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 设防!要,求
:
—
,。3,.,2.1 》。本,条,规定了?避难场所的设防目】标包括了灾害的防御!目,标和避难功能的保障!目标以及各类应急】。设施的设防要求【避难场所设计时【需要按照相关城乡规!划和应急管理要【求根据周《边灾害环境确定【所需应?对,的灾:害种类进一步分析确!定,相应灾害《的设定防《御标准并满》足避难?场所使?用,期间可能遭遇的其】他突:发事:件的防灾要求—
【 “设定—防,御标准”是指—避难场所《设计时?避难场所需考—虑的:灾害:的设防标准或—灾害水平由于目【前国内各种灾害的】。设,防标准的《。表述形?式多样短期内难【以统一各类灾害的】防灾规定各异因此】设定防御标准的表】达形式可以在遵守本!规范:的原则?基础上根据》评价和设计的—要求确定设定—防御标准是确定避难!规模和防灾》布局的依据也是【进行各?类工程设施鉴定【评价进行避难—建筑、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和辅!助,设施、应急设备设】。。计的设防《依据
—
避难】场所的设定防御标准!的确:定可以在《评估可能遭》受灾害?的种类?和规模的基础上按】下列:要求确定且不低【。于灾害?应急时重《大灾害影响相当【的灾害水平
】
? 1 【。依据避难场所所【在地区的历史灾【害记录和资料—以及灾害性气候【、地质等数》据分析?。确定:该地区的主要—灾,害种类?
:
?
2 【 分析?避,。难场所所在地区的主!要灾害种类的工程设!防情况分析估计主要!灾害的特大或重大灾!害等:级的:。影响规?模
! :3 ?设,定防御标准确—定,采用上限原则可【。以分别以各主要应对!灾种:给出
【
避难场所!及,其所依托《的应急保障基础设施!是作为工《程抗灾?体系发生破坏—时的:第二道防线》而设置的在城乡防灾!减灾体系《中的定?位是应对其责任区范!围内:发生高于主要建【筑工程抗灾设防标准!的灾害时《保障灾民安全和【基,本生活以及》城乡基本《应急功能的》重要工?程设施因此其—。避难所需应对—灾,。。害的设定防御—标准:通常情?况下不低于》城镇相应重要—工,程的抗灾设防标准根!据本规范《。和其他相关》标准确定并采—取有效的防》灾措施通常情况下设!定防御标准》按不低于《重大灾害《规模对应的设防要求!确定对?于地震、台风和洪水!灾害的设定防御标准!在本:规范:第3.?2节规定了最低要】求
【 : 对于《避难场所使用期【间可能遭遇的其他】突发事件的防御主】要是为了保障避【难场:所在开放时间—内遭:遇此类突发事件时】重要应急功能基【本,运行和避难人员【生命安?。全由于不同灾害耦】合发生和《影响的机《理,研究进展《有限具体设计时采用!偏于安全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对于!不承担市级应急指挥!等,重,要功:能,的,避难场所其他灾害】的设防?标准根据其可能遭】受的风险《及一旦破坏造成【的破坏?范围和规模按照【一般:工程的抗灾设—防,原则根据本规范和】其他相关《标准确定即可并据此!采取有效的防灾【措施
【
本—规范:中,。对于如何达到基本】。设防目标以设防【要求和应急保障要】求,来细化?并通过规定各类【避难功能及工程【设施的应《急功能保障级别【和具体的实现—方式来达到
【
《。 《各项应?急功能的《设计目标是否需要】在临灾时期和灾【时启用会有很大差别!目前台风灾害、洪涝!灾害:通常都存在临—灾时期和灾时进【行避:难的要?。。求地震灾害目前【在我:国尚未?有明确的临灾时期】和灾时的避难要求和!避难:实践但?。。在国际上多》个国家的做法已【。。经体现出此类—需求本?规范中临《灾时期和灾时需要启!用的避?难场所?内的功能《设施具备《保障避?难人:员生命安全和基本】生存的应急》功,。能保障级别》均规定为《。Ⅰ级其他重》要的应急功能不【低于Ⅱ?级但仍建议采用【。Ⅰ,级对于此《种情况下的避难建】筑抗震设计对于【地震:避难建筑尚需—采取更高《的设防?要求和更具体的设计!性,能目标由于目—前实践缺乏本规范第!7.3?节仅从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方面进行【了规定
! 临灾时期和!灾时不启用只—在灾后启用》的避难?场所的应急功能要求!以及临灾时》期和:灾时启用的避难场】所,中的非保障避难【人员生命安》全和基本生存的应急!功能设计目标中允许!一定的破坏但由于避!难功能及时启用【的要求?对其恢复时限—等,。应,急保障要求》有,限制设定防御标【。。准下重?要工程不发生—中等破坏其他工程设!施不:应发生严重破坏【影响避难人员—基本生?活的:应急功能的损—坏要求在紧急反应】处置期修复其—他,应急功能要求—在紧:急救灾期修复超过设!定防御标准》灾害发生时不应危及!避,难人员生命安全对于!避难建筑来说不能】倒塌通?。常应:控制在低于严重破坏!状态其他功能—不能引起重大次【生灾害
【。
—本规范?中对于避难建筑保】障基本安全的目标主!要通过增强》抗灾能?力方式来保》证
3】.2.?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地震灾害的【设定:防,。御标:准避难场所地震设定!防御标准主要用于确!定,避难场所责任—区的避难人数—。和应急功能需求同】时,避难场所内的—应急保?障基础设《。施的抗震可靠—性应满足设定防御标!准的要求避难场所内!避难:建筑的抗震设—计按照?本规范第7.3节的!规定
【
3.2.》3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用于风灾的避【难场所的设定防御】标准和防护要—求防风避难场—所需要考虑临灾【时,期和灾时的使用因】此在设?计时相关抗风设【计需要考虑灾时【风力作用下的安全】本条还规定了相应的!最低保护时间限【制要求用于确定应】急,需求和?测试构件安全—的时:间标准?
?。
3《.,2.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用于!洪,涝灾:害的避难场所—的洪水设定防—御标:准,的最低?要求:防洪:避难场所的承担应急!功能区域的》。安全超高的确—定需要?考,虑此:类,场,所所在?地区的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通常在此基—础,上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提高一!个等级?确定:当场所内避难人【员规模较大时—不应低于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中相应—人口规模对应的【城,乡等级提高》一个等级的防洪【标准要求通常—安全超高《确定所依据》的,高程不低于按照1】00年一遇所—确定的洪水水—。位,
3【.2.?5 非洪灾和台风!内涝型避难》场所需?要通过?。各种防洪措施—保证重要《。避难功能区不被水】淹对于此《类避难场《所场地其竖向标高】。按不:低于20年一遇的】防洪水位《所确定的淹没水位】加安全超《高采取中心》避难场所《。安全超高不低—于0.5m固—。定,避难场所不》低于0.3》m
?
3.2.6! 避难场所的【排水工程应能—迅速、及时地将【场所内雨水》排出并通过高程控制!或排水系统等措【施,来,实现其?防灾目标以免避难】功能区周边区域积水!影响:。应急功能发挥—避难场?所,的排水设计重—现期参照城》市重点区域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