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取】源部件、仪表、阀门!、,吹灰器和辅助—。装置
》
6】.1: 取源部件
【
6.!1.1 》压力管道和设备上】的取:。源,部件及一次》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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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压力管道和设—备上开孔宜采用机械!加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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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取源部件的材质、!结构尺寸《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
3! , 取源部件的—。开孔和?焊接应在《防腐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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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测—温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测?温,元件应安装在—介质温度变化灵【敏和具?有代表性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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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温度—计插座的材质应【与管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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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温:度仪表外《。接线路的补偿电阻应!符合仪表的规—定值;线路电—。阻的允许偏差热电偶!为±0.《2Ω热电阻为±【0.1Ω;
】
【4 在易受被测介!质强烈冲击的—位置或水平安装以】及插入深《度大于1m、被测】温度大于70—。0℃时?应釆取防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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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装在管道—拐弯处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重合;?
?
《。 : 6 与管道呈】倾斜角度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交;
】
7 】与管:道相互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 : 8 温—度取源部件与压力】取源部件安装在同一!管段上时《压力取源部件—应安装在温度—取源部件《的上游?间距不宜小于—200?m,m
—
6.1.3 【 压力测量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压力测点》应选在管道的直线段!介质流束稳定的地方!取压装置《端部不应伸入—管道内壁
】
2 】 当检测带》有,粉尘、固体颗粒【或沉淀?物,等混浊?物料的压力》时在垂直《和倾斜?的设备和管》道上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在—水平管?道上宜顺物》。料流:束成锐角《安,。装
》
3 !在倾斜和《水,平的管段上》。安,装压力?取源部件时取压【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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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当—测量:蒸,汽时取压点宜选在】管,道上半?部以及?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
! ,2,)当测量气体—时应选在管道上【。半,部;
?
:
— : 3《。)当测量液体—时,应,在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4 当就地压【力表:所测介质温度大于6!0℃时应《在二次门前安装【U形或?。环形管
!。 5 【当就:。地压力表测量波动剧!。烈的压力时应在二次!门后:安装缓?。冲装置
》
6》.1.4 流【量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流量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
,。
》 2 在—。规定的直管段最小】长,度范围内不得设置其!他取源部件》或测:温,元件
》
3 ! 节流装置安装在】水和倾斜的管道上】时,取压口的方》位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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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当测量气—体流量时《应,在管道?上半部?;
》
,
》 2)当【测量液体流量时【应在管道的下半【部并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
《 》 3?)当测?量蒸:汽流量时《应在管道的上半【。部并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4 皮托》管、文?丘里式?皮托管和均速—管等:。流量检?测元件的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
:
6:.1.5 —分析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安装位置应设】置,在流速、压力稳定并!能准确反映被测【介,质真实成分变化的】位置:不应设置在死角【。处;:。
,
— , 2 在水平】或倾斜管《段上设置分析取源部!。。件的位置应符合【本标准第6.1【.3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
《
:
《 ?3, , 气体内含》有固:体或液体杂质时【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轴线与水《平线:之间的夹角应大【于15°《
6.1!.6 《物位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安《。装位置应《选在物位变化—灵,敏且物料《不会对?检测元件造成冲击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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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静压液位计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远离液体进出口【
》
6.1.》7 风压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风,压的取压孔径—应,与取压装置管径相符!且不应小于》12mm;
!。
? ?2 安装在炉【墙和烟道上的—取压装置《应倾斜向上与水【平,线所:成夹角宜大于30】。°在水平管》道上宜顺物料—流束成锐角安装且不!应,伸,入炉墙和烟道—的内壁;《
— 3》 在风道上应逆着!流束成锐角安—装与水?平线所成夹角宜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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