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4  建—筑平面布置与防火分!隔 — 4—.1 ? 一般规《定 !4.1.1 — 建筑的平面—布置应便于建筑【发生火灾时的人员疏!散和避难有利于减小!火灾危害《、,控制:火势和?烟气:。蔓,延同一?建,筑内的不同使用【功能:区域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 : , 4.1.2  !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铁车站、!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综合其高度》(埋深)、使用功】能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根据有利于消防救!援、控制火灾—及降:低火灾危害的原则】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建筑】内横:向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且防火】。分隔应保证火灾不会!蔓延至相邻防—。火分区; !     2 【 建筑内竖向按自然!。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时除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楼层中】在火灾时未》封闭的开《口所连通区域—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    】 3  高》层建筑主体与—裙房:之间:未,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应按高—。层建筑主体的—相应要求划分—;   !  4  除建筑】内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冰面或》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面积?等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外其他】建筑面积《均应: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4.1.3  【下列场所《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  】  : 1:  住?宅建筑?。中的汽车库和锅炉房!;, 《     2  !除居住?建筑中的套内自用】厨房可不《。分,隔外建筑《内,的厨房; 》 《     3—  医?疗建筑中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    ! 4:  建筑中的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 》  :   5  除消】。防水泵房的》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4.1》。.7条?的规:定消防控制室的【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4.《1.:8条:的规定?外其他消防设备或器!材用房 !4.1?.4  《燃油或燃气锅炉、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柴油发电!机房等独《立,建造的设备用—房与民用建》筑贴邻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不应贴—。邻建筑?中人员密集》的,场所:上述设备用》房附设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位于!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时应采】取防止设备》用,房的爆炸作》用危:及上一层、下—一层:。或相邻场所的措施】。; 【    2 — 设备用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 3  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防火!。隔墙上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 ! ? 4:.1.5  —附设在?建筑内的燃油或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房不应《位于:地下二层及》以下位于屋顶的【常(负)压燃气【。锅炉房与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其他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位于建筑首层【的,靠外墙部位或地【下一层的靠外侧部】位,不应贴邻消防—救援专用《出,入口、疏散楼—梯(:间)或人员的主要】疏散通道 》   【  2  建—筑内单间储油间的】。燃,油储存量不应大于】1m3油箱的通气管!设置应满足》防火要求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锅炉—间分隔 】   ?  3  柴—。油机的排烟管—。、柴油机房的通【风,管、与储油间无关的!。电气线路等不应穿过!储油间 》     】4  燃油》。或燃气管《道在设备间内及【进入建筑物前应【分别设置具有自动】和手动?关闭功能《的切:断阀 【 4.?1.6  附设在建!筑,内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设备用—房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油浸变压—器室、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均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   【  2  变—压器室应位于建筑】的靠外?侧部位?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  ?   3《  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防火门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 !4.1.7》  消防《水泵房的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3  除地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其他:特殊工程中的地下】消防水泵《房可根据工》程,要求确定其》设置楼层外其他【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建筑【。的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     》4  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5  】。消防水泵房》。的室内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  6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水淹等的《措施 《。 ? 4.1.8— , 消防控《。制室的?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3  【消防控制室应位于】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  4  消防控制!室的环境条件—不应干扰《或,影响消防控制—室内火灾报警与控制!设备的正常运行;】 —    5 — 消:防控制室内不—应敷设?或穿过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管线; 】 ,     6】  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防潮、防啮》齿动物等的措施 ! , 4.1.【9  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生产场所或库—房贴邻或《组合建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