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  试验持续时】间和间?隔 — 5.【1  功能试—验 】  :   功能》试,验至少应《每月进行一次试验持!。续时:间应足够检》查灯:的照明而《且试验持续时间不】应大于?。额定持续时》间的10%对—密封:的镍-镉电池和其他!短,。期重复充电会降【低容量的电池总【的试验持续时间不】。应超过额定持续【时间的?10%额定持续【时间在GB 70】00.2中定义【  【   注1应注意】。国家标准中规定的】试验频率和要求的】试,验类型 】    《 注2试验》给出的灯具失效的最!早警告应与灯具部件!的寿命一《致当需要时故障条件!的手动记录应一个】。月进行一次》。或,符合国家《规定应注《意国家?标准可能要求—的其他试《验条件 》    【 注3系统提供者应!证,明灯、灯《的控制装《置和自动《试,验模:式,的兼容性《  【   ?如果在?预设功能试验之前4!h内发生电》源失效试验应延后并!在电源恢复后—4h:~24h期间重【。新,安排试验最后—ATS部件的兼容】性应保证其可靠运行!对P型、ER型、】和PER《型ATS(见—附,录B:)在功能《试验延?迟,的情况下《遥控板应给》出,等待试验的标示 !     注!4众所周《知荧光灯管在非标准!。的低功率下运行会】对某些类型或工【艺的:荧光灯管《。产生危害 【 : , 5.2 — 持续试验》 】 ,   对全部额定】持续时?间应根?。。据,制造商的说明—。书在ATS系统【试运行时进行试验并!且至少应每年自动重!复试验一次 【。   —  注1试验时应】检查应急工作持【续时间内应急灯【被点亮或检》查实际应用中等效的!电,池放:电率 【  :   注《2注意?可能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试!。验,频率和要求》的试验类型》  【   随机》自动:初始化?。的,额,定持续试验应在试】运行后4周~5【2周内进行 】     非】授权:人员不能更改试验】持续时间 【   》  如?果在预设《的额定持续试验之】前24h《内发生?。电源失效试》验应延后并应—在电源恢复后7d内!重,新,安排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