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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基本变量【
!
5.1 —作用
《
5【.1.?1, 结构上》的作用应《分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
?
5—.1.?2 结构上的各种!作用当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相互独?立时每一种作用【可分别作为结—。。构,的单个作用;—当某些?作用密切相关且【可能同时以最大【值出现时可将这【些作用一起作为单个!作用
?
《
5.1.》。3 结《构上的作用可按下】。列原则分类》
《
1 !随时间的变》化分类
—
》。 1) 永久!作用;
》
《 , 2) 】可变作用《;
【 《 3) 偶然作】用
:
《
2— 随空间的变化】分类
《
【 ?1) 固定作—用;
?
【 2》) 自由作用
】
?
《 3 ? 按:结构的反《应特点分类
】
!1,) 静态《作用:。
》
2)! ,。动态作用
!
4— 按有无界值分】类
?
:
】1) 有界》作用;?
》
【。2) 无界作—用
【5,.1.?4, 结构设计时应】。根,据不同极限状—态,和,使用要求在设计表】达式中?采用不同的》作用代表值永久【作用:应采用标《准值作为唯一代表值!;可变作《用,应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作用代表值!可按本规《范附录B《确定
?。
5.1】.,5 可变作用【的标准值应》根据结构《的不:利,。。。状,态按在设《计基准期内最不利】作用概率分》布的某个统计特征值!确定;当观测数【据不充分时作用【的标准值也》可根据工程经验通】过分析判《断确定对有》。明确界?限,值的有界作》用,作用的?。标准值应取其界【值
?
5.—1.6 《 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根据地震作用】的重现期确定地震作!用的重?现期宜?采用475年也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采用:其他重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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