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6《.,。2,  短路保护 ! 》6.2.1 配【电线路的《短路保护电器应【在短路电流对—导体和连接处产生的!热作用和机械作【用造成危害之前【切断电源 》 , 6.2【.2 短路》保护:电,器应能分断其安装】处的预期短路电【流预期短路电流应通!过计:算或测量确定当短】路保护电器》的分断能力小于其】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时在该段线路的上】一,级应装设具有所【需分断能力的短路保!护电:。器;其上下两—级的短路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配!合使该?段线路及其》。短路保护电器能【承受通过的短路能】量 6.!。2.3 绝缘导体】的热稳定应按其截面!积校验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短《路持续时间》小于等于5s时绝缘!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本规范公《式(3.《2,.14)的》要求其相《。导体的系数》。可按本规范》表A.0.7的规】定确定; 【       !  2  短—路持:续时间小《于,0.1s时校验绝】缘导体截《面积应计入短路电流!非周期分量》的影响;大于5【s时:校验绝?缘导体截面积应【计入:散热的影响 【 ,。 : 6.2《.4 ?当短路保护电器【。为断路器《时被保护《线路末端的短路电】流不应?小于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倍 】 6.2.5! 短路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回路首端和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的—地方当不《能设置?。在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的地:方时应采用下列【措施  !     》  1  短路保】护,电器至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的!这一段线路长度不应!超,过3m; 【    —     2 【 应采?取,将,该段:线路的短路危险【减至最小的措施; ! :      】  :。 3  该段—线路不?应靠近可燃物 ! 6.2.【6 导体载流量减小!处回路的《。。短路:保护当离短路点【最近的绝缘导体的热!稳定:和上一级短》路保护电器符合本】规范第6.2.3】 条:、,第6.2.》4条的规定时该段】。回路可不装设—短路保护电器—。但应敷设在》不燃或?难燃:材,料的管、槽内 【 6.【2,.7 下列连接线】或回路当在》。布线时采取了—防止: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且布线?不靠近可燃物—时可不装设》短路保护电器 !。   》      1  !发电机、变压器【。、整流器、蓄—电池与?配电控制《屏之间的《连接线; 】     —    2  断电!比短:路导致的《。线路烧?毁更危?险的旋?转电机励磁回路【、超:重电:磁铁的?供,电回路、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等; !     》   3  —测量回?路 【6.2.8 并联导!体组:。成的回路任》一,。导体在最不利的【位置处?发生短路故障—时短路保护电器应】能立即?可靠:切断该?段故:障线路其短路—保护电器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采】用一个?短路保护电器—  【   ?。    《        】1)布线时所—有并联导体采用【了防止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 【    — ,         !   2)导体不】靠近:可燃物 》。。 《        2! , 两根导体并联【的线路当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条件时在《每根并联导体—的供电?端应装设短路保【护电器 【      【。   3  超过两!根导体?的并联线路当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条件时在每根并联!导体的?供电端和负》荷端均应装设短路保!。护电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