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取源部件、仪表、阀!门、吹灰器和辅助】装置
》
6.!1 : 取:源部件
《
【6,.1.1 》 压力管道和设备上!的,取,源部件及一次—。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压力管道和—设备:上开:孔宜采用机械加工方!法;
《
,
2】 , ,取,源部件的材》质、结构尺寸—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
—。 3 取源部】件的开孔和焊—接应:在防:腐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
6.1.2! 测温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测?温元件应安》装在介质温度变化灵!敏和具?有代表性的地方;
!
:
? 2 — 温:度计插座的材质应与!管道相同;
【。
— 3 温—。度仪表外《接线路的《补偿电阻《应符:合仪表的规定—值;线路《电阻的允许偏—差热电偶为±—0.2Ω《热电阻为±0.1】Ω;
—
,
4 【 在易?受被测介质强—烈冲击的位置或水平!安装以及《插入:深度:大于1m、被测温】度大于700—℃时:应,釆取防弯措施—;
—
5—。 安装在管道【拐弯处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重合;
—
】6 与管》道,呈倾斜角度》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交】;
《
《 ?7, 与管道相—互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
? 8 温】度取源部《件,与压:力取源部件安装【在同一管段》。上时压力《取源部件应安装在】温度取源部件的上】游间距不宜》小于200m—m
6.!1.3 《 压力测量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压,力,测点应选在管道【的直线段介质流【束稳定的地方取【压装置?端部不应《伸入管道内壁
!
【2, 当检测带有粉】尘、固体颗》粒或沉淀《物等:混浊物料的压力时】在垂直?和倾斜?的设备和管道上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在水平管道上【宜顺物料流束成【。锐角安装
】
3【 在?倾斜和水平的管【段上安装压力—取源部件《时取:压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当—测量蒸汽《时取压点宜》选在管道《上,。半部以及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 《2)当测量》气体时应选在管【道上半部;》
! 《 3)当《测量液体时应—在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 : 4 当就地】压力表?。所测介质温度大【。于,60℃时应在—二次门前安装U形或!环形:管
:
!。。。5, 当就地压力表】测量波动剧》烈的压力时应—在,二,次门后安装缓冲装置!
—6.1.4 【流量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流》量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 《2 在规定的直】管段最小长度—。范围内不《得设置其他取—源部件或《测温元件
】
》 3 ? 节流装置》安装在水和倾—斜的管道上时取压】口的方位《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当测量》气,体流:量时:应在管道上半—。。部;:
】 —2)当?测量液体流量—时应在管道的下半】部并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 ? 3《)当测?量,蒸汽流?量时应在管道的上】半部并?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4 皮托—管,、文丘里式皮—托管和均速管等流量!检测元件的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6.1.5 【分,析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 安装位置应设置】在流速、压力稳定】并能准确反映被测介!质真实成《分变化的位置—不,应设置在死角处;】
! 2: 在水平或倾斜】管段上?设置分析取源—部件的位置》应符合本标》准第6.《1.3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
! 3 气】体内含有固体—或,液,体杂:质时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轴:线与水平线》之间的夹角应—大于1?5°
《
,
6.1.6】 :物位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安装位置应》选在物位变化灵敏且!物料不?会对检?。测元件造成》冲,击的位置《;
【 2》 :静压液?位计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远离液体进—出口
—
6?.1.7 风压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风】压的取?压,孔径应与取压装置】管径相?符且不应小于—1,2mm;
】。
—2 安装》在,炉墙和烟道上—的,取压装置应倾斜向】上与:水平线所《成夹角宜大于—。。30°在水平管道上!宜顺物料流束成锐】角安:装且不应伸入炉墙】和烟:道的内壁;
—
:
— 3 ? 在风道上》应逆着流束成锐角】安装与?。水平:线,。所成:夹角:宜大:于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