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
3.1!.1 ?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因地制》宜、平灾结》合、易?于通达?。、便于管理”—的原则
》
?
3.1.》2, 避难场所设【计时应?根据城乡规》划、防灾规划和应】急预案?的避难要《求以:及现状?条件分析评》估结:果复核避难》容,量确定空间布局设】置应:急保障基础设施进】行各类功《能区设?计配置?应急:辅助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并应制定建设时序!及应急启用转换【方案
?
《
3.1.3 【 避难场所》设计应包《括总体设《计、避难场地设计、!。避难建筑设计、避】难设施设计、应【急转:换设计等
!
3.1.》4, 避难场所按照其!。配置功能级》别、避难规模和开】放时间可划分为紧】急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和中心避难!场所三类《固定避难场所—按,预定开放时》间和配置应》急设:施,的,完,善,程度可划分为短期】固定避?难场所、中期固【定避难场《所和长期固定避难】场所三类
【
3.1—.5 避难场所】。应与应?急保障基础》设施以?及,应急医疗卫生救护、!物资储备分发等应】急服务设施布局相】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避难场】所的避难容量、应急!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的规模应满足遭受设!定,防御标准相应灾【害影响时的疏散避】难和应急救援需【求;
》
《 2 》 避难场所设计【应结合周边的—各,类防:灾和公共安全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具体!情况有效整合场地】空间和建筑》工程形?成,有效、安全》的,防灾空间格局—;
—。
3 】固定避难场所应满足!以居:住地为主就近疏散】避难的需要紧急【避难:场所应满足就地疏散!避难的需要》;,
,
— 4 用于应!急救灾和疏散困难】地区的避难》场所应制定专—门的疏散避难—方案和实施》保障措施
》
?
,
3.1.》6 : 避难场所设计应根!据城市级和责任区级!应急功?能配:置要求及避难—宿住需求按》应急功能分区划分】避难:单元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分类、分级配!置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城市级应急指挥管理!、医疗卫生救护、物!资储备分发等—设施应单独》设置应急功能区并宜!依次选择设置—在中:心避难场所》、长期固定》避难场所或》中期固定避难场所;!
?
》 2 《 专业救灾队—伍宜单独《划定临时驻扎—营地并应设置设备】停放区;
】
: 3 【相邻或相近的专【项避难、救助—及安置场所或公【共,设施可选择统筹整】合成一个综合型的中!心,避难:场所或?固定:避难场所
】
3.1.—7 ?用于婴?幼儿、高龄老人【、行动困难的残疾】人和伤?病员等?特定群体的专门【防,灾避难场所、—专门避难区》或专门?避难单元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
《3.1.8》 , 避:。难,场,所的:设计开放时间不宜超!过表3?。.1.8规定—的,最长开?放,时间:
,
表—3,.,1.8 避难场所!的设计开放》时间
?
》。。
,
,
?
3.1.9 【。 避难场所的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辅助》设施配置应满足其】开放时间内的需求】
,
》3.1.10— :避,难场所应《满足其责任区范围内!。避难:。。人员的?避难需求《。以及城市级应急功】能配置?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紧!急、:固定避难场所—责,任区范围应根据其避!。难容量确定且其有效!避难面积、避难疏】散,距离:、短期?避难容量、责任区建!设用地和应》急服务总《人口等?控,制指标宜符》。合表3.1.10的!规定;居住区生活圈!防灾避难《场所可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筹配置和管理!。;
【表3.1.10【 :紧急、固定避难场】所责任区范围—的控制指标
【
【
2 ! 中心避难场所和中!期及长期固定—避难场所《配置的城《市级应急功能—服,务范:围宜按建设用—地规模不大于3【0km2、服务【总人口不大于30】万,人控制并《不应超过建设用地】规,模50km2、服务!总人口?50万?。。人,;
?
】3 : ,中心避难场所的城市!级应:急功:能用地规模按—总服务?人口50万》人不宜小于》20:hm2按总》服务人口3》0万人不宜小—于15hm2—承,担固定?避难任务的中心【避难场所的控制【指标尚宜满足长期】固定避难场所的【要求
》
3《.1.11 避】难场所的避》难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不同避?难期的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应—低于表3.1.1】1-1的规》定;
【
,表3:.1.11-1【 不同避难期的人!均有效避难面积
!。
《
,
:
2 ! 避难场所内应急】医疗:卫生救护《区的:有,效避难面积应按病床!数进:行确定?且床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宜?低于表3.1.1】1-2?的规定?;当安?排重伤病人员—救治:时不宜低于表3【.1:.11-2规定数】值的1.5》倍;
【
表3.1.11-!2 应急医疗卫生!救护区的《床均有效避难面积
!
—
】 3 避难人【员的单人平均净使】用面积?不应低于《表,3.1.11-3的!规定
—
表3.1—.,1,1-3? 避?难人员的单》人平均?净使用面积》。(m2)《
?
】
3.?1.12 》 避难?场所设计应针对【其建设与管理—进行应急转换设计制!定建设时《序及应?急,启用转?换方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应》按照低于《、相:当于和高于设定防御!标准灾害影响—启用的情《形按本规范附录【C进行应急启—用转换评《估,;
《
2】 :应,确定:各类设施的建设类型!及设备物《资,。的利:用方:式;
?。
— 3《 应对永久保【障型及紧急》转换型应急》设施作?出建设安排》;
《。。
,
4 】。 应制定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的平时功能与应急功!能转换启用的标准和!要求;
—
:。
: : 5 应确定分】区、分?。期开放和关》闭,。。的,时序、方《式及保障对策—
《
3.1.13 ! 防灾避难场所的所!有,权人或?受托管理使用单位】应开展日常维—护确保?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完,备且完?好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建立健《全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制《定针对不《同灾:难种类的场所—使用应急预案明确指!挥机构和各》避难场所的应急管】理机构组成划定责】任区范围编制应急使!。用手册建立数—据库和电子》地,图,标识应急设施位置】并向社会《公示
《
—。 2 应定期对!避难场所进行检查按!要,求,维护各种设施设备】按本规范规定—定,期,进行:专项功能校》验制定并《完善应急启用与【转换预案
—
,
:
3 应!建立周边《社区联系机制—联系应急志》愿者队?伍定期?对社区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宣《传、培训、演练保障!。其熟悉防灾、—避难、救灾程—。序以及应急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参与避难场所启【用时的服《务管理?工作
《
?
? 4 《 应对公众进行宣传!让责任区民众清【楚所在?地区避难场所—位置和?前往路径《可组织?。检验性的《全功能应急演练
】
,
《3.1.14 】防灾避难场所启用前!应进:行应急评估应—评,估其功能《及,。设施:的适用性确定应紧急!恢,复的内?容、要求、时—序以及?需紧急?。引入:的配套设施、设【备与物资完善启【用方案应急评—。估应:包括工程完》好性评估、功—。能有:效,性评估、危》害性评估和突—发事件评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 应对避难场所内】各类:。建,设工程?开展:。工程完好性评—。估逐一确定直接启用!。。、修复?启用和排除启用类】别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未发生破》坏的或破坏不—影响应急功能的可列!入直接?启用
》
《 》 2)紧急修复【时间超过3天以上的!工程宜列入排—除启用
》
! , 3)其《他情形?应根据破坏》程度按照低于、【相当于和《高于设定防御标【。准三类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① 当【遭受相当于或高【于设定防御标准【的灾害影响评估时建!(构:)筑:物处于基本完好【状态可列入直—接启用;发生轻微】破坏或中等破—坏但:破坏部位不影—响应急?功能且可《。相对隔离的可列入】直接启用;发生轻】微破坏但《影,响使用?。的可列入修复—启用;其他》情况可列入排除启】用
》
》 —②,。。 当遭受低于—设定:防御标准的灾害影】响评估时建》(构)筑物处于【基,本完好状《态、按不低》于,重点:。设防类设防且不存】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列举的不规则类型】。可列入直接启—用
》
《 ? ③ 主—。体,结构:满足上述①、②可】列入直?接启用要求当—非结构构件存—在影响使用》的破坏时应列—入修复启用
】
!4)列入修复启用的!工程设施应制定【修复方案安排修【复工作
【
】5)列入《排除:启用:的工程设施应划定】防护范?围设:置警告标志
】
,
》 2: 应针对避难场所!实现的避难功能进】。行有效?性评估评估》各类:避难设施破坏情况并!应,对紧急恢《复的内容、要—求、时序以及实现的!可能性进行》评,估确定避难》场所功能的满—足情况当《破坏:。情况影?响使用?功能时应评》估确定可启用的设施!。设备:和可:容纳:的避:难容量
《
?
3 】 应针?。对避难?场,所启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致灾因【素和可能《影响:进行危?害性评估并应对【。评估确定的》可能:。危害情形划定危害范!围设置警告标志不得!用,作应急避难
—
:
4】。 应对避难场所】启用后可能发生【的突:发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进行评估并】应,制定:。相应的对《策
3】.1.15 — 避难?场所启用前应停止】避难:。场所内一切与防灾】避难无关的活动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实现应急功—能转换并应开—展下:列应急管理工作
!
—。 1? :临,近江海河湖》的避:难场所应《满足防洪排涝要【求当不满《足要:。求时不能《启用避难场所—。
— ,。 2 启【用避难场所时—应根据应急评估【结果对功能正—常的设施和设备【。进行应急转换
【。
】 3 ? 对可能影响避难】。场,所,功能发挥的交通道路!应实行交通管制【除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给养车等》与应急避难相关的】。机动车辆《外的:其他社?会车辆应限制或禁止!通行并做好外围交】通的组织和疏—导,
》
, 4 应】检查场?所内进出口通道数】量及有效宽度—确保通道畅通当进出!口通道数量不—足、:。有效:宽度: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应立即打【通增加有效宽度对】不满足疏散》出入口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应予拆除
【
:
:。3.:1.16 避难结!束后:应对避?难场所?使用效果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完善布!局和功能《的要求及修缮—方案及时安》排修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避难场所《关闭前?应坚持“人》员在:先、设?。备在后”的原则【按照规?定线路、规定时间】和规:定出入口《有序撤离
》
!2 应将生活【垃圾、临时砂石路】面及被破坏的—草坪、?乔灌木、路》灯等清理出避—难场所并应对—被破:坏的建(构)筑物】、地形?、植:被等进行修补
】
3! 应对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进行常态恢复整理】并应进行设施维护】和设备保养
】
:
4 应!对损坏的设施设【备登记造册按照规】定进行补偿并应做好!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等的移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