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1.1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因地制宜、平】灾结合、易》。于通达、便于管【理”:的原则 !3,.1.?2  避难场所设】计时应根据城乡规划!、防灾规划和—应急预案的避难要求!以及现状条件分【析评估结果复—核,避,难容量确定》空间布局设置应【急保障基《。础设施?进行各?类功能区设计配置】应,急辅助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并应】制定建设时》。序及应急启用—转换方?案 3】.1.3 》。 ,避难场所设计应包】括总体设计、—避,难场地设计、避难建!筑设计、避难设【。施,设计、应急转换设】计等 3!.1.4  避难场!所按照其配置功能级!别,、,避难规模和开放时间!可划:。。分为紧急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和中心避《难场所三类固—定避难场所按预定】开,放时间和配置应急设!施的完善程度—可划分?为短期固定避难【场所、中期固定避】难场:所和长?。期,固定避难场》所三类 !3.:1.5  避难场所!应与应急保》障基础设施》以及应?急医:疗卫:生救护、物资储备分!发等:应急服务设》施布:。局相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避难场?。所的避难容量、【应急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的规模应!满足遭受《设,定防:御标准?相应灾?害影响?时的疏散避》难和应急救》援需求; !     2 【 避难场所》设,计应结合周边—的各:类防灾和《公共安全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具》体情:况有效整合场地【空间和建筑》工程形成有效—、安全的防灾空【间格局; —   — ,。 3  固定—。。避难场?。所应满足以》居住地?为主就近疏》散避难的《需要:。紧急避难场所应满足!就地疏散避难的需】要; 《   —  4  用—于应急救《灾和疏散《困难地区的》避难场所应制定专门!的疏散避难》方,案和实施保障措施】 《 :3.1?.6  避难场【所设计?应根据城市级和【责任区级《应急功能配》置要求及避难—宿,住需求?按应急功能分区划分!避难单元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分类、《分级配置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城:市级:应,急指:挥管理、《医疗卫生《救护:、物资储备》分,发等设施应单—独设置应急功能【区并宜依次选择设置!在中心避难场所【。、长期固定避难【场所或?中期固定避难场【所; 》  《 ,  2  专—。业救灾队伍宜单独】划定临时驻扎营地】并应设置设备—停放区; 【 ,    》 3  相邻或相近!的专项避难、—救助及安置场所或公!共设施可《选择统筹《整合成一个综合【型,的中心?避难场所或》固定避难场所 ! 3.1.7】  用于《婴幼儿?、高龄?老人、?行动困难的残疾人和!伤病员等特定群体】的专门?。。防灾避难《场所:、专门避难区或专】门避难单元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3.】1.8? , 避难场《所的:设计开放时》间不宜超过表3【.1:.8规定的最—长开放时间 — 《 表3.1.—8  ?避难场所的》设计开放时间 ! 】 3.1《.9  避难场【所的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辅助【。设施配置应满足【其开放?时间内的需求 【 3.1】。.1:0  避难场所【应,满,足其责任区范围【内避难人员的避【难,需求以及城市—级应急功能配—置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紧【急、固定避难—场所责任区范围应】根据:其避难容《量确定且其有效避】。难,。面积、避《。。难疏散距离、短【。期避难容量、责任区!建设用地《和应急服务》总人:口等控?。制,指标宜符合》表3.1.10的规!定;居住区生活【圈防灾避《难场所可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筹配置和管》理; 】表3.1.》10  《紧急、固《定避难场所责任【区范围的控制指标】。 —    ! 2  中心—避难场所和》中期及?长期固定避难—场所配置的城市级应!。急功能?服务范围宜按—建,设用地规模不大于】30km2》、服务总《人口不大于3—0万人?。控制并不应超过建设!。。用地:规模50km2【、,服务总人口50【万人; 【     3  !中心避难场》所的城?市级应急功》能用地规模按总服务!人口50万》人不宜?小于20hm2按总!。服务人?口30万《人不宜小于15h】m2承担固定—避难任务的中心避难!场所的?控,制指标尚《宜满足长期固—。定避难?场所的要求 ! 3?。.1:.,11 ? 避难场《所的避难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不同避】难期的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应低于表】3.1.11-1】的规定;《。 》 表3.《1.11《。-1  不同避难】期的人均有效避难】面积 》 , , 《  《。   2  —避难场所内应急医疗!卫生救护区的有【效,避,难面积应《按病床数进行确定】且床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宜,低于表3《.1.11》-,2的规定;当—安排:重,伤病人员《救治时不宜低—。于表3.1.11】-2规定数》值的1?.5倍; 》。 : 表3.1.1!1-2 《。 应急医疗卫生【救护区的床均有效避!。难面积 — !    《。3  避难人员的】单,人平均净使用面【积不应低于表—3.1.《11-3的规定 ! 表3.【1.11-》3  避《难人员的单人平均净!使用面积(m2)】 ! : 3.1.1—2  ?避难场所设计—应针对其《建设与管《理进行应急》转换设计《制定建?设时序?及应急启用转—换方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按照【低于、相当于和高】于设定防御》。标准灾害影响启用】的情形按本》规范附录C进—行应急启用转—换评估;《。  【   2  应确定!各类设施的》建设类型及设备物】资的利用方式;【  【 ,。  3?  应对永久保障型!及紧:急转换型《应急设施《作出:建设安排;》 , ?     4  !应制定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的平《时功:能与应急功能转换】。启用的?标,准和要?求; ?  — ,  :5  应确定分区、!分期开放和》关闭的时序、方式及!保障对策 【 3.1—.13  防—灾避:难场所的所有—权人或受托管—理使:用单位应开展日【常维:护确保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完》备且完好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建立健—全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制定针对不》同,灾难种类的》场所使用应急预案明!确指挥机构和各【避难场所的应急【管理机构组成划定】责任区范围编制应急!使用手册建立—数据库和电子—地图:标,识应急?。设施:位置并向社会—公示 ?。 ,     】2, , 应定期对避—。难场所进《行检查按要求维【护各种设施设备按】本规范规定》定,期进行专项功—能校验制定并—完善:应急启用与转—。换预案 !    3  应】建,立周边社区联系【机制联系应急志愿】者队伍定《期对社区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宣—传、培训、演—练,保障其熟悉防灾、避!难、救?灾程序以及应急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参与避难场》所启用?时的服务管理工作】   】  4  应对【公众进行宣传让【责任区?民众清楚《所在地区避》难场所位《置和前往路径可组织!检验性的全功能应急!演练 ? 3.1】.14  防灾避难!场所启用前应进行应!。急评估应《评估:。其功能?及设施的适》用性确定应》紧,急恢复的内容—、,要求、时序》以及需紧急》引入的配套》。。设施、设备与物【资完善启《。用方案应急评—估应包?括工程完好性评估】、功能?有效性评估、危害】性评估?和突发事件评—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对避难?场所内各类建设工】程开展工程完—好性:评估逐一确定直接启!用、修复启用和排】除启用类别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未—发,生破坏的或破坏不】影响应急功能的可列!入直接启用》 ? :     》   ?2,)紧急修复时—。间超过3天以—上的工程宜列—入排除启用 !   《。     3)其他!情形:应根:据,破坏程度按照低【于、相当于和高【于设定防御标准三】类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① 》当,遭受:相当:于或:高于设定防御标准】的灾害影《。响评估时建(构)】筑物处于基本—完好状态可列入直接!。启用;发生轻—。微,破坏:或中:等破坏但破坏部位】不影响应急功能且】。。可相对隔《离的可?列入直接启用;发生!轻微破坏但影响使用!的可列?入修复启用;其他情!况可列入排除—启用 《 , ?    《   ?  ② 当》遭,受低于设定防御标准!的灾害影《响评估?时建(构)筑物【处于基本完》好状态、按》不低于重点设防类设!防且不存《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列举的不规则类型】。可,列,入直接启用 】   》。      ③【 主:体结:构满足上述①、②】可列入直接启用要】求当非结构构件存】在影响使用》的破坏时应列入【修复:启用 》    —。   4)列入修复!启,用的工程设施应【制定修复方案安排】修,复工作? 》 ,。      5【)列入排除启用的】工,程设:施应:划定防护范》围设置警告》标,志, : 《    2  应针!。对,避难:。场所实现的避难功】能进行有效性评【估评估各类避难【设施破?坏情况并应对—紧急恢?复的内容、要—。。求、时序以及实现】的可能性进行评估确!定,避,难场所功能的满足情!况当破坏情况影响】使用功?能时应评《。。估确定可《。启用的设施设—备和可容纳的—避难容?。量 — ,  : ,。 3  应针对避难!。场所启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致:灾因素和可能—影响进行危害性评】估并应对评估确【定的可能《危害情?形,划,定,危害范?围设置警告》标志不?得用作应急避难 ! , ? ,   4《  应对避难场所启!用,后可能发生的突发】。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进行评估并应制】定相应的对策 ! 3.1.15!  避难场所启用前!应停止避难场所【内一切与《防灾避难无关的【活动: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实【现应急功能转—换并应开展下列【应急:管理工作 !    《 1:  临近江海河【湖的避难场所—应满足防洪排—涝要求当不满足要求!时不能启用避难场】。所 —     2  启!用避难场所时应根】据应急评估》结果对功能正常【。的设施和设》备进行?应急转换《 《。     —3  ?对,可能影响《避难场所功能—发挥的交通道—路应实行交》通管制除《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给养车等【与应急?避难相关《的机动车辆》。外的其他社会车【辆应限制或禁止通】行并做好外围—交通的组织》和疏导? ?   》  4  应检查】场所内?进出口通道数量及有!。效,宽度确保通道—畅通当进出口通【道数量不足、有【效,宽度: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应立即打通增—加有效宽度对—不满足?疏散出入口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应予拆除【 ? 3.1.1】6  避难结—束后应对《。避难场所使用—效果: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完善布局和—功能的要求及修缮方!。案及时安排修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避—难场所关闭》前应坚持“人员在先!、设备在后”的【原则按?照规定线路》、规定时间》和,规定出入口有序撤】离   !  2 《 应将?。生活垃圾、临—时砂石路面》及被:破坏的草坪、乔灌】木、路灯等清理出】避难场所《并应对被破》坏的建?(构)筑物》。、地形、植被等进行!修补 《。 《   ? ,3  应对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进,行常态恢复整—理并:应进行设《施维护和《设,备保养 【  ?   4  应对】损坏:的设施设《备登记造册按—。照规:定进行补偿并应做】好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等的移交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