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2  间接接触】防护的?自动切断电》源防护?措施 — , , (Ⅰ)一】般规定 ! , 5.2.1— 对于未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保护G!B 1689—5.21的规—定采用下《列间:接接触防《护措施?者应采用本》节,所规定的防护—措施:  【       1】  采用Ⅱ类—设备:;, ,    】    《 2  采取电气】分隔措?施; 【         !3  采取特低电】压供电; 》 :   》      4 】 将:电,气设备安装在非导】电场所?内;  ! ,      5 】 设:置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 5【.,2.2  》在使用Ⅰ类设备【、预期接《触电压限值为5【0V的?场所当回《路或:设备:中发生带电导体【。与外露可导》。电部分或《保护导体《之间的?故,障时间接接触—防护电器应能在【预期接触电压超过】。50V且持续时间足!以引起人体》有害:。的病理生理效应前】自动切断该回路或设!备的电源 【 5.2.【3 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相连接— 《 , 5.?2.4? 建筑物内的—总等电?位联:结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每个建筑物中】的下列可导电部分应!做总等电位》联结 】      —      —    1)—总保护导体(保【护导体、保护—接,。地中性导《体);?   】    《       【   2)》电气装?置总接地导体或【总接地?。端子排; 】。。      【        】   3《)建:筑物内的水管、燃】。气管、采暖和—空调管道《。等各种金《属干管; !。  :        】  :   ?。  4)可接用【的建筑物《金,属结构?部,分   !   ?。   ?2  来《自外部的本条第1】款规定?的可导电部分应在建!筑物内距《离引入点最近的地方!做总等电位联结 】 《。        】 ,3  总《等电位联结导体应符!合本规范第3—.2.15》 条~第3》.2.1《7条的有关规定 】    】    《 4  《通信电缆的金—属,外护层在《做等电?位联结?时应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 ! 5.—2.5 当电—气装置或电气装置】。某,一部分发生》接地故障后间—接接触的保护电【。器,。。不,能满足自动切断【电源的要求时尚【应在局?部,范围内将本规—范第5.2.4条】第1款所列可导电】部分再做一》次局部等电位联【结;亦可将伸—。臂范围内《能同时触及的—两个可导电部分之】间做辅助等电位【联结局部等电位【联结或辅助等电位联!结的有效性》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R≤50/Ia 】    《     (5.2!.,5): ? 式中 !      【   R可》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和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之间故障电流【产生的电压降引起】接触电压的一段线】路的:电阻(Ω);— 》     》   ?  Ia保证间接】接触保护电器在规定!时间内切断故障【回路的动作电—流(A) 》 5—.2.6  配电线!。路,间接接触防》护的上下级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之间应?有选择性 ! ?(Ⅱ)?。TN系统《 《 5.2.7!  TN系统中电】气装:置的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通过?保,护导体与电源系统】的接地点连接 】 5.—2.8 TN系统中!配电线路的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动!作特征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 Z《sI:a≤U0 》      —   (5.—。2.8) 【 ?式中 【         ! Z:s接地故障回路的阻!抗(Ω); 【  》    《  : U:。0相导体对地—标称电压(》V) — 5.2》.9 TN》系统中配电线路的间!接,接触防护电》。器,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配,电线路或《仅供给固定式电【气设备用电的末【端线路不宜大于5】。s;  !      — 2:  供?给手持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用?电的末端线路—或插座回路》TN系?。统的:最长切断时间不应大!于表5.2.9【 的规定 》 《 ,。表5.2.》9 TN系统的最】。长切断时间 — — : 5.2.【10  在T—N系统?中当配电箱或配【电回路同时》直接:或间接给固定式【、手持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供电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    【  :   1  应【使配电箱至总—等,。电位联结点之间【的一:段保护导体的阻【抗符合下式的要【求 ZL!≤(5?0/U0)Zs  !   ?     (—5.2.10) 】 》式,中 》     —      —ZL:配电箱至总等—电位联结点之—间,的一段保护》导,体的:阻抗(Ω)》  》     —。    2》  应将配电箱内保!护导体母排与—该局部范围内的装】置外:可导电部分做局部】等电位联结或—。按本规范第5.2.!5条的有《关要求做《辅助等电位联结 ! 5.2【.11 当TN系统!相导体与无等电位】联结:作用的地之间—发生接地故障时为使!保护导体和与之连接!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对地电压》不超过50V其接】地电阻的比》值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 R》B/RE≤50/(!U0-50》)     — , ,   (5.2.】11) 】 式中 !      —  RB所有与【系统接地极》并联的接地电—阻(Ω)《; 》      【  :  RE相导体【与大地之间的—接地电阻(Ω) 】 : 5.2.【12 当不符合本】规范公式(5—.2.11)—的要求时应补—。充其他有效的间【接接触防护措施或采!。用,局部:TT:系统 ? , , ?5.2.13 T】N系统?中配电线路采用过】电流保护电器兼作】间,接接触防护电器时其!动作特性应》符合本规范第5.】2.8? 条的?规,定;当不符合规【定时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 】 (Ⅲ)TT系统 ! : ? 5.2.14】。 TT系统中配电】线路内由同一间接接!触防护电《。器,保护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用保护导体】连接至共用》或各自的《接地极?上当:有多:级保护?时各级?应有各?自的或?共同的接地极 【 5.2.!1,5 TT系统配【电线:路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RA!I,a≤50《V :  :       (5!。.2.?1,5) 》 式中 】      】    RA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电阻和保《护导体电阻之和(Ω!。) 5】.2.1《6   T》T系:统中间接《接触:防护:的,。保护电器切断故【障,回路的动作电—流,当采:用熔:断器时应为保证【熔断器在《5s:内,切断故?障回:路的电流;当采用断!路器:时应为保证断路器】瞬时切断故》障回路的《电流;当采用剩余电!流保:护器时应为额定剩】余动作电流 — : ?5.2?.17?   TT系统中配!电线路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动作特性不符合】。本规范第5.2【.15条的规定时】应按:本规范第《5.2?.5:条的规定做局部【等电位联结》或辅助等《电位联结 》 5—.2.18 TT】系统:中配电线路的—间接接触防护的【保护电器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或过电流保护电【。器 : (Ⅳ!)IT?系统 ? 》 5.2.19】 在I?T系统的配电线路】中当:发生第一次接地【故,障时:应发出?报,警信号且故障—电流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 RAI】d≤50《V :       【  (5《.2.19) 】 ? 式中 !   ? ,     Id【相导体和外》。露可:导电部分间第一次接!地故障?的故障电流(A)】此值应计及泄漏电】流和电气装置全【部接地阻抗》值的影响 】 5.2.20 !IT系统《应设置绝缘监测器当!发生第一次接地故】障或:绝缘电阻低于—规定的?整定值时《应由绝缘《。监测器发出音响和灯!光信号?且灯:光信号应《持,续到故障消》除 : 5.【2,.21 IT系统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可采用共同【的接地极接》地亦可?个,别或成组地》采,用单独的接地极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外露可导电】部分为共同接地发】生第二次接地故障时!故障回?路的切断应符合本】规,范,规定的TN系统自动!切断电源的》要求; 】。       【  :2  当外露可导】电部分单独或成组】地接地发生第二【次接地故障时故障】回路的切断》。应符合本规范—规定的TT》系统自动《切断电源的要求【 5【.2.?22 IT》。系,统,不宜配出中》性导体 】 5.2.23【 ,在IT系《统的配?电线路中当》发,生第:二次接?地故障时故》。障回路的最长切断时!间不应大于表5.】2.2?3 的规定 【 表5.2】。.23? IT系统第—二次故障《时最长切断时间 !。 : : ? 5《.,2.:24 IT系统的配! 电线?。路符合本规范第5.!2.21条第1【。款规定时应由过电流!保护:电器或剩余电—流保护器切断故障】回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当I》T系统不配》出中性导体》时保护?。电器动作特》性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 Z》cIe≤(√3【/2)U0》        】  (5.》2.24-1) !。     】   ? 2  当IT系统!配出:。中性导体时》保,护电:器动作特性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 : :ZdIe≤(1/】2)U?0        !  (?5.2.24-2】) 【式中 —      【    Zc包括】相导体和保护导【体,的故障?回路的阻抗(Ω)】; ? ?。    《 ,    Zd—包括相导体、—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的故障回—路的阻抗(Ω); ! 》   ? ,    Ie保证保!护电器在《表5.?2.23 规定【。的时间其他》回路允?许的:5s内切断故障回路!的,电流(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