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  —。建筑平面布》。置与防火《。分隔: 】 4.1  【一般规定 》。 4.!1.:1  建筑的—。平面布置应》便于建筑《发生火灾时》的人员疏散和避【难有利?于减小火灾》危害、控制火—势和烟气蔓延同一建!筑内的不同》使用功能区域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 》4.1.2  【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铁车站、【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综合》。其高度(埋深)、】使用功能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根据有利》于消防救援》、控制火灾及降【低火灾危害的原【则,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建筑内横向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且防火分!隔,应保证火灾不会蔓延!至相:邻防火分《区; 《 《  :。 , 2 ? 建筑内竖向按自然!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时除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楼层中《在火灾时未封—闭的开口《所连通?区域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 ?    《 3  高》层建筑主体与裙房】之间未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应按高层—建筑主体《的,相,应要:求划分;《 , ,     】4  除《建筑内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冰面《。或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面积】等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外其他建筑面积【均应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 4—.1.3  下【列场所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 》 : :    1  住宅!建筑中?的汽车?。。库和锅炉房;— , ,   —  2?  除?居住:建筑中的套内自【用厨房可不分—隔外建筑内的厨房】;   !  3  医疗【建筑中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 》 ,。     4  建!筑中的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 】    《5  除消》防水泵房的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4.1.—7条的规定消—防控制室的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4.1.8—条的规定《外其他消防设备【或,器材用房 》 4—.1.4  —燃油或燃气锅—炉,、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柴油—发电机房等独立【建造的?。设备用房与》民用建筑贴》。邻,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不应贴邻】建,筑中人?员密:。集的场所上述设备用!房附设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位于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时应采取《防止:设备用房的爆炸【。作用危及《上一:层、下一层或相邻场!所的措施; ! ,  :   2 》 ,设备用?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 3  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防火—。隔墙:上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 】 4.1.5  !附设在建筑内的【燃油或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房不应位于—地下二层及以下位】于屋顶的常(负)】。压燃气锅炉房—与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其他!。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位于建筑—首层:的靠外墙部位或地】下一:。层的靠外侧部位不】应贴邻消防救援专】用出入口、》。疏散楼梯《(间)或人员的主】。要疏散通道》 》    《 2  建筑内【单间储油间的燃【油,储,存量不?应大:于1m3油箱的通】气,管设置应满足防【火要求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锅炉间—分隔 】    《3  柴油》机的排?烟管、柴油机房的通!。风,管,。、与储油间无关的电!气线:路等不应穿过储油】间 :   【。  4  燃油【或,燃,气管道在《设备间内及进入建】筑物前应分别—设置具有自动—和,手动关闭功能的【切断阀? 》 4.1.6  附!设在:建筑:内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设备》用房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油浸:变,压器室、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均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 ,   ?2  变压器室应】。位于建筑《。的靠外侧部位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     —3  ?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防火?门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 《 4.1—.7  消防—。水泵房?的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     2 【。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   3  除地】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其他特殊工】程中的地下消—防水泵房可根据工】程,要求确定其设置楼】层外其他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建筑的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 : , ,   4  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5  消防】水泵房的《室内: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    【 6: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水淹等!的措施 — 4.》1.8  消防控】制,室的: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  2 《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  3?  消防控制—室应位?。于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4》  消防控制室【的,环境:条件不应干扰或影】响,消防控制室内—火灾报警与》控制设备《的正:常运行; —     5!  消防控制室【内不应敷《设或穿过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管线:; 》   《  6  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防潮《、防啮齿动物等的】措施 — 4.1.9 】 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生产场所或!库房贴?邻或组?合建: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