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其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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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地铁车站—的公共区《与,。设备区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车站内的商业设】施和非地《铁功:能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公共区内不应设置公!共娱乐场所;—
【。 2 在站厅!的乘:客疏散区、》站台层、出》入口通道和其他用】于乘:客疏:散的专?用通:道内不应《布置商?业设施或非地铁【功能设施《;
—。
: 3 站厅】公共区?内的商业设施不【应经营或《储存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物品:不应储?存可:燃性液体类物品【
?
4《.4:.2 地铁车【站的站厅、站台【。、出入口通道、换乘!通道、换乘厅—与非地铁功能设【施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4.4!。.3 地铁工程中!的下列场所应分别】独立设置并应—。采用防火门(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1】 车站控制室【(,含防灾报《警设备室)、—车辆:基地控制室(含【防灾报警设备室)】、环控电控室、站台!门控制室;
】
— 2 《变电站?、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
】 3 固定!灭,火装置?设备室、消防—水泵房;
—。
《 4 【废水泵房《、,通,风机房、蓄电池【室;
?
?
: 《5, 车站和车辆基】地,内,火灾时需继续—运,行的其他《房间
【
4.4.4 】在地铁?车辆基?地建:筑的上部建造其他】功能的建筑时车辆】基地:建筑:与其他功能的—建筑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楼板分隔】车辆基地建筑中【承重的柱《、梁和墙体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3.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
4.》4.5 《 交通?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等与车行—隧道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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