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6  避难场】地设计 《 — 6.1—  避难宿》住区 ! 6.1.1—  避难宿住区应设!在便于人员安全疏散!的地段并《应根:据灾害环境、气候、!地形地貌、基—础设施配套及避【难人:员,特点等进行布局【。 , 《 6.1.2  】避难宿住区设计应进!行避难宿住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布置 】 《6.:1.3  避难【宿住区?宜按避难人数和宿】住面积规模划—分为:组、组团、单元等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每个宿住组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 — :    2》  集中《配置的公用卫—。生间:。、,垃圾存放《和处置设施与宿住】设施之间《应留有卫生防护【距,离 ? : :6,.1:.4:  当?避,难宿住区采》用,帐篷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避难宿住区的避】难人数不宜超过64!。000?人宿住面积不宜大】于70000m2占!地面:积规模不宜超过1】2,0hm2避难—宿住区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安全间距不应小!于16m; —  —   2  避【难,宿住区?可按:表6.?1.:4-1的分级—控制指标进行规模】控制; 【 表6.1—.4:-1  《避难宿住区分级【控制指标《 】  》   3  —避难宿住区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宿》住面积不应》大于45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640?0m2边长不应大于!80m防火分—区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4m; !   ? 4  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宜满足《表6.1.4-2的!。规定:; ? , ?表6:.1.4-2 【。 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 —。。 !    5  【帐篷宿住组的间距不!应小于帐篷高度的0!.8倍帐篷宿住组团!的间:距不:应小于两侧帐篷高度!0,.8倍之《和; 】    6  宿】住单元之间宜利用】通,道等进?行分隔且其间距不】应小于7m》 6.】1.5  宿住单】元的疏散通道—总宽度应按》宿住人数确定—。平坡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2:m阶梯?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7m 【 6.》1.6  避难宿】住单元应《根据避难人数及应】急功能要求配置【应,急,辅助: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可分级或集中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宿住组【宜设置公用卫生【间、垃圾《收集:点; 【    《 2  宿》住组:团宜设置集中—供水点、医》疗卫生室、物资分发!点、公共活动场【所和管理服务点医疗!卫生室面积不宜小】于36m2》物资分发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公共活动场!所面积不宜小—于70m《2,管理服?务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   】  3?  每个宿》住,。单元宜设集》中供水区和供水【车停车区 》 》6.1.7 — ,避难宿住区的公共】。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永久保》障型和紧急》转换型的公》共,卫,生间应设《置无障碍设施; ! :     —。2  对于》公,共卫生间厕》位,数量当用于短—期、中期避》难使用时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1.0%当!用于长期《避难使?用时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2?.0% 》。 ,     【3  公共》卫生间?区分男女设置时女厕!位,的数量?不宜低?。于男厕位数量的【。1.5倍;》混合设置时专用女】厕位不宜《低于总?厕位数量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