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电】气
】
10》.1 消》防电气
】
:
10.《1.1 《 建筑高《度大于150m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消防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按【特级负荷供电;【
— 2》 应急电源—的消防供电回路【应采用专用线—路连接至专用母线】段,;
》
: 3》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干线应【。有两:个,路由
】10.1.2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及工作塔外!下列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
,
? 1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
》
《。 , 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丙类仓库;
】
:
3【 ,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
— 4 —二层式、二层—半式和多层式民【用,机场航站楼;
】
《 ? 5 Ⅰ类—汽车:库;
—
6 】 建筑面积大于5】000m《2且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
《。 7 地【铁工程;
—
【 8 一、二【类城市交通隧道【
》
1:0.1.3 【下列:。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1《 ,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
》
《 2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仓库;
》
:
3】 座位数大于15!00个的电影院或】剧场座位数大于3】00:0个的体育馆;
】。
,
?
:。。 4 》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
》
— : 5 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
】
,。
—6, 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业设施;
!
: : , 7 民用机场航!站楼;
—
,
8 !。。Ⅱ类、Ⅲ类汽—车库和?。Ⅰ类:修车:库;
《
【 9 本条上【述规:定外的其他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
,
10【 , 本条上述》。规定外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 11 — 水利工程》水电工程;
!
,
12 !三类城市交通—隧道
1!0,.1.4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且不!应小于表1》0.1.《4的规定值
【。
,
:
1】0.1.5 建筑!。内的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其中?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设,备的用电需》要除:三级消防用电负荷外!消,防,用电设备《的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能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电设备的持续用【电要求不同建筑【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10》.1.5的规—定
?。
《
》
10?.1.6《 除按照》。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外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或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火卷帘、电动排烟窗!、消防潜污泵、【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的供电应在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
:。10.1.》7 ?。消防配电线》路的设?计和敷设应满足【在建筑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内为!消防用电设》备连续供电》的需要?
1【0.1.8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下列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其设置?间距:。、照度应《保证疏散路线指示明!确、方向指示正确】清晰:、视觉连《续
?
》 ?1 : 甲、乙、丙—类,厂房高层《丁、戊?类厂房;
】。
2 】 丙类?仓库高层仓库;
!
?
: : 3 ?。 公:共建筑;
》
,
4!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
】
? 5 》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汽车《。库外的其他汽—车库和修车库;
】
》 ? 6 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 7 地铁工!程中的车站、换乘通!。道或连接通道、【。车辆基地、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
—
? 《8 城市交通隧道!、,城市:综合管廊《;
! 9? :城市的地下人行【通道;
【
10 ! 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
,
?
1:0.1.9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厂房、丙类》仓库、民用》。建筑:。、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等建筑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 : 1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兼作人员疏散的天】桥和连廊;
【
》 : 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及其!疏散口;
【
3】 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售票?。厅、候车(机、【船)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及其?。疏散口?;
:
?
—4 ?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
,
【 5 《地铁工?程中的车站公共【区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楼《梯,连接通道或换乘【通道车辆基》地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
!。
》。6, :城市交通隧道两侧】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
《
《 7《 :城市综合管》廊的人行道及—人员出?入口;
【
? 8 城市地!下人行通道
【
《。10.?1.:。10: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不应低于1!0.0lx;
】
《 : 2 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应低于3.0!l,。x;
《
》。 , 3 本条上】。述规定场所外的其他!场所不应低于1.0!lx
》
10.—1.11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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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12 可能—处于潮?湿环境内《的消防电气设—备外壳的防尘与【防水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对于交—通隧道不应》低于I?P55;
】
《 2 》对,于城市综合管廊及其!他潮:湿环:境不应低于IP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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