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取源部件、》仪表、阀门、吹灰】器和:辅助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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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取源部件
】
》6.:1.1? 压力管道—和设备上的取源部件!及一次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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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压力管道【和设备上《开孔宜采《用机械?。加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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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取源部件—。的,材质、?结构尺寸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
》 3 —取,源,部件:的开:孔和焊接应在—防腐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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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测温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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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测:温元件应安装在介】质温度变化灵敏和】具有代表性的地方;!
】 2 温度计插!座的材质应与管【道相同;《
! 3 温度—仪,表外接线路》。的补偿电阻应符合】。仪表的规定值;线】路电阻的允许—偏差:热电:偶为±0.2Ω【热电阻为±0.【1,。。Ω;
【
》4, 在易受被—测介质强烈冲击的位!置或水平安装—以及插入深度大于】1m、被测》。温,度大于?700℃时应釆【取防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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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装在管道拐】弯处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重合;
【
!6 与管道—呈倾:斜角度?。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交;
】。
【 7 与管道】相互: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
》 8《 温度取源部件与!压力取源《部件:安装在同一》管段上时《压力取源部件应安装!在温度取源部件的上!游间距不宜小于2】00mm
】
6.1.—3 ?。压力测量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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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压》力测:点应选在管道的直】线段介质《流束稳?定的地?方取压装置端部不应!伸入管道《内壁
】。 《2 当检测带【有粉尘、《固体:颗粒或沉淀物等混浊!物料的?压力时?。在,。垂直和倾斜的设备】和管道上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在水平【管道上宜顺物料【。流束成锐《角安装
《
【 :3 在倾斜—和水平?的管段上安装—压力取源部件时【取压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当测量蒸汽—时,取压点?。宜选在管道上—半部以及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 ? 2?)当测量气体时应】。选在管道上半—。部;
【
: 3】)当测量液》体时应在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 4 《当就地压力表所测介!质温度大于6—0℃时应在二次【门前安装U形或环形!管
【 : 5 当—就地压力表测—。量,波,动剧烈的压力—时,应在二次门后安装缓!冲装:置
6.!1.4 流—量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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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流量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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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规定【的直管段最小长度范!。围内:。不得设?置其他取源部件【。。或测温元件
】
【。3 节流装—置安装在水和倾【斜的管道《上时取压口》的方位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当测量气体流量】时应在管道》上半部;
!。
, 【 2)当测量液体】流量时应《在管道的下半部并】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 ,。 ?。 3)当—测量蒸汽流》量时应在管道的上】半部并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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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皮托:管,、,文丘里式皮托管和】均速管等流量检测】元件的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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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分析—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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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装《位置:应设置在流》速、压力稳》定,并能准确反》映被:测介质真实成分变化!的位:置不应设《置,在死角处;
】
? : 2 《 在水平或倾—斜管段上设置分【析取源部件的位置应!符合本标准第6.】1.3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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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气,。体内含有固体或【液,体杂质?时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轴,。线,与水:平线之间的》夹,角应大于15—°
6】.1.6 物位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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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装位置应》选在物?位变化?。灵敏且物《料不会对检测—元件造成冲击的位置!;
【 《2 静压液位计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远》离液体进《出口
6!.1.7《 风压《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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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风压的取压孔径【应与:取压装置管径—相,符且不应小于12m!m;
【。
2 】安装在炉墙》和烟道上的取压【装置应倾《斜,向上与水平线所成夹!角宜大于30°【。。在水平管道上—。宜顺物料流》束成锐角安装且【不,应,伸,入炉墙和《烟,道的内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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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风道上应!逆着:流束:成,锐角安装与水平线所!成夹角宜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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