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民用—建,筑
—
4.》3.1? 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经营、存放或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或储藏间等民用建筑!内除可?设,置为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附属库房外不应!设置生?产场所或其他库【房不:应,与工业建筑组合【建造
》
4.3.【2 住宅与非住】宅功能合《建的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除汽车库的疏【散,出,口外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开?口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
《 2 》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
《。 3 为住宅!服务的地上车库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地下!车库的疏散楼梯间】应按本规范第7.1!.10?条的规定分隔
【
,。
】4 住宅与商业设!施合建?的建筑按照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建造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商业设施《中,每个独立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开口—的,防火隔墙分隔;【。
:。
【。 2)》每个独立单》元的层?数不应大于》2层且2层的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 3—)每个独立》单元中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任一【楼层均?应设置至少2个疏】散出口?
,
4.3.!3 商店营业厅、!公共展览厅等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上的楼层;】
【 2《 对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3 【 对: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
】
4.3】.4 儿童活动】。场所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 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 2 —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
【3, 对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4 对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
】。
4.3》.5: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布置:。在楼地面设》计标高大于54m的!楼层上;
》
《
2— , 对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3 :。 居室和《。休息室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 4 》 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应布置《在地下?一层及以上楼—层当布置在》半地下或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
:
4.3.6】 医?疗建筑中住院—病房的布置和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
》 2 对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3 建筑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
4.3《.7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布置!和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布【置在地下一层—及,。以上且埋《深不大于10m的】楼层;
【
,
: 2 》 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
《
》3,。。 房?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
?
【 4: :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防火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
4—.3.8《 Ⅰ级木结—构建筑中《的下列?场所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
【 1 商店营业!。厅,、公共?展览厅等;》
! 2: 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
!
—。3 医疗建—。筑中的住院》病房;?
—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
:
4.3.9】 Ⅱ级木》结构建筑中的—下列:场所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1 商】店营业厅、公共展】览厅等;
!
: 2《 , 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
! 3 —医疗建筑中的住院】病房
?
:
,
:。4,。.3.1《。。0 Ⅲ级木—结构建筑《中的下列场所应布】置,在首层
】
1 】商店营?业厅、公共展览厅】等;
】 2 — 儿童?活动场所《。
,
,
4.—3.11 燃【气,调压用房、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用房应独!立建造不应》与居住建筑、人【员密集的场所及其】。他高:层民用建筑贴邻;】。贴邻其他民》用建筑的《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门、窗》应向室外开启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当与所!。服务建筑贴邻布置时!液化石油气》瓶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1,m3并应《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
》
, 2》 瓶组用房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 3 瓶组!用房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
?4.3.《12 建筑内【使用天然气》的部:位应便于通风和防爆!泄压
【
4.3.》13 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或—与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共用一【个防火分区
】
4.》3.1?4 交通车—站、码头和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乘?。客公共区、交通【换乘:区和:通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不应设置公》共娱乐、演艺或【经营性住《宿等场所;
【
?
2 乘!。客通行?的区域内不应设置】商业设施用于—防火隔?离的区域内不应布】置任何可《燃物体;
!
: 3 商【业设施?内不应使用》明火:
4.】3.:15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2;:
?
?。。 2 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时不应大于—10:。000m2;—
】 3?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m2
?
4.3】.1:6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木结构建筑》和附建于民用建筑中!的,汽车:库外其他公》共建:筑中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大于1500m2】
! 2 ? ,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建筑不】应大于250—0m2;对于三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建筑不《应大于120—0m2;对于四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建筑不应】大于600m—2
《。
3】 对于地下—设,备房不应大于10】。。00m2;》对于:地,下其他区域不—应大于?50:0m:。2
【 4》 当防火分区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上:述面积可以增加【1.:0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该局【部区:域建筑面积的1【/2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总《建筑:面积
】4.3?.17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且防?火分隔措施应可靠】、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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