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专业【救灾队伍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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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 中心避难场所【宜设:。专业救灾队伍场地】固定避?难场所?可根据?需要设?专业救灾队伍—场,。地专业救灾队伍场地!设计除应《符合:本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6.1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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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专业救灾队伍场!地应设在适于车【辆出入的区》域并应设《置与场所出入口和】外部应急《。交通路网《连接的应急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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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专,业救灾队伍场地的用!地,。。。面积指?标不宜低于》表6.?2.3?的规定并不应小【于3.0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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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2.3? 专?业救灾队伍》场地的用《地面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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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每?处专业?救灾队伍场地应单】独划分避难》单元:并应配备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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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专】业救灾队伍场地【应按Ⅱ级应急—功能保障级别预【留供电、供水设施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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