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配电线路的保护
】
《
》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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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1 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
?6.1.2 配【电线路装设》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其动作特性】应具有?选择性且各级—之间:应能协调《配合非重要》负,。。荷的保?。护电器?可采用部分选择性】或无选择性切断【
,
6.1】。.3 用《电设:备末端配电线路的】保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的有关规定—
》。
6.1.》4 ?除当回路相导体的】保护装置《能保护中性导体的】。。短路而且《正常工作时通过中】。性导体的《最大电流《小于:其载流量外尚应采】取当中性导体出现】过电流时《能自动切断相—导体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