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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取源部!件、仪表、阀—门、:吹灰器和辅》助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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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取源部】件
!。6,.,1.1 压力管道!和设:。备,上的取?。源部件及一次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压力管】道和设?备上开孔宜采用机械!加,工方法;
!。
》2 ?取源部件《。的,材质、结构尺寸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
《 :3 取源部件的开!。孔和:焊,接应在防腐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
6.1》.,2 ?测温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测温:元件应安《装在介质温度变化】灵敏和具有代表【性的地方;
【。。
— 2 温度计】插座的材《质,应与管道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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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温度?仪表外接线路的【补偿:电阻应符合》仪表的规定值;线】路电阻的允许偏差热!电偶为±0.2Ω热!电阻为±0.1Ω;!
! 4 ? 在易受被》测介质强烈冲击【的位置或水平—安装以及插》入深度大《。于1m、被测温度】大于700℃时【应釆取防《弯措施;
【。
— 5 安装—在管道拐弯》处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重合;
【
:
6】 与管道呈倾斜】角度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交;
》
】7 与《管,道相:互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
《 8 温度取【。源部件与压力取【源部件安装在—同一管段上时压力】取源部件《应安装在温度取【源部件的《上游间距不宜小【于200mm—
?
6.1.3 ! 压力测量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压力测点【应选:在管道?的直线段介》质流束稳定的—地方取压《装置端部不应伸入】管,道内壁
】
》2 当《检测:带有粉尘《、固体颗粒或沉淀】。物等混?。浊物料的压力时在】垂直和倾斜的设备和!管道上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在水平管道上宜【顺物料?流束成锐角安—。装,
?
,。
3【 :在倾斜和水平的管段!上安装压力取源部件!时取压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当!测量蒸?汽时取压点宜选在管!。道上半部以及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 《 2)当测—量气体时《应选在管道》上半:部;
! 《 3)当—测量液体时应在【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4 !当就:地压力表所测介质温!。度大于60℃—时应在二次门前安装!U形或环形管—
【 , 5 当就【地压力表测量波动】剧烈的压力时—应在二?次门后安装缓冲装置!
6.1!.4 流量—。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流《量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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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在,规定的直管》段最:小长度范围内不【得设置其他取源【部,。件或测温元件
【。
— , , 3 节流装【置安装在《水和倾斜的管—道上时取压口的【方位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当测量【气体流量时应—。在管道上半》。部;
—
【。 : 2)当《测量液体《流量时应《在管:道的下半部并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3)!当测量蒸汽流量时】应在管道的上半部并!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 4: 皮托管、—文丘里式皮托管和均!速管等流量检—测元件?的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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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分析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安装》位置应设置》在流速、《压,力稳定并能》。准确反映被测介【质真实成分变化【的位:置不应设置在死【角处;
》
— :2 在《水平或倾斜管段上】设置分析取源部件的!位置应符合本标准第!6.1.3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
【
》 3 【气体内含有固体或】液体杂质《时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轴线与水平线之间】的,夹角应大于1—5,。°
6.!1.6 物位【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安装位置应》选在:物位变化灵敏且物】料,不会对检测元—件造成?冲击的位置;—
! 2: 静压液位计【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远离液体进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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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风压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风》。。压的取压孔径—应与取压装置—管径相符且不应小】于1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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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安?装在:炉墙:和烟道上的取压装置!应倾斜向上与水【平线所成夹角宜大】于30°在水平管】道上宜顺物料流【束成锐角安装且不】应伸入炉墙》和烟道?的内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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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风道上应逆着流【束成锐角《安装:与,水,平线所成夹角宜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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