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0—  电?气 ! 10《.1  《消防:。电气 — 《1,0.1.《1  建《筑高度?大于150m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消防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按特级负《荷供电;《 —    2》  应急电源—的消:防供:电,回路应采《用专用线路》连接至专用母线【段,。;, ? ,。    》 3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干,线应有两个路—由 : ? 10.1.2 !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及工作塔外下】列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 ?     1【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 》     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丙类仓库;—  【   3《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   4  二【层,式、二层半式和多】层式民用机场航站】楼; 】。  :。 , 5  Ⅰ类汽车】库; 》     6】 , 建:筑面积大于5—000m2且—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  —  :。 7  地铁工程;!。 :    【 8: , 一、二类城市交通!隧道 1!0.1.《3  下列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1,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 —  》   ?2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仓库; 》 ?     3  !座位数大《于1500个的电】影院或剧场座位数】大,于3000个—的体育馆; — ,    【 4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 !     5 【 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 】     6  】。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业—设施:; 《     【7  民用机场航】。站楼; 》  》   8  Ⅱ类、!Ⅲ类汽车库和Ⅰ【类修车库; —     !9  本条上—述规定?外的其?他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   ?  :10  《。本条上述规定—外,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   ? 11  水—利,工程水?电工程; 》。 ?。    》 12  三类城】市交通隧道 】 , , 10.1.4【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且《不应小于表10.1!。.4的规定值 】 【 ?10.1.5—  建筑内》的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其—中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设!备,。的,用电需要除三级消】。防用:电负荷外消防用电设!备的: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能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电设备!的,持续用?电要:求不同建《筑,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10?。.1:.5的规定 ! 》 : ,10:。.1.6  除按照!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外—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或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火卷帘!、电动排烟窗、消防!潜污泵、《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的供电应【在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 : : 10?.1.7  —消防配电线路的设计!和敷设应满足在建筑!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内为—消防:用电设?备连续供电的—需要 1!0.1.8》 ,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下列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其《设置间距、照—度应保证疏散—路线指示《明确、方向指—示正确清晰、视【觉连续 】     1—  甲、乙》。、丙类厂房高层丁、!。戊类厂房; ! :   ? 2  丙类仓【。库高层仓库》;, 《     3  !公共建筑; 】   》  4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 》 ,。     5  】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汽车库!外的其他汽》车库和修车库; 】     !6,  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 ?    7》  地铁工》程中的车《站、换乘通道或连接!通道、车辆基地、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 — 《    8 — 城市?交通隧道、》。城,市综合?管,廊; 》 :    《。 9  城市的地】下人行通道; 】 : :。   ? ,10:  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 ? , ,10.1.9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厂房、】丙类仓库、民用建筑!、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等建筑?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 《    《1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兼作人?。员疏散的《天桥和连廊; 】     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及其疏散口【;, ,  —   3 》 ,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售票厅、候【车(机、船)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及其疏?散口; 《 :   》  4  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  《  : 5 ? 地铁?工程:。中的:车站公共区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楼梯连《接通道或换乘—通道车辆基》地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 : 《 ,    《6  城市》交通隧?。道两侧?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 】 :     7  !城市综?合管廊?的人行道及人员【出入口; 》    】 8  《城市地下人行通道】 10】.1.10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不应低于!10.0lx—; 《     2】  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应低【于,3.0lx;—。 ?     【3  本《条上述规定场—所外:的其他场所不—。应低于1《.0l?。x 》。 10.1.1】1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 , 10.1—.12  可—能处:于潮湿环境内—的消防电气设备外壳!的防尘与防水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于交通隧】道不应低于IP5】5;: ,  —   2  对【于城:市综合管《廊及其他潮》湿环境不应》低,于IP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