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民用建筑【
》
?4.3.《1 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经《营、存放或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或—储藏间等民用建筑内!除可:。设置为?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附属库房—。外不应设置》。生产场所或其他库房!不应与工业建筑组合!建造
》
,
,
4.3.2 【 住宅与非住宅功】。能合建的《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除汽车库的疏】散出口外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开口?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 ?。 2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 3 为住【宅,服务的地上车库【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地下车库的疏散楼】。梯间应?按,本规:范第7.1》.10条的》。规定分隔
—
,
4】 住宅与商—业设施合建》的建筑按照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建造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商业设?施中每个独》立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开口的防—火隔墙分隔;—
:
《 》 2)每个》独立单元的层数不应!大于2层且2层的】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
! 3)每个独立单】元中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任一楼层均应【。设置至少《2个疏散出口—
4.3!.3 商店—营业厅、公共—展览厅等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上的楼!层;
》
《。 2 对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 , 3 》对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
》
4.3—.4 儿童活【动场所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
,
2 【 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
? 3《 对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4 : 对: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
4.】3.5?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布置在楼地面设计】标高大?于54m的楼层【上;
!。 2 —对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
【 3 居室和休息!室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
— 4 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应布置《在地下一层及以【上楼层当布置—在半:地下:或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
:
,。
,。4.:3.6? 医疗《建筑中?住,院病房的布置和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
2 ! 对: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3 ! 建:筑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4.!3.7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布置《和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布置在地下一—层及以上且埋—。深不大于《10m的楼层;
!
《 2 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
《 3 房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
—
4 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防火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
4.3.】8 Ⅰ级木—结构建?。筑中的下列场所【。。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
【 1 商—店营业厅《、公共展《览,厅等;
! , : 2 《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
】
!3 医疗》建筑中的住院病房;!
:
》。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
4.3.9 【 Ⅱ级木结构建【筑中的下列场所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1》 商?店营业厅、》。公共展览厅等—。;,
,
:
【2 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
》
?
》 3 医疗建【筑中的住院病房
!
4.—3.10 Ⅲ级】。木结构?建筑中的下列场【所,。。应布置在首层
!
【1, 商店营业厅、】公共展览厅等;【
《
? ?2 儿童活—动场所
!4.3.11 】燃气调压用》房、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用房应【独立建造不应与居】住建筑、《人员密集的场所【及其他高《层民用建筑贴邻;贴!邻其他民用建—筑的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门、【。窗应向室外开启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当与所?服务建筑贴邻布置时!液化石油气》瓶,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1m3并应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
,
!2 瓶《组用房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
— ?3, 瓶?组用房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
4.3.12 ! 建:筑内使用《天然气的部位应【便于通风《和防爆?泄压
》
4.》3,.13 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或与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共用一个【防火:分区:
?
4《.3.14 — 交通车站》、码头和《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乘客公共区、!交通换乘区》和通: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不应设置公共!娱乐、演《艺或经营性住宿等场!所;
! 2 》 乘客通《行的区域《。内,不应设置商业—。设施:用于防火《隔,离的:区域内不应布置【任何可?燃物体;
—
:
》 3 商业—设施内不应》使用:明火
?
4.3】.15 《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2【;
】 2 —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时不应》大,。于1000》0m2;《。
【 3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m2
?
4—.3.?16: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木结《构建筑和附建于【民用建?筑中:的汽:车库外其他公共建】筑中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大于1500m2
!
【。 2? :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建筑不—应大:于,。2500m2;对】于三: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建,筑不应大于1200!m2;对于四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建筑不应大于6【00m2《
,
《
《 3 ? 对于地下设备房】不应大于10—00m2;对—于地下?其他区域不应大【于5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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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当防火分】区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上述!面积可以增加1.0!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该局部区域】建筑:面积的1/》2,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总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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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17【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且防火分隔措施】应,可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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