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1》.1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因地制宜】。、平灾结合、易【。。于通达?、便于管《理,”的原则
!
3.1.》2 ?。避难场所设计时应根!据城乡规划》、防灾规划和应【急预案的避》难要求以及现状条】件分析?评估结果复核避难容!量确定空间布局【设置应?急保障基础设施进行!各类功能《。区设计配置应—急辅助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并,应制:定建设时序》及应急启用》转换方案
—
,
:
3.1《.3 《避难场所设计应包】括总体设计》、避难场地设计、】避难建?筑设计、避》难,设施设计、应—。急转换设计等—。
:
:
:3.1?.4 避难场【所按照?其配置功能级—别、避难《规模和开放时—间可划分为紧急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和中【心避难?场所三?类固定避《难场所?按预定开放时间和配!置应急?设施的完善程度可划!分为短期固定—避难场所、中期固定!避难场所和长—期,固定:避难场所三类—
:
《3.1.5》 , 避:难场所?应与应?急保障?基础设施以及—应急医疗《卫生救护、物—资储备分发等应急】服务设施布局相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避—难场所的避》难容量、应急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的规模应满足】遭受:设定:防御:标,准相应灾害影响时的!疏,散避难和应》急,。救援需求;
【
《 2 避难!。场所:设计应结《合周边的各》类防:灾和公?共安全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具体!情况有效整合场地】空间和建《筑工程形成有效、安!全的防灾空》间格局;
】
—3,。 固定避》难场:所应满足《。。以居住地为主就【近疏散避难的需要紧!急避难场所应满足就!。地疏:散避难?的需要;《
】 4 》用于应急救灾和疏】散困:难地区的《避难:场所应制定专门的疏!散避难方案》和,。实施保障措施
【
3.1】.6 避》难场所设《。计应根据城市级【和责:任区级应急功能【配置:要求及?避难宿住需求按应急!功能分区划》分避难单元》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分?类、分级配置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城市级应急指挥【管,理、医疗卫》生救护、物资储【备分发等设施—应单独设置应急功】能区并宜《依次选择设》置在中心避难—场所、长《期固定避难》场所或中期固—定避:难场所;
—
?
2 专!。业救灾队伍》宜单独?划定临时驻扎营地并!。应设置设备停放区;!。
?
》 :3 相邻或相【近的专项避难—、救助及安置场【所或公共设施可选】择统筹?整合成?一个综合型的中【。心避难场所》或固定避难场—所
【3.1.7》 :用于婴幼儿、—高,龄老:人、行动困难—的残疾人和伤病员】等特定?群体的专门防灾【避难场所、专门避难!区或专门避难单【。。元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
3.1.8【 避?难场所的设》计开放时间不宜超】。过表:3.:1.8规《定,的最长开放时间
】
表3【.1.8 避【难,场,所的设计开放时间
!
,
,
【
:3.1.《9 : 避难场所的—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辅助设施】配置:应,满足其开放时间内的!需求
】3.:1.10 避难场!所应满足其》责任区范围内避【难人员的避难需求以!及城市级应急—功能配置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紧急《、固定?避难场所责任区范】围应根据其》避难容?量确定且《其有效避难面积、】避难疏散距离、【短期:避难容量、责任【区建设用地和应急】服务总人口》等控制?指标宜符合表3【.1.1《0的规?。定;居住区》生活圈防灾避难【场所可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筹!配置:和管理?;,
,
:。
表3.1.】10 《紧急、固《定避难场所》责任区范围的—控制指标
》
,
【。
《 , 2 《 中心避《难场所?和中期?及长期固定避难【。场所配置《的城市级《应,。急功能服《务范围?宜按建设用》地规模不大于3【0km2、服务【。总人口不大》于,30万人控制并不应!超过建设用地规【模50k《。m2、?。服务总?人口50万人;【
,
:。
,
3 !中心避?难场所的城市级应急!功能用地规模按总服!务,人口5?0万:人不宜小于》20hm2》按总服?务人口30万人【不宜小于15h【。。m2承?担,固定避难任务的中】心避难场所的控制】指标尚宜满足长期】固定避难场》所的要求
—
3.—1,.11 避难【场所的避难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不同避难!期,的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应低于表—3.1.11—-1的规《定;
【。
表3.1.—11-1 —。不同避难期的—。人均有?效避难面积
—
:
】
? 2? 避难《场所内应急》医疗卫?生救:护区:的,有效避难面积应【按病:床数进行确定且床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宜低》于表3.《1.11-》2的规?。定;当安排重伤病人!员救:治时不宜低于—表3:.,1.11《-2规定数值的【1.5倍;》。
《
表3.1—。.11?-2 应急—医疗卫生救护—区的床均有效避难】面,积
》
】 3 避】难人员的《单人平均净使—用面积不应低于表】3.:1.11-》3的规定
!
,表3.1.11【-3 避》。难人:员的单人平》均净使?用面积(m2)
!
?
《
3.》1.12 —避难:场所设计应针对其建!设与管理进行应【急转换设计制定建设!时序及?应急启用转换方【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按—照低于、《相当于和高于设定】防御标准灾害—影响启用《的情形按本规—范附录?C进行?应急启用《转换评估;
【
:
:。。 2 应确!定各:类,设施的建设类—型及设备《物资:的利:用方式?;
《
? 3 应】对,永久保障《型及紧?急,转换型应急设—施作出?建设安排;》
》
《 4 应制定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的平!时功能?。。。与应急功能转换启用!的标准和要求;
!
【 5 应确定【分区、分期开放和关!闭的时?序、方式《及保障?对策
》
3.1.13! 防?灾,避难:场所的所有权人或受!托管理使用》单位应开展日常维】护确:保,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完!备且:完好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建?立健全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制?定针对不同灾难【种,类,的,场所:使用应急预》案明确?指,挥机构和《各避难场《所的应急管理机构组!成划定责任区—范围:编制应急使用手册】建立数据库》和,电子:地图标识应急设【施位置并向社—会公示
】。
2— , ,应定期对避难场【所进:行检查按要》求维:护各种设施设备按本!规,范规定定期进行专项!。功能校验制》。定并完善应急启【用与转换预案
】
,
3 ! 应建立周边社区联!系机制?联,系应急志愿者—队伍定期对社区【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宣传、》培训、演练》保障其熟悉》防,灾、避难、》救灾:程序以?及应急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参与避难场所启!。用时的?。服务管理工作
!
,
,
? 4 》应对公众进行宣传让!责,任区:。民众清楚所在地【区避难场所位置和前!往路径?可组织检验性的【全功:能应急演练
—
?
3.1.14 ! 防灾避《。难场:所启用前应进—。行,应急评估《应评估其功能及设】施的适用性》确定:应紧急恢《复的内容、要求【、时序以及需紧【急引入的配套设施】。、设备与物》资完善启用方案应急!评估应包《。括工程完好》性评估、《功,。能有效性《评估、?危害性评《估和突?发事件评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对《避难场所内各类建设!工,程开展工程》。完,好性评?估逐一确定直接启用!。、修复启用和排【除启用类别》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未《发生破?坏的或破坏不影响】应急功能的可列入直!接启用
【
】 2)紧急修复时】间超过3天》以上的工程宜列入】排除启用
》
?。
【 3?)其他情形》应根据破坏程度【按照低于、相当于】和高于设定防御标准!三类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① 当遭受相—当于或?。高于设?定防御标准》的灾害影《。响评估时建(构【)筑物处于基本完】好,状态可?列入直接启用;发】生轻微破坏或中等】破,坏但破坏部》位不影响应急—功,能且可相对隔离【的可列入直接—启用;发生轻微破】坏,但影响使用的—可列:。入修复启《用;其他情况可列入!排除启?用
:
】 —。② 当遭受低于设】定防御标准的灾【害影响评估时—建(构)筑物—处于基本完》好状态、按不低于】重点设防《类设:防且不?存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列举的!不规则类《型可列入《直接:启用:
【 , ,。 ③ 【。主,。体结构满足上述①】、②可列入》直,接启用要求当非【结构构件存在影响】使用:的,破坏时应《。列入:修复启用《
! 4)列入【修复启用的工程【设施应制《定修:复方案?。安排修复工作
!。
? 》 5)列《入排除启用的工程】。设施应划定防—护范围设置警告标】志
】 2 应【针对避难场所—实现的避难功能进行!有效性评估评—估各类避《难设施破坏情况并】应对紧急恢》复的内容、要求【、时:序以及实现的可能】性,进行评?。估,确定避难场所功能】的满:足情况当破坏情况影!响使:用功能时《。应评估确定可启【用的设施设备和可容!纳的避难容量
【
—。。 3 —应针对?。避难:场所启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致灾:因素和可能影响【进行危害《性评:估并应对评估确定】的可能危害》情形划定危害范围设!置,警告标志不得用【。作应急避《难
】 4 —应对避难场所启用后!可能:发生的突发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进行评估并应】制定:相应的对策
【
,
3.1.1】5 避难场所启用!前应:停止避难场所—内一切?与,防灾:避难无关的活—动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实现应急功能转!换并应开展下列应】急管理工作
【
?
《 1 临近江海河!湖,的避难场所应满【足防洪排《涝要求当不满足要】求时不能启用避难场!所
】 : 2 启用避难】场所时?应,根据应?急评估结果》对功能正常的设施】和设备?进行应急转换
【。
— , 3 对可能影!响避难场《。所功:能,发挥的交通道路应】实行交通管制除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给养车等】与应急避难相关的】机,动车辆外的其他社会!车辆应?限制:或禁止通行并做好】外,围交通的组织和【疏导
! , 4 应检查场!所内进出口通道【数量及有《效宽:度确:保通道畅通当进【出口通道数量—不足、有效宽度【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应?立即打通增加有效宽!度,对不满足疏散—出入口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应!予拆除
!3.1.16 】避难结束后》应对避难场所—使用效果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完善布局和】功能的要求及修【缮方案及时安排修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避难!场所关闭《前应:坚持“人员在—先、设备《在后”的原则—按照:规定线路、规定【时间和规定出入口有!序撤离
! 2 【应将生活垃》圾、临时砂石路面及!被破坏的草坪、乔灌!。木、路?灯等清?理出避难《场所并应对被破坏的!建(构)筑物、地形!、植被等进行—修补
》
《 ?3 : 应对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进行常》态,恢复整理并应进行设!施维护?和设:备保养
】
《 4 应对损【坏的:设施设?备登记?造,册,按照规定进行补【偿并应做好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等的移—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