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应急保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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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应—急保障基础设—施是保?障,避难场所运行和【。避难人员《生存必需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供电、供】水、交通和》通信设施本》条根据应急保—障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和其功能中断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将其分为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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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本】条规定了《应急保障《基础设施的配置范围!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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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障基础设》施的可靠性主要取】决于来源和系统内】部的抗灾能力对于】应,急供:电和:应急供水系统—功能的中断》主要来?自电源和水》源的中?断或系?统中设施、设—备及线路的破坏;】。对于应急交通系统】功能的中《断除来自《系统内道路、桥隧和!设施的?破坏外还可能来自】路网:两侧建(构)物【等破坏?而造成的堵塞—出入:口的:破坏堵?塞所以对于不同应】急保障?基础设施设计时根据!具体情况综合采取】多来源、《多路径和增强系【。统抗灾能力等—方式和措施保—证其应急保》障功能的实现—
3.】3,.3 本条规【。定了应急《。保障基础设》施系统内建筑工【程(包括建》(构)筑物、桥梁和!隧道等)《及其配套设施和设备!的抗震设防标—准和抗震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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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本条从》。保障对象的》重要性和《。。供电:需求方面规定了【避难场所应急供电系!统的应急功》能保障级别》
3.】3.5 本条规】定了应急供电系统】电源可?靠性:保障措施主要通过双!重和两回路电源【供,电和:。设置:应急发?电机组?保,证避难时《一级、二级电—力负荷供《电;避?难时的?三级电?力,负荷相当于平—。时负荷电力》系统电源失去—。。后就不供电》如电热、空调等【设备允许不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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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具有应《急供电功能保—障的对象其供电系统!的应急保障措施【主要从以下》方面:。考虑
】 1》 平时和》灾时、灾后》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相应:负荷的供电保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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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对于需要】灾后:保障供电《的对:。象,考虑市网《供电系统的抗灾可】靠性制定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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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Ⅰ级应急《供电保障对象—。的用电负《荷,相当于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有关规定中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Ⅱ【级应急供《电保障对象的—用,电负荷相《当,于一级负《荷Ⅲ级应急供电保】。障对:象的用电负荷—相,当于:二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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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考【。虑到我国目》前采用市网双重电源!或两:回线:路时至少一路应满】足本规范第3.【3,.3条?第,1款的抗震要求的】规定:通常很难能够满足因!此按:。照,本规:范设置的应急供【电保障系统大体如】下
【 , 《 1《。。。)Ⅰ级应急供电【保障市网双》重电源+2组满【足一、二级负荷的应!。急发电机组+—1组允许《。选蓄电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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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Ⅱ级《应急:供电保障市网双重】电源+1《组满:足一、二级负荷的】备用电?源或市网两回线路+!1组满足一、二【级负:荷的应?。急,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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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Ⅲ—级应急供电保—。障市网双重电源或】市网:两回:。线,路或1?组满足一《。、二:级负荷的备用电源】
】 ? , 4)对于Ⅳ级应!急供电系统直接采】用市政供《。电系:统供电或设置应急】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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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 本条?从保障对《象的重要性和—供水需求方》面规定了避难—场所:应急供水系统的【应急功能《保障级?别
3】.3.?7 :。 本条规定了避难】场所:应急供水系统保障】措施主?要通:过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和设置应急储水!或取水?。装置保证避难场所】内,水源的可《靠性应急市政给水管!网是指?城市满?足灾后应急保障【需要、符合抗灾设防!要求的市政供水设】施;应急储水装【置可以是靠电力供水!的储水箱《(池)也可是—无须电力供水—的储水箱(池)【应急储水装置根据】人员规?。。模采用集《。中设置?或分散设置》在避难单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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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本条】从保障?对象:的重要性《和交通?需求方面规定—了避难场《所,应急交通系统的【应急功能保障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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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本条规定了应急交通!保障措施从》冗余:度设置、有》效,宽度要求和》关,键节点保证》三方面进行了规定应!急通道主要通—过确保道路有效宽度!以及桥梁、隧道、跨!越设施等关键节点的!抗灾能力《来保障灾后避—难场所需要的应急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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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文中所【指有效宽度是指【应急救灾和疏散道路!在发生?设定防御标准灾【。害后:。扣除:道路两侧建筑工【程破坏造成》的,影响宽度和防—止掉落物等其—他安全隐患所需【避开的安《全距离后的净宽度关!于道路?有效宽度的计算参考!。本规范第5》.3.7条的条文】说明分析地表—情况时救灾干道应按!超越罕遇地震影【响分析?疏散主、《次于道?按,照罕遇地震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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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 本—条规定了避难场所内!的应:急通信广播》系统的设置》要求应急通信广播】系统主要《用于为避难人员提】供灾情情报指导避】难行动?和避难生活》应急通?信广:播系:。统应能持续工—作是指在平时—以及可能《预,计到的危险条件下】能够满足条文规定】。。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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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 考虑避难场!所是用于避难人员进!行集中救《援和避难生》活,特别是固《定和中心避》难场所供避难—。人员较长《时间避难和进行【集中性救援为保【障避难场《所,。。应急功能的稳定【运行以及场》所,的长久使用本条规定!的,。。应急:保障对象和》工程设施通常设计成!平灾共用的》永久:保,障型或紧急》转换型应急设施具体!选择方式按》照,本规范中附录B.0!.2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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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难场《所所配?置的:。应急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一:般优先选择平—灾共用的形式根据】保障能力的不同基】。本有四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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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久保障型平】时预:先设计和《建造设防《水准和功《能保障?水平足以支撑在相】当于设定防御标准灾!害,影响下的安全使用临!灾时:期、灾时可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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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紧急》转换型平《时预:先设计和建造—所采用的《设防:水准较高主》体结构安全》可充分?保证设?定,防,御标准下只》可能发生基本完好】或轻微破《坏尽管可《能存在影响应急【功能的非结构构件】或配套设备设—施破坏的《潜在风?险但:通常采取了》。一定的抗灾措—施可以允许》应,急功能紧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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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紧急!。引入型对《于,1、2项之外—的,其他类型建》筑,工程抗灾性能—好、主体结构安【全可:充分保?证设定防御标准下只!。可能发?生基:本完好、轻微破坏】存在可能影响应急功!能的非结《构构件或配套设【备,设施破坏《的潜:在风险通常未进行】专,门设:计和建设可能发生的!破坏:对其损坏部位和程度!对应急指挥、宿住】。等影响轻微可及时修!复配:合灾后应急评估与处!置对策?。进行应急使用选【择或紧?急,设置:、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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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储备型对于平!时状:。态很少?使用的设《备、物资可根据【灾害应?对水平在区域、【城,。镇或城镇分》区范:围内统筹储》备、定期更新临灾】时期、灾时》。和灾后调《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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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类型的应急—设施:。考虑按照永久保障型!和紧急转换型确【定建:设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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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需【灾前:启用的避难场所(】例如防风避难—场所:)内的?全部应急保障—。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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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避难建筑》。内的应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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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灾后启用—的避难场地中的【应急设施灾前配【置到:避,难单元?避难单元内的应【。急设施可按》10h?完成安?装、调?试配置临时设施对于!无法在10h内完成!安装调试《的应急设施按—永久保障《型和紧急转换型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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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 】用作避难或者—储存对通风有—专门要?求物资的《地下工程和避难建筑!保障使用时的应急通!风十分必要》当采用机械通风【时需配置紧急备用】电力系统以保—障应急通风的可【靠运行对于人—防地下?室机械通《风进:风口和排风口数量、!大小、与地面距离等!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及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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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 专—项功能校验》。。是,为了确保《避难场所防灾功【能有:效运行对《避,难设:施设备的建设—安装和维护管理【提出的检验测—试要求有关部—门可根据专项—功能校验的》情况:开展针对性管理【确保避难场》所防灾功《能得到?有效保?障本规范中将—其区: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避难场《所交:付使用前的专项【功,能校验作为保障避难!场所建设时功能有】效性的重要手段;】。二,是避难?场所正常《。使用时的《专项:。功能校验经实—际调查后了解和发】现有些避难场所由于!使用单位好避—难功能的《了解:程度不?。够在运营过程—中发:。生对避难《用地:、防灾?设,施破坏?或改造等情况因【此需要按照定期【开展平时运营管理时!的避:。难专项功能校—。验平时?运营管理时的专项】功能校验目前国家】尚未有统一》规定可按《照每:(,3,?5:)年:一次进行《
3【.3.14》 避难建筑安【全对保证避难—场所人员和功能安】全至:。关,重,要专项功能校验时需!要对避难建筑安全作!出判定?满足使用安全—要求方可继续作【。为避难设施避难建筑!大多为公共建—筑装修?、改造、《功能改变等情形会直!。接影响建筑结构安全!针对这些情形本次】局部修订提》出应按本规范新建】避难建筑要》求进行鉴定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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