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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建筑高!度
3.4.1 ! 新建、《改建建?筑物建筑高度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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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 不计入建筑高度】。的屋:顶,突出物?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划条件确—定的建筑高度的1】5%特殊需要的须】经专家论证后再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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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建筑高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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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当计】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和生态园—区、:。航空、?微波通?。道等控制区内的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 , (二—)以上区《域以外地区的—建,筑高度
— : : 1.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计算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其面积总】和,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时以及!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空调冷—却塔等均《不计入建筑》高度
— 》 2.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的高度计算
! ?。 3.弧】形屋面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至弧形!波,峰顶的?高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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