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其他工程【
【
4.4.1 地!铁车:站的公?共区与设备区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车》站内的商业设施和非!地铁功能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公共区内不【应设置?公,共,娱乐场所;
】
? : 2 》在站厅?的乘客疏散区、站台!层、出入口通道【和其他?。用于乘客疏散的专】用通道内不》。。应布置商业设施或非!地铁:功能设施;
【
— 3 站厅【公共区内《的商业设施不应经】营或储存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物品【。不应储存可燃性【液体类?物品:
?
4.4.2】 :地,。铁车站的《站厅、站台》。、出入口通道—、换乘?通道、换《乘,厅与非地铁》功能设?施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
4.4.3 】 地铁工《程中:的下列场所》应分别独立设置并】应,。采用防火门(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
? 1 车站控制!室(:含防灾报《警,设,备室)?、车辆?基地控制室(—含防灾报警》设备室)、环—控电控室、》站台门控制室;【
,
:
? 2 变电!。站、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
】
》。 3 固定】。灭火装置《设备室、消防水【泵房;
—
《 : 4 废水泵【房、通风机房、蓄电!池室;?
《
5 】 车站和车辆—基地内火灾》时需继续运行的【其他房间
】
4.4.4【 在地铁车辆基地!建筑的上部建造其】他功能?的建筑时车辆基【地建筑与其他功能】的建筑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楼板分隔车—辆基地建筑中承重】的柱、梁和墙体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3.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
4.【4.5? 交通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等与:车,行隧道分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