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配电线路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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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
6.1.!1 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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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配电线?路装设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其动作【特,性应具有选择—性且各级之间应能协!调配合非重要负【荷的保护电器—可,采用部分选择性或无!选择性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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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用电设备末!端,配电线路的保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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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除当回路相导】。体的保护装置能【保护中性导体的短路!而且正常工作时通】过中性导体》的最大电《流小于其载流量外尚!应采取当中性导【体出:现,。过电:流时能自动切断相】导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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