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 建筑平面布置与】。防火分隔
》
,
?
,
?
4.?。1 一般规定【
?
4.【1,.1 建》筑的平面布置应【便于建筑《发生火灾时的人员】疏散和避难有利于】。减,小火灾危害、控制火!势和烟气蔓延—同一建筑《内的不同《使用功能区域—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
4.1.】2 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铁车》站、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综:合其高度(埋—深,)、使用功能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根据》有利于消防救援、】控,制火灾及降低火灾】危害的原则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建筑内横向—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且防》火分隔应保证火灾】。不会蔓延《至相:邻防火分区》;
】 , :2 ?建,筑内竖?向按自然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时》除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楼层中在火—灾时未?封闭的开口所—连通区域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
?。 , 3 》高层:。。建,筑主体与《裙房之间未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应按高层—。建筑主体的相应【要,求划分?;,
— 4 — 除建筑内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冰!面或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面积等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外其【他建筑面积均—。应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4,.1:.3: 下列场所—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
! 1 住宅—建筑中的汽车库【和锅炉房;
—
— 2 —除居住建筑中的套内!自用厨房可不分隔】外建筑内的》厨房;
【
,
: , ,。 ,3 医《疗建:筑中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
!
4 !建筑中的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
—
:
》 5 除消防【。水泵房的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4【.1.7《条的规定《消防控?制室的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4—.1.8条的规定外!其他消防设》备或器材用》。房
【4.1.4 燃油!或燃气锅《炉、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柴油【。发电机房《等独立建《造的设备用房—。与,民,。用建筑?贴邻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不应贴邻建!筑中人员《密集的场所上述设】备用房附设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位于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时,应采取防止》设备用房《的爆炸作用危及上一!层、:下,一,层或:相邻场所的措—施,;
?
【 2 设备用【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3 !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防】火隔墙上《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
》
:
4.1.5 ! 附设在建筑内的】燃,油或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房不应位于!地,下二层及《以下位于屋顶的常】(负)压燃气锅【炉房与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其他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位:。。于建筑首层的靠外】墙部位或地下一层】的靠外侧部位不应贴!邻消防救援专—用,出入口、疏散楼【梯,(间)或人员的【主要疏散通道
【。。
《
》。2 建筑内单间】储油间的燃油储存量!不应大于1m—3油箱的通气管设置!应满足防火要求【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锅炉间】分隔
《。
】3 柴油机的【排烟管、柴油机房的!通风管、与储油间无!。关的电气《。线路等不应穿—过储油间
】
4 】 燃油?或燃气管道在—设备间内及进入【建筑物前应分—别设置具《有自动和手动关闭功!能的切?断阀
【
4.1《.,6 附设》在建筑内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设备用房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油浸变》压器室、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均】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
】2 变压器室应位!于建筑的靠外侧【部位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
》 ?3 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防火门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
4【.1.7《 消?防水泵房的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
《 ,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3 ?除地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其!他,特殊工?程中的地《下消:防水:泵房可根据工—程要求确定其设置】楼,层外其他《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建?筑的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
,
4【 , 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
5— 消防水》泵房的室内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 6? ,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水淹—等的:措施
】。4.1.8 消防!控制室的《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
《。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3【 消?防控制?室应位于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 4 《消防控制室的环【境条件不应干扰或影!响消防控制室—内,。火,灾报警?与控制设备的正常运!行;
! 5 消防】控制室内不》应敷设或穿过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管!线;
【
, ? 6 ? ,。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防潮、防啮—齿,动,物等的措施
【
《4.1.9 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生产场所【。或库房贴邻》或组合建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