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基本变量
》
?
5.】。1 ?作用
—
?
,5.1.《1 结构》上的作用应分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
5.1!.2 结构上的】各种:作用当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相互:独立时每一种作用】可,分别作?为结构?的单:个,作用;当某些作用密!切相关且可能同时以!最大:值出现时可》。将这些作用一起作】为单个作用
!
5?.1:.3 结构上的】作用可按下》列原则分《类
《
1】 随时间的变化】分类
! 》1) 永久作用;
!
! 2) 可变作】用;
—
— 3) 》偶然作用
—。
【 2 《随空间的变》化分类
》
:
,。
— 1) 固定作用;!
?
【。 2) 》自由作?用
—
3 】按结构的《反应特点分类
!
,
: 1【) 静态作用
!
】 2) 《动态作用
】
—4 ?按有无界《值分类
《
《
: ? 1) 有—界作用;《
?
《 ? 2) 无界【作用
5!.1.4 —结构设计时》应根据不同极限状】态和使用要》求在设计《表,达式中采用不同的】。作用代表值永—久作:用应采用标准值作为!唯一:代表值;可变作【用应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作用代表—值可按本规范—附录B确定
】
5.1—.,5 可《。变作用?的标准值《。。应根:据结构的《不利状态按在—设计基准期内最不利!作用概率分》布的某个统计特【征值确定;当观测】数据不充《分时作用《的标:。准值也可根》据工程经验通—过,分析判断《确定:对有明确界》限值的有界作用作用!的标:准,值应取其界》值
5】.1:.,6 ?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根据地震作用的】重现期确定地—。震作用?的重现期宜采用【475年《也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采用其他重—。现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