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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避难场!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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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避难?宿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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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避难宿住区应设!在便于人员》安全疏散的地段并应!根据灾害环境—。。、,。气候、地形地—貌、基础设施—配套及避《难人:。员特点等进行布【。局
《。
6.1—。.2 避难宿住】区设计?应进行避难宿—住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布置
!6.1.3 避】难宿住区宜》按避难?人数和宿住面积规】模划分为组、组团、!单元等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每个宿?住组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
! ,2 集中配置的】公用卫生间、垃圾】存放和?处置设?施与宿住设》施之:间应留?有卫:。生防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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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 当避难宿住—区采用帐篷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避难宿住区的避难!人数不宜超过6【400?0,人宿住?面积不宜大于—70000m—2占:地面积规模不宜超过!120hm2避难宿!住区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安:全,间距不应小于16m!;
【 2 【避难宿住《区可按表6》.1.4-1—。的分级?控制指标进行规【模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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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4-1 】。避难宿住区分级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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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避难宿】住区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宿住:。面积不?应大于4《5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6】。400?m2边?。长不:应大于8《0,m防火分《区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4:m;
! 4 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宜满足表6【.1.?4-:2的规定;
【
表》6.:1.4?。。-2 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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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帐篷宿住组的间【距不应小于》帐篷高度的0.8倍!帐,篷宿住?组团的?间距:不应小于两》侧帐篷高度》0.8倍之和—;
【 6 【宿,住单元之间》宜利用通道等—进行分隔且其间距不!应小于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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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宿住单元的】疏散:通道总宽度应按【宿住人?数确定平坡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2m?阶梯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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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避《难宿住单元应根【。据避难人数》。及应急功能要求配置!应急辅助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可分级或集【中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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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宿住组宜设置【公用卫?生,间、:垃圾收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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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宿?住组团宜设置集【。中供水点、医疗卫】生室、物资》分发:点、公共活动场所和!管理服务点》医疗:。卫生室面积》不宜小于36—m2物资分发—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公共活动场所】。面积不宜小于70】m2管理服务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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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每!个宿住单元宜—设集中供水区—和供:水车停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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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 避难宿住》区,的公共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永!。久保障型和紧急【转换型的《公共卫生间应—设置无障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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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对于公共》卫生间厕《位,数量当用于》短期、中期避—难使用时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1.0%【当,用于长期避难使【用时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2.0%】
! 3 公共卫生间!区分男女设置—时,女厕位的《数量不宜《低于男厕位数—量的1.5倍—。;混合设置时专用】女厕位不宜低于总】厕位数?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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