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应急!照明系统试验和之后!。再充电?期间建筑物的—防护
?
:
:
6.1 ! 通用要求》
【。
在—持续试?。验和之后《电池再?充电造成《的,电池:仅部分充电的情【。况下A?TS的设计应使【主电源失《效,对应急照明》应用的有效》性影:响,降至最低
】
如果】知道在试验期—间建筑物不会被使】用应执行6.2或】6.3中任》意一个?。程序:
— 如》果知道在持续试验】期间:建筑物可能会—被使用应只执行【6.3的程序
【
:
?
6.2 【计时期间《的精度和防护
【
?
】6.2.《1 通《用要求
! — :ATS计时器的精】度和功能应》符合6.2.2和】6.2.3要—求
! 6.2.2 】 计时器精度—
! 《 应对测量实际【时间的AT》S计时器进》。行试验?以,保证每周《误差在±75—s内
! 【合格性由连续—。两次成功的试验【检验
】 , 6.2.3】 计时功能的保】护
?
》。 : 《 a) 在电源】失效或中断的7d】。内,应保留计时功能【除非
】 】b) ATS自】动恢复交《。互灯具的单独计时】
?
《 【c,) ?ATS的《设,计提供?了试验交互灯具【的自动恢复》或提:。供试:验,功能的自动初—始化
—
】 , 操作说《明,书应说明在电源失效!的,延长期?后ATS应可重【置电源失效延长【。期,应由制造《商在操作说》明书中说明并且【。应大于?7d
》
,
《 《 合格《性由模拟电源—失效进行《检验在0.9倍额定!电源电?压下充电24—h后电源《关闭对于配备的装】备应急系统应—设置在休止或抑制】模式在模拟电源失】。效,的7:。d的末期电源应【恢复并且计时器不能!中断
】
6.3 对试!验,。。和充电期《间可能?使用:的场所的要求
【
【 6.3.1! 通用《要求
】 《 , 对于持续【试,验,和,之后电池再充—电期间要使》用的场所内的设施】系统:应符合下述两个【预防性测《。量中的一个
】
,
,
: ? a) 【 自容?式灯具系《统用6.3.2【;或:
:
?
? , , b) 【 中央供电》系统用6.3.3】
《
《 6.3.2【 自容《式灯具试验
—
?
!。 6.3.2.1】。 通?。用要求
—
《 》 自容式!应急灯具应根—据,6,.3.2《.2、6《.3:。.2.3《或6.3.2—.4中的一个要求】进行试验《以保证电源失效时】提供安全水平的【应急照明
!
《 6.3】.2:.2 《交互:。灯具的?试验
《
《 【 ? :ATS应设计成一】个灯:。具检测和完全—再充电后再》开始下一个灯具的】试验ATS提供【者应为每《个ATS系》统提供安装说明
!
》 , ? : ? :注1在某些国家【接受自容式灯具的】随机试验
!。
: 】 注2》包括计时和》检测操作在内的所】有其:他,试验要求应》自动执行
—
,
— ? , , ? 合格性通过确【认在相同《试验周期内试验程序!没有影?响交互灯具》。来检验?
《
《 : ,。。 6.3.【。2.3 试验【功能的手动初—始化
】 : !。 如果有一个可【见的故障标》示(如7.2的描】述)或?标示之前12个【月内:额定放电试验未【被执行的《之前试?验,。的,记录应接受试验的】手动初始化》
】 【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
《。 : 6.3.【2,。.4 试验功能】的自动初始化—
《
! 》自动初始化试验应】根据:第5章?。进行试验但是每年】的,试验应在投入使用后!4周~52周内进】行
】 — 注操作说!明,应,注,意相邻灯具同时试验!的可:能,性,应重视这种可能性应!特,别注意包《括在:。操作说明书》中的标识
—
?
, : —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
?
6—.,3.3 中央供电!系统试验《
《
! 6.3.3—.1 通》用要求
《
:
:
《 !。中央供电的A—TS:系统应能按照6.】3.3.2和—6.3.《3.3之《一进行试验以保证】。电源失效时维—持,安全水平的一些应】急照明
《
》 6!.3.3.2 【 ,双重电池《
《
! 如果【ATS配有》双重并联电池电池应!分成两部分进行AT!S试验每部分都【能在另一个充—电时:提供照?明
—
!。 注1在【。电池在维修或—更换:时此系统也》能保证灯具正常工作!
】 【 合格性由【双重电池交》替操作进行》检验允许两》次试验期间》电池再充电24【h
—。
《 — 注2连接【到充满?电的电池的灯具【的位置应能保证如】果试验周期》内,出现电源失》效逃生路线上—的任:何,。区域:。都,。不会全部黑》暗
《
【 6.3【.3.?3 ?试验功能的手动【初始化?
【 【 《如果:。有一个?可,。见的故障标示—(如7.2的描述】)或标示之前—12个月内额定放】电试验未被执—行的:之前试验的记录应接!受试验的手》动初始化
》
— !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
— 《 6.3《.3.4《 有限《持续试验
!
? ! 完:。成有限?持续试验要用三分之!二额定持续时间额定!。。。试验持续时间在GB! 7000》.2:。。中规定中《央应急?供电系?统应:自动检测《以保证?电池放电《电压:不会:低于三分之二—额定持续《。时间放电的要—。求值:
! 6.3.4 】自动试验记》录设备?
】 , ? 当带记录装【置的A?TS用于监视应急照!明设施的状态时【A,TS应根据4标示】试验结果《并标示故障》灯,具或线路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