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0  ?电气 !。 10.1 】 消防电气 【 》 1:0.1.1  建筑!高,度大:于150m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消?防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按特级负荷供电】; 》    》 2:  应急电源的消防!供,电回路应采》用,专用线路连接至专用!母线段; — ?     3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干线应有两个】路由 》 , 10.》。1.:2, ,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及工作塔!外下:。列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 ,    1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 ! ?    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丙类—仓库; 【     3 】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 ? ,   ?  4  二层【式、二层半式和多层!式民用?机场航站楼; 【     !5 : Ⅰ类汽车库—; ? ,   》  6  建—筑面积大于5000!m2且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 ?     7  】地铁工程; 【 , , :    8 — 一、二类城—市交通?隧道 》 10》.1.3  下列】。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 1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 》     2 【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仓库; 【     3 ! 座位数大于15】00个的电》影,院或剧场座》位,数大于3000个的!体,育,馆;:    ! 4: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 《  ?   5  —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 【     6】  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业设!施,; 【    7  民】用机场航站楼—;   !  8 《 Ⅱ类、Ⅲ类汽【车库:和Ⅰ类修《车库; 【。     9 】 ,。本条上述规》定外的其他》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     1!0  本条上述【规定外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     》11  《水利工?程水:电工程;《  【 ,  12  —三类城?市交通隧《道 : ? 10.1—.4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且:不应小?于表1?0.1?。。.4的规定》值 — 【10:.1.5  —建筑内的《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其中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设,备的用电需要除【三级消防用电—负荷:外消:防用电设备的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能: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电设备的!。持续用?。电要求不同建—筑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10.1.》。5的规定 !。 : 10.】1.:6  除按照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外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或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火卷帘、电—动排:烟窗、消防潜污【泵,、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的供电应!在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 : ?1,0.1.7  消防!配电线路《的设:计和敷设应满足在】。建筑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内为消防用电设备连!续供电的需要 【 1—0.1.8 —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下列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其设?置间距、照度应【保证疏散路线指示】。明确、方向指示【正确清晰、视觉连续! ?   》 , 1  甲、乙【、丙类厂房》高,层丁、戊类》厂,房,; 》   《。  2  》丙类仓?库,高层仓库; 【 《 ,   3《  :。公共建筑; 【  》   ?4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 》 ?    5  【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汽车库外的】。。其他汽车库》和修车库; 】  《。   6 》 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  ?   7  地【铁工程中的车—站、:换乘通道或连—接通道、车》辆基地、《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 》。    】。 8  城市—交通隧道、城—市,综合管?廊;  !   9  城市的!地下:人行通道; !   《 ,。 10  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1!0.1.《9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厂房、—丙类仓库、民用建筑!、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等建筑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    1 —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兼作人员疏散的【天桥和连廊; 】  》   2 》。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及其疏散口》; 》 , ,    3  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售票!厅、候车(机、船】)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及其疏散口; 【 》    4 — 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 《     5  地!铁工程中《。的车站公共》区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楼梯连接】通道或换乘通道车辆!基地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 ! :  ?。   6  城市】交通隧道两侧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 【   》  7  城市【综合管廊的人行【道及人员出入口【;  】   8《  城市地下人行】通道 》 : 10.1.1【0,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不》应低于1《0.0lx;— —    2 — 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应低于3》.0lx;》  【 ,。  3  本—条上述规定》场所外的其他—场所不应低》于1:.0lx ! 10.1.—11: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 ?10.1.12 】 可能处于潮—。湿环境内《的,消防:电气设备《外壳的防尘与防水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对于交通】隧道不应低于IP5!5; ? 》    2  对】于城市综合管廊【。及其他潮湿环—境不应低于IP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