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6.?3  信号系统 ! 6【。.3.?1 : 信号系统应具【有行车指挥》与列车运行监视、控!制和:安全防护《功能:及道岔、信》号机、区段联锁【功能以及降级运用的!能力涉及行车安全的!系统、设备应符【合,“故障一《安全”原《则 : 6.3】。.2  《线路全封《闭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应【配备列车自动防护系!统,;线路?。部分封闭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列车运【行安全防护应根据】行车间隔、列—车运行速度、—线路:封闭状态等运营【条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 : , 6.3《.3:  城市轨道交通应!配置行?车指挥系统行车【指挥调度区段内的区!间、车站应能实现】集,中监视具有自动控】制功能的行车—。指挥系统尚》应具有人工控制功能! : 6》.3.4  列车自!动防护系统》应满足行车密度【、行车?速度和行车交—路等:需求当全《封闭线路《列车采用无安—。全防:护功能的人工—。驾驶模式时应有授】权并应对《授权及相关操作【予以表征 【 6.》3.5  列车自】动防护系统应以实现!列车:停车为最高》安全准?则,并应:具备下列《功能 】 , ,  1  检测列】车,定位与距离控制【列车间隔; ! :   ? 2  监》督列车运行速度发送!超,速信息和实现—列车超速防护; !。    【 3:  监?控列车车《门、:站台屏蔽门状态并】根据安?全状况限《制列车车门、站台屏!蔽门:开闭; ! ,   ?4 : 使用?在,车站站台或车—控,室,设置的紧《急停车?按钮对?车站区域范围内【的列车实施紧急制动! 》 6.3.6—  联锁设备应【保证道岔、》信号机和区段的联锁!关系正确当联锁【条件不符时不—应开通进路敌对进路!必须相互照查不应】同时开通 ! 6.3《.7:。  列车自动运【行系统应具有列车自!动牵引、惰》行、制动、》区间停车和车站【定点:停车、车站通—过及:折返作业等》控制功能控制—过程应满足控制精度!、舒适度和节能等要!求 ? ? 6.3.8  当!列车配置《列车自动《防护设备、车—内信号装《置时应以车》内信号为《主体信号;未配置时!应以地面信号—为,主体信号当地面主】体信号显示》熄,灭时应视为》禁止信号 ! 6:.3.?9  全自动运行】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全自动运行!系统建设应与—线,路,、站场配置及—运行管理模式相互协!。调全自动运行系统】应能实现信》号、通信、》防灾报警《等机电系统设备【及车辆的协》同控制;《 :。    【 2  控制—中心或车站有人【值班室?应能监控《全自动运行列—车,。。的运行?状态:应能:实,现列车停车及对车】门,、站台屏《蔽门的应急控制【 6【.3.10》。  :当部分?封闭的城市轨道【交通设专用线路时专!用线路与城》市道路?的平交?路口应设置城市轨道!交通列车优先—信号;当未设专用】线路时?在平交路口处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应遵【守道路?交通信号 》。 6.3.!11:  :车辆基地《。。信号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用于有—人驾驶系《。统的车辆基地应设进!出车辆基地的信号】机;进出车辆基地的!信,号机、调车信号【机应以?显示禁止信号为定】位;车辆基地信号】系统、设备的配【。置应满?足列:车进出车《辆基:地和在车辆基地内进!行列车作《业,或调车?作业的需求》; —   ?  2  用于全】自动运行《系统:的车辆基地应—根据:全自动?运行系统《的功:能和车辆基地内无】人和有人驾驶—区域的范围设—置信号系统》配置相应设备—;  】   3 》 车辆基地应纳入信!号系统的监视范围;!    ! 4  试车线信号!系统的地面设备【及其:布,置,应满足系统双向试】车,的需要 — 6.3.【12 ? 信:号系统设备》应具:有,符合“故障一安【全”原则的证—明,及相关?说明信号系统—应满足国家》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 6.】3.13《  在信号系统【设备投入运用前【应编制技术性安全】报告内容《应包括对《功能的安全》性要:求、量化《的安全目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