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取源部件、仪】表、阀门、》吹,灰器和辅助装—置
《
—
6.1《 取?源,部件
》
6—.1.1 》 压力管道和设备】上的取源部件及一次!。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压力管道和!设备上开孔宜采用机!械加工方法;
】
?
? , 2 取源—部,件的:材,。质、结构《尺寸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
3 】 ,取源部件的开孔和焊!接应在防腐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
6.1.2 !测温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测温元件应【安装在介质》温度变化灵敏和具】有代表?性的地方;
】
《 2 —温度计插《座的:。材质应与管道相【同;
》
,
3 !。温度:仪表外接《线路:的补:偿电阻应符合仪【表的规定值;线【路,电阻的允许》偏差热电偶为±0.!2Ω热电阻为±【0,。.1Ω;
—
【。 ,。4 在易受—被测介质强烈—冲击的位《置,或水平?安装以及插入深度大!于1m?、被测温度大—于700℃时应釆】取防弯?措施;?
! ,5 安装在—管道拐弯处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重合;
》
《
6 与!管道呈倾斜角度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交;!
》
7 【 与管?道相互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 8 温度!取源部件《与压力取源》部件安装在同一管段!上时压力取源部件应!安装在温度》取源部件的上游间距!不宜小于20—0mm
!6.1.《3 压力测量【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压》力测点应选在—管道的直线段—介质流束稳定—的地方取压装置端】部不应伸入管道【内,壁
《
? 2》 :当检测带有粉尘、】固体颗粒或沉—淀,物,等混浊物《料的压力时在—垂直:。和倾斜?的设备和管道上【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在水平管—道上宜顺物料流束】。成锐角?安装
】 《3, 在倾《斜和水平《的管段上安装压力取!源部件时取》压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当测】量蒸汽时取压点【宜选在管道》上,半部以?及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
,
? 》 2)当测量气体时!应选在管道上半【部;
—
《 3)】当测量液体时应【在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
《 4 当—就地:压力表所测》介质:温度大于60℃时】应在:二次门前《安装U形或环形管
!
》 ,。 5 当就】地压力表测量波动剧!烈的压?力时应在二次—门后安?装缓:冲,装置:
?
6.》1,.4 流量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流量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
?。 2 》。 在规定的直管【段最小长度范围【内不:得设置其他取源【部件或测温元件
】
— 3 节【流装置安《装在水和倾斜的管道!上时取压口的方【位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当测量—。气体流量时应在管道!上半部;
》
:
》 2)当!测量液体流》。量时应?在管:道的下半部并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 3)当—测量蒸汽流量时应】在,管道的上《半部并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 4《 皮托管》、文丘里式皮托【管和均速管等流量检!测元件的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
6.1.5 】 分析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安装位】置应设置《在流速、压力稳定并!能准确反映被测【介,质真实成《分变化的位置不应设!置在死角处;
【
!2, 在水平》或倾斜管段上设置】。分析取源部件的位置!。应符:合本标准第6.1.!3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
】 3 《 气体内含有固体或!液体杂质时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轴线与水平线之间!的,夹角应大于15°】
6.】。1.6? 物位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安装位【置应选在物》位变化灵敏且—物料不?会,对检测元件造成【冲击的位置;
】
2! 静压液》位计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远离—液,体进出口
】。
6.1.7 !。。风压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风压的取压》孔径:应与取压装置管【径相符且不应小【于12mm;
!
? , 2 —。安装在炉墙和烟道】上的取?压装置应倾斜向上】与水平线所成—夹角宜大于30【°在水平管道上宜】顺,物料流束成锐角安装!且不应伸入》炉墙和烟道的内壁;!
,
!3 在风》道上应逆着流束成】锐角:安装与?水平:线所成夹角宜大于】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