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4 《要求
—
,
4.1 ! 安全、结构和安】装说明?
:
?
? , ?如适用所有ATS】部,件应:符合:GB 700—0.1和GB 70!00.2《的要求
【
注1典!型系统的标准使【用指南在附》录A中给出》。
《
《 A?T,S的设计《和结:构应保证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改变试—验持续时《间和:试验频次《
【 制造商应提】供包括所有》ATS的《尺寸限值《和兼容性的安装说明!
! 在安装说明中制】造商应给出A—TS设计使》用的应急《灯具类型的建—。议,。
! 注2AT》S根据其向使用者提!供的东?西进行?分类(见附录B)】。
,
《
? 注3试验电路部!件,可以安装在自容式灯!具,或,中央供电式灯具【的里面?或旁边其他的部件可!以放在遥控板上【
》
4.2 【 计时?。电路:。的监视
【
【 对于P型、ER型!和PER《。型的ATS(见附】录B)?任何ATS试验过程!中的失?效都:应在遥控《板上标示出来—
,
】 注1由于需—要确保和维持—试验周期的持续【时,。间及其间隔》计时电路的监视很】。重要
【
《 失效应通过一个】。模拟中断试验—程序:的故障进行试—验并:检查失效是在—遥控板上标》示
【 ? 注2系统的—。。所有灯具都会—受到计时《电路失效的》影响
》
,
4》.3 功能要求】
【。
: , , 4.3.1 】。自,动试验系统(ATS!)
【 : 在【第5章规定的间隔和!持续时间内》自动试验系统—应检查应急照明灯具!及,相,关电:源,的功能运行》并识别影响操作功能!的故障识别出来的故!障应在24h内【标示:或报告
》
》 , 合【格性由目视》和试验(第5章)检!验
—
《 4.3.2 】应急电池电源—
】 如果】电池电源失》效,试验系统应检查【并标:示出来
《
》。 , 合】格,性由试验期》。间断开电《池来检?验试验期《间故障应被标示出】来
《
? 4.3.】。3 应《急模式下试验的灯】
》
: 如果!安装了转《换装置?则试验系统应检【查核实转换》装置:已,经从应急电池向灯】输送电
【
,
—。 合格》性由以下试验检验
!
,
?
! 如果—给到电?池的充电《。。率高:于满:载荷的15》%试验期间充电【。器应断开;》
】 】 如?果充电率是满—载荷的5%~—15%试《验期:间充电器应补偿;
!
:
:
》 —。 如果充电率【小于:满载荷?的5%试验期—间充电器《应忽略?
《
,
》。4.3.4 应】急模式和正》。常电:源条件下试验的持】续式:。灯
:
】 : 对持》久照明并且没有转换!装置的持续式灯(在!线系统如GB 【。7000《。.2中第17—章,。的定义)试验系【统,应检查核实在电【源供电正《常和:供电失效条件下灯】都正常地工作
】
》。 ? 注带—转换装?置的持?续式灯具可以按【4.3.3》试,验
》
: 《 合格性【由持:续式灯工作时检查试!验系统来检验—
《
《4.4 系统【部件失?效和故障的》防护
—。
?
根据【。4.4.《1~4?.4.5要求在【ATS中或一个【系统部件中》出现的单一故障或部!。分失效?应不影响《A,TS的应《急工作
》
,
— 合:格性:由目视和4.4.】1~4.4.5检】验
】 : 4.4《.1 内部通信】失效
【
《 ? 如3.3和3.!4定义的A》TS部件间》的内部?通信失效不应抑制连!。。接到ATS的灯具】的应急?工作或启动一个不需!要的试?验而且对于P型、】ER型?和PER型ATS部!件内:部通信的《所有失?效都应作为一个【故障在发生失效【的1:个月内在遥控板上】标示
?。。
:
【 , 合格》性由模拟内》部通信失效和—检查故障指》示器来检验》
:
《 4.—4.2 《 系统的内》部连接
! 》 , AT《S内部连接接线【的所有故障都不应】影响应急状态下【灯具的工作包括短】路、接地《接触、AT》S电源或通信接线】的中断不应》启动不需要的试验】。试,。验必:须在正确《的时间运行其—他试验会《让系统应《。急,功能出现风险
!
》 : 合格性【由对A?TS模拟这些接线】故障来检验》
】 ? 注如果以双】重绝缘隔开试验时不!需要对电《源和:通信接线之间—进行短路连接
【。
》 ? 4:.4.3 元【件失:效
:
! ATS【内单个部件的—失效不应《阻碍连接到》。。ATS的一个以上的!灯具的应急工作或不!。应启动不需要的试】验
《
,
】 试验《。时将元件《。故障引入ATS按照!GB 1951【0.1-2》004中14.【1~14.4要求进!行试验
—
! 注?对于综合《系统和设《备,。为,了选择?最可能引起不符合】本试验要求的—失效的内部》部件可以寻》求,控制装置制造商的】建议:
》
4.4】.4 《系统部件兼容性
】
】 》被选为组成ATS】的单个部《件、控制装置和其他!电子装置应》证明能互《相兼容
! : 系统】设计者应负》责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实际操作试验以保】。证部件的兼》容,性
》
— 注单个【部件违反相关IEC!或地区标准要求的】情况下不能》完全保证兼》容性应考虑》EM:C、电压转换器、开!关现象等
!
》4.4.5 【ATS电《磁兼容抗扰度
!
,
】。 ,。 电磁现象应不阻碍!ATS的工》作或启动任何不需】要的试验
【
,
! 合格性《由GB?/T 18595】对应急?照明灯具的要—求,和符:合,性的标准进行检验
!
:
— 另外电源!电压下降和中断试验!应根据GB/T 1!85:95-2001的】5.8进行试—验期间ATS—的运行不《应受到?影响并且未》启动不?需要的试验
—
— ? 注在某【些国家电磁兼容抗】扰度不作《要求:。
【。 4.4.【6 软件失效
!。
,
— 应证明A!TS:软件能正常运行
】
:
— 《 系统设计者有【责任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实际操!作,试,验以保证软件的正】。确运行和失效保护
!
,
:
【 任《何,软件的失效都不【应阻:。碍一个以上连接到A!TS:的灯具的应急工作】而且不应启动不需】要的试验
!
4《.5 应》急,。灯的试验
】
,
:
如—果应急?灯不工作AT—S,应检查并标示P型、!ER型和PER型的!ATS(见附录B】),应标示?在遥控板上S—型ATS应标示【在灯具上
—
:。
》 合格性由以下试】验检验
! 《 a) 试!验期间?拆下应急《白炽灯;并且
!
? — b)《 对荧光灯和【气体放电灯》应用:GB 7000.】1-2007附录】。C的故?障条件
—
】 : 在以上两种情况】下遥控板上都—应给出故障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