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基本变量【
:
【
5.1 》 作用
》
5【.1.1 结构】上的作用应分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
《。
5.1.2 】 结构上的各—。种作用当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相,互独立?。时每一种作用可分】别作为结《构,的单个作用》;当:某些作用密》切相关且可能同时】以最大?。值出现时可将这些】作用一起作》。为单个作用
!
:5,.1.3 结构】上的作用可按下【列原则?分类
—
1 】 随时间的变化分】类,
】 1)— ,永久作用;
【
! 2) 可变作用;!。
【 : 3《) 偶然作用—
》
《 2 随空间【的变化分类》
— 》。 1) 固定作【用;
?
【 2) 自由!作用
?
《。
3— 按结《构,。。的反应特点》分类
》
,
【 1) 静》态作用
《
?
》 2)》 动态作用
!
: : 4 按—。有无界?值分类
《
】 1《) 有?。界作用;
】
》。 2《) 无界《作用
】5.1?.4 结构设【计时应根据不—同极限?状态和使《用要求在设计表达式!中采用不同的—作,用代表值永久作用应!。采用标?准值作为唯一代【表值:;,可变作?。用应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作用代》表值可按本规范附】。录B确定
】。
:5.1.5 可变!作用的标准》值应根据结构—的不利?状态按在设计—基,准期内最不利—作用概率分布的某】个,统计特征值》确定;?当观测数据》不充分时《。作用的?。。标,准,值也可根据工程【经验通过分析判断】。确定:对有明?确界限值的有界作用!作用的标准》。值应取其界值
【
,
5》.1.?。6 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根据地震!。作用的重《现期确定地震作【用的重现《期宜采用4》。75年也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采?用其他重现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