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  避难场地设计! , 】 6.1  —避,难,宿住区 — , 6.1.】1  避难宿住区】应设在便于人员【安全:。疏,散的地段并应根据灾!害环境?、气候?、地形?地貌、基础设施【配套及避难人员特点!等进行布局 】 6.1.【2  避难宿住区设!计应进行避难宿【住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布置 ! 6.1.—3  避难》宿住区宜按》避难人?数和宿住面积规模划!分为组、组》团、单元等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每—个宿住组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 ?  》  :。 2  《集中:配置的公用卫—生间、垃圾存放和】处置设施与宿—住设:施,之,。间,应留有卫生》防,护距离 — 6《.1.4  当避】难,宿住区采用》帐篷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避!难宿住区的避难【人数不宜超过6【4000人宿住面积!不宜:大于7000—0m2?占地面积《规模不宜超过1【20:hm2避难》。宿住区?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安全间距不!应小于16m—;   !  2  避难宿】住区可按表6—.1.4-1—的分级控制指标进行!规模控?制; 》 ?表,6.1.4》-1  避》难宿住区分级控制指!标 —  】   3  避难】宿住区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宿住面积不应—大于45《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6!400m2边长【不应大?于80m防火分区】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4m》; 【 ,   4 》 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宜满足表6》.1.4-2的规定!; 》 , 表6?.1.4-2 【 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 《 】     5 ! 帐篷?宿住组的间距不应小!于帐篷高度的—。0.8?倍帐:篷,宿住:组团的?间距不应小于—两侧帐篷高度0【.,8倍之和; !     6【  宿住单元之【间宜利用通道—等进行分隔且其【间距不?应小于?7m 《 6》.1:.5  宿》住单元的疏散通【道总宽?度应按宿住》人数确定平》。坡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2m【阶梯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7m 】6.1?.6  《避难宿住单元—应根据避难人数及】应急功能要求配【置应急辅助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可分级或集中!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宿住组宜—设置公用《卫生间、垃圾—收,集点; !    2 —。 宿住组《团宜设?置,集中供?水点、医疗卫生室】、物资分发点—、公共活动场所【和管理服务点医【。疗卫生?室面积不宜》小于36m2物【资分:发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公共活动场所【。面积不宜小》于,70m?2管理服务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  !   3 》 每个宿住单元宜设!集,中供水区《和供水车停车区【 6.】1.:7  避难》宿住区的《。公共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永久保障!型和紧急转换—型的公共卫生间应】设置无障碍设—施; —   《。。  2  》对于公?共卫生间厕位数量当!用,于短期、中期避难】。使用时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1.0%当用于!。长期避难使用时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2.0%— 》     3—  公共《卫生间区分男女【设置时女厕位的数】量不宜低于》。男厕位数量的1【.5倍;混合设【置时专用女厕位不宜!低于总厕《位数量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