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避难场地设计
】。
?
6.1】 避难宿》住,。区
》。
6.1【.,1 避难宿—。住区应设在》便,。于人员安全疏散的地!段并应?根据灾害环境—、气候、地形地【貌、基础设施—。。配套及避难人员特点!等进行布局
!
6.1》.2 避》难宿住区《设计应进行避—难宿住?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布置
!
6.【1,.3 避难—。宿住:区宜按避《难人数和宿住面积规!模划分为《组、组?。团,、单:元等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每个宿住组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
】 2 集中配!置的公用卫生—间、垃圾存》放和处置设施与宿】住设施之间应—留有卫生防》护距:离
6.!1.4 当避难】宿住区采用帐篷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避难宿住区—的避难人数不宜超】过64000人【宿,住面积不《宜,大于70000m2!占,地面积规模不宜超】过120hm—2避难宿住区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安全间距!不应:小,于16m;
】。
2】 避难宿住—区可按表6.1.4!-1的分级控制指】标进行规模控制;】
:
表》6.1.4-1【 避难宿住—区分级控制》指标
》
—
?。 , 3 避难宿!住区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宿住面积不应大于4!5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6—400m《2边长不应大于80!m防火分区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4m:;
—
4 【 ,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宜满足表6.1.4!-2的规定;
!
?表6.?1.4-2》 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
】
》 : 5 帐篷宿住】组的间距不应小于】帐篷高度《。的,0,.8倍帐篷宿—住组团的间距不应】小于两侧帐篷高度】0.8倍之和;【
,。
,
《 ? 6 宿》住,单元之?间宜利用通道等进行!分隔且其间距不应】小于7m
》
?。
:6.1.5》 宿?住单元的疏散—通,道总宽度应》按宿:住人数确定平—坡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2m阶梯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7》m,
《
,
6:.,1.:6 避难宿住【单元应?根据:。。避难人数及应急功】能要求配置应急辅】助,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可分级或集中—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宿住组宜设置公【用卫生间、》垃圾收集《点;
?
》。 2》 宿住组团宜【设置集中供水—点、医疗卫生室【、物:。资分发点、公—共活:动场所和《管理服务点医疗【卫生室?面,积不宜小于36m】2物资分发》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公共活动场【所面积?不宜小于《70m2管理服【务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
】
,
?
? 3 每个宿住!单元宜?设集中供水区和供水!车停车区
—
6.1.7! 避难宿》住,区的:公共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永久保障型】和紧:急转换型的公共卫生!间应设?置无障碍设施;
!
?
: 2 对于公!共卫生间厕位—数量当?用于短期、中—。期避难?使用时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1.—0%当用于长期【。避难使用时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2.0%
】
【3 公共卫—生间区分男女设置时!女厕位的数》。量不宜低《于男厕位数量—的1.5倍;混【合设:置时专用女厕—位不宜低于》总,厕位数?量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