
》 , 1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
!。 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丙类《仓库;
【
,
3— ,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 4 二层式、!二层半式和多层式民!用机场航站楼;【。
:
《 : 5 Ⅰ类汽】。车库;
》
《 ,。 6 》 建筑面积大于5】0,00m2《且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
7】 , 地铁工程》;
:
】 8 ? 一、二类城市交通!隧道:
—10.1.3 】下列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 1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
】
2 !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仓库;
—
:
,
3 】 座位数大于150!0个的电影院或剧场!座位:数大于300—0个的体《育馆:;,
】 4 《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
!
,
:。
: 5》 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
!
— 6 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业设施;
!
7— 民用机》场航:站,楼;
?
【 8 Ⅱ—类、Ⅲ类汽车库【和Ⅰ类修车库;【
?
,
—9 本条上述规定!。外的其?他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 10 本【条上述规定外—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
》 : 1:1 水利工程水电!工程;
《
?
: 12— 三类《城市交通隧道
【
1—0.1.4 —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且不应小—于表10.1—.4的规定值
【
】
10.1.5!。 建筑内》的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其中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设?备的用电需要除【三级消?防用电负荷外消防用!电设备的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能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电设备的持【续用电?要求不?。。同建筑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10.1.】5,。的规定
》
—
:
10.1—.6 ? 除:按,照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外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或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火?卷帘、?电动排烟窗、消防潜!污泵、?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的供!电应在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10.1.7 】消防配电线路—的设计和敷设应【满足在建筑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内为消防用电设!备连续供电》的需要
《
10【.1.8 》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下列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其设置【间距、照度》应保证疏散路—线指示明《确,、方向指《示正确清晰、视觉连!续
《。
1 ! 甲、乙、丙—。类厂房高《层丁、戊类厂—房;
! 2 丙【类仓:库高层仓库》。;
】 ,。 :3 公共建筑【;
】 4《。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
》
】5 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汽车库外的其他汽】车,库,和,修车库;
—
?
》6 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
? 7》 :地铁工程中的车【站、换乘通道或连接!通道、车辆》基地、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
?
— :8 城市交通隧道!、城市综合》管廊;
【
《 :9 城市的—地下人行《通,道;
【
? 1?0 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
10》。.1.9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厂房》、丙类仓库、民用】建筑、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等建筑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
1 【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兼作人员疏散的【天桥和连《廊;:
】 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及其疏—散口;
—
,
? ?3 : 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售票厅、候—车(机、船)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及】其疏散?口;
【
》4 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
,
】5 地《铁工程中《的车:站,。公共区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楼梯连!接通道或换乘通【道车辆基地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
! 6 城》市交通隧道两侧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
》
7 城!市综合管《廊的人行《道及人员出入口;
!
》 8 城市!地下人行《通道
《
:
10《.1.10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不应低于10—.0lx;
【
— :2 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应低于【3.0lx》;
【 《3 本条上述规】定场所?外的:其他:场所不应低》于1:.0:lx
【
10.1.11】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
10—.,1.12 》 可能处于潮湿环】境内的消防电气【设备:外壳的防尘与防水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于交】通隧道不应低于【IP55;
【
,
:
》2 对于》城市综合管》廊及其他潮湿—。环境不应低于—IP: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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