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6《.2:  短路保护 【 6】.2.?1 配电线路的【短路保护电》器应在?短路电流对导—体和:连接处产生的—热作用和机》械作用造成危害之】前切断电《源 ? 《6.2.2 短【路,保护电器应》能分断其安装处的预!期短路电《流预:期短:路电:。流应通过《计算或测量确定当短!路保护电器》的分断能力》小于:其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时在:该段线路的上—一,级应:装设具有所需分【断能:力的短?路,保护电器;》其上下两级的—短路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配合—使该段线路及其【短,路保护电器能承受】通过的短《路能量? 》 6.2.3 绝缘!导体的热稳定—应按其截面》积校验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短路持续时间小于】等于5s时绝缘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本规?范公式(3.—2,.1:4,)的:。要求其相导体的【系数可按《本规范表A.0.】7的规?定确定;《   】     》 2  短路持续时!间小于0.》1s时?校验:。。绝缘:导体截面积应—计入短路电流—非周期分量的影响】;大于5s时—。校验绝缘导体截面积!应计:入散:热的影响《 《 :6.2.《4 当短路保护电】器为:断路器时被保—护线路末端》的短路电《。流不应小于》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倍】 —。6.2.5 短路】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回路—首端和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的地方当不能【。设置:在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的地方时应采【用下列措《施   !   ?。   1  短路保!护电器至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的?这一段线路长度不应!超过3m; 】 ,   《      —2  应采取—将该段线路》的短路危《险减至最小》的措施; 》 : :  :   ?。    3  【该段线路不》应靠近可《燃物 ? 》6.2.6 —导体载?流量减小处回路的】短路保护当离短路点!最近:的绝缘导体的—热,稳,定和上一级短路【保护:电器:符合本规范第6.】2.3? 条、第6.—2.4条的规定时】该段回路可》不装设短《路保护?电器但应《敷设在不燃或难燃】材,料的管、槽》内 【6,.2.7 下列连】接,线或回路当》。在布线时采取了防止!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且布》线不靠近可》燃物时可不装—设短路保护电器 】  —      —。 1:  :发电机、变压器、整!流器、蓄《电池与配《电控制屏之间的【连接线?; : 《         !2  断电》比短路导《致的线路《烧毁:更危:险的旋转电机励磁回!路、超重《电磁铁?的,供电回路、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等,;, ,  —      — ,3  测量》回路 6!.,2.8 并》联导:。体组成的《回路任一《导体在最不利的【位置处发生短路【故障时?短路保护电器应能】立即可靠《切,断该段故障线路其短!路保护电器》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采用一个】短路保?护电:器 》      【      —  :   1《)布线时所》有并联?导体采用了防止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 ! ,  》。     》   ?  :     2)导】体不靠近可燃—物   ! ,     》2  两根导—体并联的线路当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条件时在!每根并联《导,体,的,供电端应装设短路】保护电器 》 ,  》  :     3—  :超过:两根导体的并联【线路当?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条件?时在:每根并联导体的供电!端,和负荷端均应装设短!路保:护电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