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 】建筑保温
!
6《.6.1 建筑】的外:保温系统不应采用燃!烧性:能低于?B2级的保温材料或!制,。品当采用B1级【或B2级燃烧—性能的保温材—料或:制品时应采取防止火!灾,通,。。过保温系统》在建筑的立面或【屋面:蔓延的措《施或:。构造
《
《6.6.2》 ,。。 建筑的外》。围,护结:构,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不燃性结构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该?复合保?温结构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所在外围》护,结构的?耐火性能要求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B1级或B》。2级时保温材—。料两侧不燃性—结构:的厚度均《不应小于50mm】
6.】6.3 飞机【。库的外围护结构、内!部,隔墙和屋面保—温隔热层均》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飞机库大】门及采光材料的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B1级
【
6.6.!4 除《本规范第6.6.2!条规定的情况外下列!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内、?。外保温系统和屋【面,保温系统均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或制品
—。
— 1 《 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
》 : 2 《 与其他功能—的建筑组合建造且】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
?6.6.5 — 除本规范第—6.6.2条规【。定的:情况外下列建筑【或,场所的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
【。1 人《员密集?场所;
【
,。
》2 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
6.6》.6 除本规【范第6.6.—2条规定的情况【外住宅建筑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时保温材料或制品的!燃烧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为A级;
!。
2 【 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10【0,m时不应低于B1级!
:
,
6.》6,.7 除本规范第!6.6.3》条~第6.6.6】。条规定的《建筑外其他》建,筑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时保温材料—或,。制品的燃《烧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建筑高度】大于5?0m时应为A级;】
— 2 建】筑高度大于24m】、不大于50m时】不应低于B》1级
【
6.6.8— 除本规范第【6.6.3条—~第6?.,6.5?条规定的建》筑外其他建筑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时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材料》或制品?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
《 2 — 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或制!品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
:
3 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取防火分】隔与封堵措施
【
《
6.?6.9 下列【场所或部位》内保温系统》中保温?材料或制品》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
《 《。1, 人员《密集场?所;
! , 2? 使用明火、燃油!、,燃气等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 3 》 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
】
— 4 避难走道】、避难层、》避难间;
》
《
? 5 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6!.6.?1,。0 除《。本规范第6》.6.3条》和第6.6.9【条规定的《场所或部位》外其他场所或—。部位内?保,温系统中保温—材料或制《品的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B1级【当采用?B1级燃烧性—能的保温材料时保】温系统的外表面应采!取使用不《燃材料设置防护层】等防火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