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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平面布—置与防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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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建《筑的:平面:布置应便于》建筑发生火》灾时的人员疏散【和避难有利于—减,小火灾?危害、控制火势【和烟气蔓延同一【建筑内的不同—。使用:功,能区域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4.1.2》 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铁车站、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综合其高度(】埋深)、《使用功能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根据有》利于:消防救援、控制火】灾及降低火》灾危害的原则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建】筑内横向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且防火分隔】应保证火灾》不会蔓延至》。相,邻防:火分区;
》。
?。
》 2 建》筑内竖向按自然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时除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楼层中【在火灾?时未封闭的》开口所连通区域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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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高层建筑主体与】裙房之间未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应按高层【。。。建筑:主体的相应》要求划分;》
?
4 ! 除建筑内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冰面或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面积等》。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外其他建筑面!。积均:应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4.】1.3 《 下列场所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
! 1 住宅—建筑中的汽》车库和?。锅炉房;
】
,
2 】。除居住建《筑中:的套:内,自用:厨房可?不分:隔,外建筑内的厨房;
!
【 3 医—疗建筑中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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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建筑中的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
!
5 !除消防水泵》。房的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4.1【.7:条的规?定,消防控制室的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4.1》.8条的《规定外?其他消防《设备或?器材用房
】
4.1.4 !燃油或燃气锅—。。炉、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柴油【发电机房《等独立建造》的设备用房与民用建!筑贴邻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不应贴邻—建筑中人员密集的场!所上述?。设,备,用,房附设?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位于【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时《应采取防止设备【用房的?爆炸作用危及上一】层、下一层或相邻】。场所的?措施;?
】 :2 设《备用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 , : 3 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防火隔墙上【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
!
4.【1.5 附设在】建筑内的燃油或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房不应位—于地:下二层及以下位【于屋:顶的常(负)压燃】气锅炉?房与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其他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位于!建筑首层的靠外墙】。部,位或地下一》层的靠外侧部—位不应贴邻消防【救援专用出入口、】疏散楼梯《(间)或人员—的主要疏散通道
!
《 ? 2 ? 建筑?内单间储油间—的燃油储存量不应】大,于1m3油箱的通气!。管设置应满》足防火要求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锅—。炉间分隔
】
3 】 柴油机的排烟【。管、柴油《机,。房的通风管、与储油!间,无关的电《气线路等《。不应穿?过储油?间
】 4 》 燃油或燃气管道在!。设备间内及进入【。建筑物前应分别设置!具有:。。自动和手动关闭功】能的切断《阀,
《
4.1.6【 附设在》建筑内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设备《用房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油浸变压器!室,、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均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
2 】变压器室应位于【建,筑的靠外侧部位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
】 3:。 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防火!门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
!。
?4.1.7 消】防水泵房的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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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 3 《除地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其他特殊工程中!。的,地下消防水泵—房可根据《工程要求确》定其设置楼层外其】他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建筑的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 4 【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 5 》 ,消防水泵房的室【内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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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水淹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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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消防控制【室,的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
,
: ,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3 消防控】。制室应位于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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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消防控制室的!环境条件不应干扰或!影响消防控制室内火!灾报警与控制设备】的正常运《。行;
【
《 5 消防控制】室内不应敷》设或穿过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管线:;,
— : 6 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防潮、防啮【齿动物等的》措,施
4.!。1.9 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生产】场所或库房贴邻或】组合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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