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  》建筑平面布置与【防火分隔 ! , 4.1 】 一般规定 ! 《。4.1.1  【建筑的平面》。布置应便于建筑【发生火灾时的人员疏!散和避难有》利,于减小火《灾危害、控制火【势和烟气蔓延—同一建筑内的不【同使用?功能区域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 4《.1.?2  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铁车站、【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综,合其高度(埋深)】、使用功能》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根据有利于》消防救?援、:控制火灾及降—低火灾危害的—原则: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建筑内!横向: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且防?火分隔应保证火灾】不会蔓延至》相邻防火分区;【。   】  2  建筑【内竖:向按自然《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时】除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楼层中在火灾时未封!闭,的,开口所?连通区域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     3】  高层建筑—主体与裙房之间未】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应按高层建筑主【体的相应要求划分】; 》     4【  除建筑内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冰面或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面【积等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外其他建筑【面积均应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 4》.1.3  下列场!所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 《 ?   ? 1  住宅建筑】中,的汽车库《。和锅炉房; 【 ?。   ?  :2  除居住—建筑中的《套内自用厨》房可不分隔外建【筑,内的:厨房; 】。 ,    3  医疗!建筑中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 《    》 4  建筑中【的,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  【   5  除【消防水泵《房的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4【.1:.7条的规定消防控!制,室的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4.1.8条的【规定外其《他消防设备或器材用!房 4.!1.4 《 燃油或燃气锅炉、!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柴油发?电机房等独立—。建造的?设备:用房与民用建筑贴】邻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不应—贴邻:建筑中人员密集【的场所上《述设备?用房附设《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当位—于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时应采—取防止设备用房的】爆炸作用危及上一层!、下一层《或,相邻场所的措施;】    !。。 2 ? 设备用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 ,   ?  3  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防火隔墙上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 4.1!.,5  附《设在建筑内的燃【油或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房不应位》于地下二《层及以下《。位于屋顶的常—(负)压燃气锅炉房!与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其他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位:。于建筑?首层:。的靠外墙部位或地下!。一层的靠外侧部位】不应贴?邻消:防救援专《用出入口《、疏:散楼:梯(间)或人员的】主要疏散通道 ! ?   ? ,2  ?建筑内?单间储?油间的燃油储存【量不应大于1m3油!箱的通气管》设置应满足防火要求!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锅炉间分《隔   !  3  柴油【机的:排,烟管、?。柴油机房的通风管、!与储油间无关的电】气线路等《。不应穿?过储油间 》     !4  燃油或—燃气管道在》设备间?内及进入建筑物前应!分别:设置具有《自动和手动关闭【功,能的切断阀 — 4.【1.6  附—设在建筑《内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设备用】房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油浸变压】器室、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均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  》 ,。  2 《 变压器室应位【于建筑的靠外侧部位!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 》    3  【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防火门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 】 4.1》.7:。  消防水泵房【的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   3  除地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其他《特殊工程中的地【下消防水泵》房可:根,据工程要求确定【其设置楼《层外:其他: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建筑【的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     4 【 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     5—  消防水》泵房的室内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   ?  6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水:淹等的?措施: , , 4.1【.8  消防控制室!的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  :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 ?   ?  3 《 消防?控制室应位于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   ?。4  消防控制室的!环境条?件不应干扰》或影:响消防?控制室内《火,。灾报警与《控制设备的正—常运行; 》 ,    【 5  消防控制室!内不:。应,敷设或穿过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管—线; —     6【  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防潮】、防啮齿动物等的】措施: 《 4.《1.9  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生产场》所,或库房贴《邻或组合建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