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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应急保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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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应急】保障基?础设施是保障避【难场所运行和—。避,难人员生存》必需: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供电、供【水、交通和》通信设?施本条?根据应急保障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和其功【能中断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将【其分为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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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本条规【定了应急保》障基础设《施的:配置:范围和?要求
! : 应急保障》基础设施的》。可靠性主要取决于】来源和系《统内部的抗灾—。能力对于应急—供电和应急供水【系统功能的》中断主要来》自电源和水源的【中,断或系统中设施、设!备,及线路的破坏;【对于:应急交通系统功【。能的中?断除来自系统内【道路、桥隧和设【施的破坏外还—可能来自《路网两侧建》(构)物等破坏【而,造成的?堵塞出入口的破坏堵!塞所以对于》不同应?急保障基础设施【设,计时根?据具体情况综合【采,取多来源、多路【径和增强系统—抗灾能力等方式和措!施保证其应急保【障功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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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本条规定了应急【保障基?础设施系统内—。建筑工程(》包括:建(构)筑物—、桥梁和《隧道等)及其配【套设施和设备的抗】震设防标准》和抗:震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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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本【条从保障对象的【重,要,性和供电需求方面】规定了避难场—所应急供电系统的】应急:。。功能保障级》别
【3.:3.5 本—条,规定了应急供—电系统电源可—靠性保?障措施?主要:通过双重《和两回路电源供电和!设置应?急发电机组》保证避难时一级【、二级电《力负荷供电》;避难时的三级电】力负荷相当于平时负!荷电力?系,统电源失《去,后,。就不供电如电热、空!调等设备允许不运】转
】 对?于具有应急》供电功能保障—的对象其《供电系?统的应急保》障措施主要》从以下方面考虑【。
! 1:。 , 平:时和灾时、灾后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相应负荷的供—电保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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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于需要—灾后:保障供电的对象考】虑市网供电系统【的抗灾可靠性制定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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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Ⅰ级》应急供电保障对【象的用电负荷相当于!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有关规定中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Ⅱ级应急供》电保障对象的—。用电:负荷相当于》一,级负荷Ⅲ《级应急供电保障对象!的用电负《荷相当于二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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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考,虑到我国目前采用市!网双重?。电源:或两回?线路时?。至少一路应满足本】规,范,第3.3.3—条第1款的抗—震要求的《规定通常很难能够满!足因此按照》本规范?设置的应急》供电保障系》统,大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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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Ⅰ级【应急供?。电保障?市网双重电源+2组!满足一、二级负荷】的应急发电机组+】1,组允许选蓄》电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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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Ⅱ级应急供》电保障市网双重【电源+1《组满足一《、二级负荷的备【用电源或市网两回线!路,+1组满足一、二级!负荷的应《急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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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Ⅲ级应急供】电保:障市网双重》电,源或市网《两回线路或1组满】。足一、二级负荷的】。备用电?源
》。
? — 4)对于Ⅳ级应急!供电:系统:直接采用《市,政供电系统》供电或设《置应急?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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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本条从保障对象【的重要性和供—水,需求方?面,规定:了避难场所应急供】水系:统的应?。急功能保障》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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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本条【规定了避难场所【应急供水系统保【障措施主要通过【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和设置应急储水【或,取水装置保证避【难场所内水源的可】靠性应急市政—给水管网是指城市】满足灾后《应急保?障需要、《符合抗灾《设防要求《的市政?供水设施;》应急储水《装置可以是靠电【力供水的储水—箱(池)也可是【无须电力供水的【储水箱(池)应急】储水装置根》据人员?规模采用集中设【置或:分,散,设置在避难单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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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 本条?从保障对象的重要】性和交通需求方面】规定:了避难场所应—急交通系统的应急功!。能保障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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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本?条规定?了应急交通保障措】施从冗余度设置、有!效宽度要求》。和关键?节点保证三方面进】行了:。。。规定应急通道主要】通过确?保道路有效宽—度以及桥梁、隧【。道、跨越设施等关】键节点的抗灾—能力来保障灾—后避难场所需要【的应急?交通
】 条文中所指!有效宽度是指—应急救灾和疏—散道:路在发生设定防【御标准灾害后—扣除道路《两侧:建筑工?程破:坏造成?的影响宽《度和:防止掉落《物等其他安全隐【患所需避开的—。安全距离后的净宽】。度关于?道路有效宽度—的计算?参考本规范第5.】3.7条的条文说明!分析地表情况时救】。灾,干道应按超越罕遇地!震影响分析疏—散主、次于道按【照罕遇地震影响分】析
【3.3.10 本!条规定了《避难场所内的应急】通信广?播系统的设置要求应!急通信广播系统主】要用于为避难—人,员提供灾情情报【指导避难行动和避】难生活应急通信【广播系统应能持【续工作是指》在平时以及可能预】计到的危《险条件?下能:够满:足条文规定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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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 考虑避—难场所是用于避【难人员进行集—中救援和《避难生活特别—是固定和《中心避难《场所供避难》人员较长时》间避难和《进行集中性救—援为保障避》难场所应急功能【的稳定运行》以及场所《的长久使用本条【规定:的应:急保障对象和工程设!施通常设计》成平灾共用的永【久保障型或》。紧急转换《型应急设施具体选择!方式按照本》规范中附录B.0】.2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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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避难场所所配置的!应急: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一《般优先选择平灾共用!的形式根据保—障能力?的不:同,基本:有四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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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永【久保障型平时预【先设计和建造设【防水准和功》能保障水《平足以支《撑在相当于设定【防御标准《灾害影响《。下的安全使用—临灾:时期、灾《时,可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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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紧《急转换?型平时预先》设计和建造》所采用的《设防水?准较高主体结构安全!可充分保《证设定防御标准【下只可?能发:生基:本完好或轻》微破坏尽《管可能存在影响应】急功能的非》结构构件或配—套设备设施破坏的】潜,在风险但通常采取了!一定的抗灾措施可】以允许应急功能【紧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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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紧急引入型】对,于1、2项之外的】。。其他类型建筑工【程,抗灾性能好、—。主体结构安全—可充分保证设定防御!标准下?只可能发生基本完】好、:轻微破坏《存在可能影响应急】。功能的非结构—构,件或配套《设备:设施破坏的潜在风】险通常未进》行专门设计和建设】可能发生的破—坏对其损坏部位【和程度?对应急指《挥、宿住等影响【轻微:可及时修复配合【灾后应急评估—与处:。置对策进行应—急,。使用选择《或紧急设置、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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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储《备型对于平时状【态很少使用的设备】、物:资可根据灾害应对】水平在区域》、城镇或城镇—。分区范围内统筹储】。备、定期更》新临灾时期、灾时】和灾:后调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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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类型的应急设!施考虑?按照:永久保障《型和紧急转换—型确定建设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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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需灾前启用!的避难?。场所(例如防风【避难场所)内—的全:部应急保障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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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避难建筑内》的应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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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灾后【。启用的避《难场地中的应急设施!灾前配置到避难【单元避难单元内【的应急设施可—按10h《完成安装、调—试,配置临时《设施对于无法在1】0h内完成安—装调试的应》急,。设施按永《久,保障型和紧》急转换型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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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 用】作避难或《者,储,存对通风有专门要】求物资?的地:下,工,。程和避难《建筑保障使》用时的应急》通风十分必要当【采用机械通风时需】配置紧急备用电力系!统以保?障应急通风的—可靠运行对于人防】地下:室机械?通风:进风:口和排风口数—量、大小、与地面】。距离等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及】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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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 专项功》能校:验是为了确保避难】场所防灾功能有效运!行对避?难设施?设备:的建设安《。装和维护管理提出的!检验:测,试要求有关部门【可根:据,专,项功能校《验的情况开展—针对性管《理确保?避难场所防灾—功能:得到有效保》障本:规范中将其区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避难场所交》付使用前的专—项功能校验作为【保障避难场所—建设时功能有—效性的重要手—段;二是避难场所】正常使用时的专项】功能校?验经实际调查—后了解和发》现有些避难场所【由于使用《单位好避难功能的】。了解程度不够在【运,营过程中发生对【避难用地、防—灾设施破坏或改造】等情况因此需要按照!定期开展《平时运?营管:理时的避难专项功】能,校验平时《运营管理《时的:专项:功能校验目前国【家尚未有统一—。规定可按照每(【3?5)年一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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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4 ?避难建?筑安全对保证—避难场?所人员和功能安全】至关重要专项功能校!验时需要对》避难建筑安全—作出判定满足使【用安:全要求方可继—续作:为避难设施避难建】筑,大多为公共建筑【装修、改造》、功能改变等情形会!直接影响建筑结【构,安全:针对这些情》形本次局部修订提】出应按本《规,范新建避《难建筑要求进—。行鉴定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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