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0—  电气 — , 【10.1  消【防,电气 》 》10.1.1  】建筑高度大》于15?。0m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消防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按特【级负荷供电; 【 》    2  应急!电源:的消防?供电回路应采—用专用线路》。连接至?专用母线段; 】。。。     】3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干线应】有两个路由》 《 1?0.1.2 —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及工作?塔外:下列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   1 》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 》     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丙类仓库—; ?。 ?    《 3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     4 ! 二层式、二层半】式和多?。层式民用机场航站】楼; —。     5  !Ⅰ类汽?车,库,; —     6  】建筑:面积大于5000m!2且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     7  】地铁工程; 】  《。   8《  一、二类城市】交,。通隧道 !10:.1.3  下列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1 !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  】 ,  2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仓库【; ?     】3  座位数大【。于,1500个的电影院!或剧场座位》数大于3000【个的体育馆; 【    】 4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 】     5】  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 — :     6 【 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业设施【; : , 《 ,   7《。  民用机场航站】楼; —    》 8 ? Ⅱ:类、Ⅲ类汽车库和Ⅰ!。。类,修,车库; — ,  ?   9  本条】上述规定外的其他】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   ?。 10  本—条上述规《定外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   ?  11  —水利工程《水电:工程; 》 《    1》。2  三类城—市交通隧道 ! 10.》1.4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且不应小于表10.!1.4的规》定,值, , 】 10.—1.5? , 建筑内的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其【中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设备的用【电需要除三级消防】用电负荷外消防【用,电设备的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能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电设备的《持续用电《要求不同建筑—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10.《。1.:5,的规定? 》 10!.1.6  除【按照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外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或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火卷帘《、电动排烟》窗、消防潜污泵【、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的!。供电应在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 10.1.7】 , 消防?配电线?路的设?计和敷设应满足在】建筑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内为消防用!电设备连续供—电,的需要 《 10.1!.8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下列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其设置间距、照!度应保证疏散路【。线,指示明确《、方向指《示正确清晰、—视觉连续 【     1 ! 甲:、乙:、丙类厂房高层【丁、戊类厂》房;  ! ,  2  丙类仓库!。高层仓?库;: 》 ,    《3  公共建—筑;: ,   【 , 4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 《     5  !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汽车库外的】其他:。。汽车库?和修车库; 】    — 6  《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   ?  7  》地铁工?程中的车《。站、换乘通》。道或连接通道、【车辆基地、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 —  :  8  》。城市交通隧道、【。。城市综合管廊; !     】9  城市的地下】人行通道《; ? ? ,   ? 1:0  ?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 , , 1?0,.1.9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厂房、丙—类,仓库、?民用建筑、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等建筑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   》  1 《。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兼作《人员疏散的天桥和连!廊; ? : ,     —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及其疏散》口; —  ?   3  —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售票厅》。、候车(机、船)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及其疏散口; 】 ,     】4  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 ,    5  地】铁工程中的车站公】共区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楼梯连接通【道或换乘通道—车辆基地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 》     】6  城市交通【隧道两?侧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 【 ?    7  【城市综合管廊的人行!道及人?员出入口; 【 ?   ? , ,8  城《市地下人行通道【 : 10—.1.10》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不应低—于10.0lx; ! 《     》2  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应低!于3:.0lx; 【 《 ,   3  本条】上述规定场》所外的其他场—所不应低《于,1.0lx ! 10《.1:。。.11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 , :1,0.1.1》2,  :。可能处于《潮湿环境内的消防】电气设备外壳的防】尘与防水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于交通隧道—。不应:低于IP55; ! 《    2  对于!城市综?合管廊?及其他潮湿》环境不应低》于IP?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