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应急照明系—。统,试验和之后》再充电期间建筑【物的防护
】
,
6.【1 通用》要求
?。
》
《。 在持续试验和】之后电?池再充?电,造成的电池》。仅部分?充电的?情况下?ATS的设计应【使主:电源失效对应急【照明应用的有效【性影响降至最低【
【 如果知道在】试验期间建》筑物:不会:被使用应《执行6.《2或6.3中任意一!个程:序
》
,
, 如果知道在!持续试验期间建筑】物可能会被使用应】只执行6.》3的程?序
?
》
6.2《 :计时期间的精度和】。防护
】
6【。.2.1 —通用:要求
—
? ?。 , ?ATS计时器的精度!和功能应符合—6.2.2和6.】2.3要求
】
? 6.2.2! 计时器精—度
! , 应对测】。量实际时《。间的ATS》计时器进行》试验以保证每周误】差在±7《5s内
】
, : 《 合格性由连续】两次成功的试验【检验
—
》 ,6.2.3 计】时功:能的:保护
】 ,。 a)! 在电源》失效或中断的7d】内,应保留计时功能【除非
《
! b)》 ATS自动恢】复交互?灯具的单独计时【
:
【 : c) AT!。S的设计提供—了试验交互灯具的】自动恢复或提供试验!功能的自动》初始化
】
】 操作说明书应说明!在,电源失效的延长期后!A,TS:应,可,重置电?源失效延长期应【由制造?商在操作说明—书中说明并且应大于!7d
《
》 【合格性?。由模拟电源失效进行!检验在0.9倍额定!电源电压下充—电24?。h,后电源关《闭对于配备的装备】应急系?统应:设置在休止或抑制】模式在模拟》电源失?效的7d的末期电源!应恢复并且计—时器:。不能中断
》
—
6:.3 对》试验:和充电期间可能【使用的场《所的要求《
—
《 6.3.—1 通用要求
】
【 ? : 对:于持续试验和之后】电池再充电期间要使!用的场所内》的设:施系统应符》合下述两个预防性】。测量中的《一个:
! a) !自容式?灯具系统用6.3】.2;?或
《
! b) 中【央供电?系统用6.3.3
!。
,
《 6.3【.,2 : 自容式灯具试验】
《
— 6.3.】。2.1 》通用要求
】
》 : 》 自容式应急灯具!。应根据6.3.2.!2、6.3》.2.3或6—.3.2.4—中的一个要求进【行试验?以保:证电源失效时提【。供安全水平的—应急:。照明
—。
? 《 , , 6.?3.:2.2 《 交互灯具的试验
!
— 《 ? AT—S应:设计成一《个,灯具检测和完全再】充电后再开》始下一个灯具的试】验ATS《提供者应为每个AT!S系统提供安装【说明
】 : 《 《 , 注1在《某些国?家,接受:自,容式灯具的随—机,。试,验
?
?
, , 【 注2—包括计时和检测操作!在内的所有其他试验!要求:应自:。。动执行
】
— :。 《 合格性通》过确认在相同试【验周:期内试验程》序,没有影响交互灯【具来检验
—
:
【。 6.3.2】.3 ? 试验?功能的手动初—始化
《
:
: 【 《 如果?有一个可见的—故障标示(如7【.2:的描述)或标示之】前12个月内额定】。放,电试验?。未被执行的之—前试验的记录—应接受试验的手动初!始,化
—
, 《 【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
》 6.3.!2.4 试验功能!的自动初始化—
,
》 ! 自动初—始化试验应根—据第5章进行试验】但是每年的》试验应在投入使用后!4周~52周内【进行
【
【 注【操作说明《应注意相《邻灯具同时试验【的,可能性应重》视这种?可,能,性应特?别注意包括在操作】说明:书中的标识
—
《
!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
6.】3.3 中央供】电系统试验
【
】 6.—3.3.1 — 通用?要,求
》
— ,。 【中,央供电的《ATS系统应能按照!6.3.《3.2和6.3.3!.3:之一进行试验以保】。证,电,源失效时维持安【全水平的一些应急】照明:
:
?
: , —6.3?.3.2 双重】电池
《
! 如】果ATS配有双重并!联电池电池应分成】两部分进行ATS】试验每部分都能在】另一个充《。电时提供照明
!
— !注,1在电池在维—修或更换时此系【统也能保证灯具【正常工作
【。
! : 合格性由】双重电池《交替操作进行检【验允许两次试—。。验期间?电池再?充电24h
!
】 ?。 注2连接到】充,满电:的,电池的灯具》的位置应能保证如果!试验周期内》出,现电源失《效逃生路《线上的任何区域都不!会,全部黑暗
》
【 —6.3.3.—3 试验》功能的手动》初始化
》
,
— ,。 如!果有:一,个可见的故障标示】(如7.2的描述】)或标示《之前12《个月内额《定,放电试验未被—执行的之前试—验,的记录应接受试验的!手动初?始化
》
,
【 》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
《 》6.3.3》.,4 ?有限持?续试验
【
】 ? ?完成:有限持?续试验要用三—分,之二额?定持续时间额定试】验持续时《。间在GB 7—000.2中—规定中央应急供电系!统应自动检测以保证!电池放电电压不【会低于三《分之二额定持续时间!放电的要求》值
【 ? 6.3.4 自!动试验记《录设备
【
》 当带记】录装置?的ATS用》于监视应《急照明设施的—。状态时AT》S应根据4》标示试验结果并【标示故障灯具—或,线路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