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术 语
!
,
2》.0.?1 ?防,。灾避难场所 di!saster— mit《igati》on emer【gency —c,on:gregate 】shelt》er
】 配置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用—于因灾?害产生的避难人员生!活保:障及集中救援的【避难场?地及避难建筑—简称避难《场所
—
2.0》.2: 紧?。急避难场所 em!ergen》cy evacua!tion an【。d emb》ar:kation sh!elter
!
》 用于避难人—员,就近紧急或临时避】难的场所也》是避难人员》集合并?转移到固定》。避难场所的过渡【性场所
】
2.0.》3 固定避难场】。所 r《esident 】em:ergenc—y congreg!。ate shelt!e,r
《
【具,备避难宿住功能和相!。应配套设施用于避】。难人员固《定避:难和进行集中性救】援的避难场所—
2【.0.4 中【心避:难,场所 centr!al emerg】。。。ency 》congr》egat《e sh《。elter》
》
具备服】务于城镇或城镇分】区的城市级救灾指挥!、应:急物资储备分发、综!。合应急?医疗:卫生救?护、专业救灾—队伍驻扎等功—能的固定避》难场所
《
《
2.0.》5 避难》。场所责任区 a】r,ea: ,of emer【gen?cy congr】egate she!ltering s!ervice
】
— 避难场所的应】急避难?宿住功能指定服【务范围该服务范围】内的避难人》员被指?定使:用场所内的应—急避:难宿住设施和—相应的配套应急【设施
—
2.《。0.6 避难【单元: , shel》tering— space— unit
!。
《 避难场所—中根据避难人数、设!施配:置、自然《。分隔和避难》功,能等要?素所划分的独立成体!系的:空间单元
【
?2.0.7 避难!场地 emerg!ency con】gregate s!h,el:tering si!te:
?
,
《 避难场所内【可,供应急避难或临时搭!。建工程设施的—空旷场?地
?
,
2.0—.8 避难建筑】 emerge】。ncy cong】re:gate she】l,。t,eri?ng stru【ctur《e
—
避—难场所内为避难【人员提?供宿住?或休息和其》他应急保《障及使用《。功能的建筑
】。
2《.0.9《 应急《设施 ? ,emerg》ency 》facilitie!s
—。
, 避》难,场所配置的用于保】障抢险救援和避难人!员生活的工程—设施:。包括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和?。应,急辅助设施》
,
2—.0:.10 应急保】障基础设施 e】mergenc【y fun》。ction-en】suring— inf《rastruc【tures》。 for 》disast—er r《e,spon《se
》。
— 在灾害《发生前避《难场所已经设置的】能保:障应急?救援:和抢险避难的应【急供电、供水、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
2】.0.11 应急!辅助设施 su】pp:。lementa【ry ?facil》ities》 fo?r :emer《gency res!ponse
【。
:
? 为避难—单元:配置的用于》保障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和避难单元》运,行的配套工程设施】以及满足避难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公共卫?生间、?盥洗:室、医疗卫生室、】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开水间等【应,急公共服务设施【
《
2?.0.1《2, 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 e》qui?pm:ent and c!ommoditie!s fo《r e?mergency !res?pon?se
】 用于保障】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和应?急辅助设《施运行以及避—难人员基《。。本生活的相关设备和!物资:
:
2》.0.13 【避难场?所开放时《间 open-u!p phase o!f di《sasters e!me:rgency c】ongr《egate —shelter
】
,
避!难场所的避难功能】。自,。启用至关《闭所经历的时间
!
《2.0.14— :有效避难面积— e?ffectiv【e, and safe! ar?ea ?fo:r emerg【enc?y congre】gate 》shelte—ring《
》
? 避难《场所内?。。除服务于《城,镇或城镇《分区:的城市级应急—指挥、医疗卫—。生救护、物资储备】及分发、专业救灾】队伍驻扎等应急【功能:。。占,用的面积之外用于】人员安全避》难的:避难宿?。住区及其配套应急设!施的面积《
:
2.0.1!5 单人》平均净?使用面?积 : per 》capita— net s—heltering! area》
《
—供单个避难人员宿】住或休息的》空间在水平地面的人!均投影面《积
《
?2.:0.16《 设?定防御标准 cr!i,teria fo】r sce》nari《o disa—ster prev!e,。nti?。on
》
,
,
避难场所!设计所需依据的高】于一般?工程抗灾《设防标准《的设:防,水准或灾害影响水】平用于确定防—灾布局、防》护措施?和用地?避让:措施以及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和【应急辅助设施的规模!、布局及相应—防灾措施
—。
2.0.】17 避难容量 ! she《lteri》ng accom】modatio【n capacit!y
【 与》各种设施的容量、】数量:、用地面《积,相匹配的可容—纳责任?区避难人员的数量
!
2—.,0.18 避难宿!住区 shel】te:r,i,ng a《cc:o,。mmod《at:ion 《a,rea
—
? 《固定避?难,场所中用于》避难人?员宿住、《由避难宿住单—元和配套《设施组成的》功能片区简称—宿住区
!2.0.《1,9 : 避难宿住单元【 shelte】ring ac【。commoda【tion un【it
】 固定避难】场所中采用常态【设施和缓冲区分割】、用于避难人员宿住!的避:难单元简称宿住【单元
—
2.0》.20 《。 专项功能校—验 ver》。ifying— th?e :spe?cia?l func—tio?n
?
【 为确保》防,灾避难场所灾时预定!应,急功能发挥效用在】防灾避?难场所竣工》验收前和平》时运营?管理过程《中对其预定应急功能!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检验与?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