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0—  电气 》 — : 10.1  【消防:电气 ? 《 : 10.1.1  !建筑高度大》于150m》。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消防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按,。特,级负:荷供电; !     2  应!急电源的《消,防供:电回路应采》用专用线路连接至】专用母线段》; 》     3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干线应有两个路!。由 : , 10—.1.2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及工作塔外!下列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 ,     【1, ,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 》   《  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丙类仓?库; 【     3—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 《     4  二!。。层式、二层》。半,。式和:多层式民用》机场航站楼; 【 》    5》  Ⅰ类汽车库【;  】  : 6  建筑面积】大于50《。00m2且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  —  : 7  地铁工【程; 》    — 8 ? 一、二类城市【交通隧道 》 10【.1.3  —下列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 :   ? 1:。。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 】 《   ?。 2 ?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仓库; !  《   3《  座位数大于【1500个的电【影院或剧《场座位数《大于3000个【的体育馆;》。。   】  4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 ?     !5  ?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 !    6  【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业设施; 【 :     7—  民?用机场?航站楼; 】     8 】 Ⅱ类、Ⅲ》类汽车库和》Ⅰ类修车库; !    — 9  《本条上?述规定外的》其他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    》 10  》本条:上述规定外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     11  !水利工程《水电工程; —   【 , 12  》三类城市交》通隧道 】 10.1》.4 ?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且不应小》于表10《.1.4的》规定值? 《。 【 10.1.5【  建筑内的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其中】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设:备的用电需要除【三级消?防用电负《。荷外消防用电—设备的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能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电设备的持续【用电要?求不同建筑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1!0.:1.5的规定— ! 10》。.1.6《  除按照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外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或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火卷帘、电—动排烟窗《、消防潜污泵—、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的!供电应在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10!.1:.7:  消防《配电线路的》设计:和敷设应满》足在建筑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内为消防用》电设备?。连续供电的需—要 ? 10.1】.8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下列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其设置间距—、照度应保证疏散】路线指示明确—、,。方向指?。示正确?清晰、视觉连续 !     1!。  甲、乙、丙类厂!房高层丁、戊类厂房!; 》 :。    《2  丙类仓库【高层仓库; !     —3  公共建筑【; :    】 4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 【     —5 : ,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汽车!库外的其《他,汽车库和修车库; !    】 6  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     7 ! 地铁工程中的车站!、,换乘通道或》连接通道《。、车辆基地、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 》 :   ?。 8  城市—交通隧道《、城市?综合管廊; —   【 , 9  《城市的地下人行【通,道; 》     【10  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 10.1.9!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厂房、!。丙类仓库、民—用,建筑:、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等建筑!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    1》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兼作】人员疏散的天—桥和连?廊,;  】   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及其疏散口】; 》。     —3  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售票厅、候车(机】、船)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及其—疏散口; 】     4  !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   5  地【铁,。工程中?的车站?公共区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楼梯!。。连接通道或换—乘通道车辆基地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    ! 6  城市交通】隧道两侧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 【 :     7 ! 城市综合管廊的人!行道及人员出入口;!   】  8  城市地下!人行通道 ! 10.1.1【0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不应低于10.【0lx; !     2  】。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应低于《3.0lx; !。  《  :。 3 ? 本条上《述规定场所外—的其他场所不应低于!1.:0lx? 《 :10.1.》11 ?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 10—.1.12 — 可能处于潮湿环】境内:的消防电气设备【外壳的防《尘与防水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对【于交通隧道》不,应低于IP5—5; 《 , , :    2  对于!城市综?合管廊及其》他潮湿环境》。不应低于《IP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