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车站建筑
5.4.1 车站设计和建设的基本依据,并对乘客安全乘降、疏散环境及车站布局作出要求。
5.4.2 根据客流预测流量,要设法保障乘客车站换乘的便捷和能力,应避免存在换乘过长的行走距离。
5.4.3 车站站台和乘降区的宽度除了满足客流乘降要求外,还应满足应急疏散的要求。有轨电车系统运输能力低、客流量小、车站设置简单,可不受此条限制。在站台计算长度范围内设有立柱时,应另外加柱宽。
侧式站台车站,楼梯(自动扶梯)平行于线路方向设置时,侧站台最小宽度不小于2.5m,与岛式车站侧站台宽度不小于2.5m的标准一致;当垂直于侧站台开启通道设楼梯(自动扶梯)时适当加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