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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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直接接触!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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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将带电部《分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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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带?电部分应全部用绝缘!层覆:盖其绝?。缘层应能《长期承?。受在运行中遇到的】机械、化学》、电气及热的各种】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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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采》用遮:栏或外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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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标称电压—超过交流方》均根值25V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体应设置遮栏或!防护物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B级或IP2】×级为更换灯头【。、插座或熔断—。器之类部件或—为实:现设备的正常功能】所需的开孔在采取】了下列两《项措施后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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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设置【防止人?、畜意外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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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在可能《触及带电《部分的开孔》处设置“禁止—触及”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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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可触及的遮!栏或外护物的顶面】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D级或IP4—×级
《
5.—。1.4 遮栏或外护!物应稳定、耐久、可!。靠地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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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需要移》动的遮栏以及需要】打开或拆下部件的】外护:物应采用下》列,防护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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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只有?使用钥匙或》其他工具才》能移动?、打开、拆下遮【栏,或外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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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将:。遮栏:或外护物所保护【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切断?后只有在重》新放回或重新—关闭遮栏或》。外护物?后才:能恢复供电;—
》
? 3 !设置防护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B级?或IP2×级—的中:间,遮栏并应能防—止触:及带电部分且—只有:使用钥匙《或工具才能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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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按本规—范第5?.1:。.2条设置的遮【。栏或:外护物与《裸带:电体之间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采用:网,状遮栏或外护—物时不应小》于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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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采用板状遮】栏或外护物时不【。应小于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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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采用!阻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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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当裸带电体采!用,遮栏或外护物—防护有困难时在【电气专用《房间或区域宜采【。用栏杆或网》状屏障?等,阻挡:。物进行?。防,护阻挡物应能防【止人体?无,意识地接《近裸带电《体和在操作设备过程!中人:体无意识《。地触及?裸带电体《
》。
5.1.8 【阻挡物应适当固定】但可:以,不用钥匙或工具【将其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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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采用防护等级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B级》。或IP2×级的【阻挡:物时阻挡物》与裸带电体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2:5m阻挡物的高度不!应小于1.4m【
】。(Ⅳ)置于伸臂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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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 在》电气专用《房间或区域不采用防!护,。等级等于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B:级或I?P2×级的遮栏、外!护物或阻挡物时应将!。人可能无意识同【时触及的《不同电?。位的可导电部分置于!伸臂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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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 伸臂范围(!图5.1.》11:)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裸带电体布置—在有人活动的区域】上方时?其与平台《。或地面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2.5m—;
!。 : 2 【裸带电体布置在有】人活动的平台—侧面时?其与平台边缘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2!5m;
! ? : ?。3, 裸带电体布置】在有人?活动的平台下—方时其?与平台下方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1.25》m且与?平台边缘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7【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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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裸带电体在水平方!向的阻挡物、遮【栏或:外护物其防护—等,级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B—级或IP2×级时伸!臂,范围应从阻挡物、遮!栏或外护《物算起?;
【 , 》 5 在有【人活动?区域上方的裸带电】体的阻挡物、遮栏】或外护?物其防护等》级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B级或IP—2,×级:时伸臂范《围2.5《m应从人所在—地面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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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人》手持:。大的:或长:的导电物体时伸【臂范围?应计及该物体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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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附加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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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可作为】其他直接接触防护】措施失效或使用者】疏忽:时的附加防》护但不能单独作【。。为直接接触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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