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取】源部:件、仪表、阀门、吹!灰器和辅助装置
!。。
《
6》.1 《。取源部件
【
6.1】.1 ? 压力管道》和设:备上的?取源部件及一次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压力管道《和设备上开孔宜【采用机械加工方法】。;
【 , : 2 《取源部件的材质【、结构尺寸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
【3 取源》部件的开孔和焊【接应在防《腐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
6《.1:.2 测温—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测温元件应!安,装在介质温度—变化灵敏和》具,有代:表性的地方;
】
《 , ,。 2 温—度计插?座的:材质应与管》道相同;
!
, 《3 温度仪表外接!线路的补偿电阻应】符合仪表的》规定值?;线路电阻》。。的允许偏差热—电偶:为,±0.2Ω热电【阻为±0.1—Ω,。;
! , 4: 在?易,受,被测介质强烈冲【击的:位置或水平》安装:以及插?入深度大于》1m、?被,。测,温度大于700【℃时应釆取防弯【措施;
! : 5 安装在管!道拐弯处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重合;
—
《
》。6 与管道呈【倾斜角度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交【;
:。
:
【。7 与管道—相互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
》。 8《。 温度取源—部件与压力取源部】件,。安装在同一管—段上时压力取—源部件应安装在【温度取源部》件的上游间距—不宜:小于:200mm
】
6.》1.3 压力【测量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压力测点应!选在管道的直线段介!质流束稳定的—地方:取压装置端部—不应:伸入管道内壁—
》
2 当!检测带有《粉尘、固体颗粒或沉!淀物等混浊物料的压!力时在?垂直和倾斜的—设备和管道上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在】水平管道上宜顺【物料流束成锐—角安装?
《
: ? 3 ? 在倾斜《和水平的《管段上安装压—力取:源部件时《取压: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当测量】。蒸汽时取压点—宜选:在管道上半部以及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 2)!当测量气体时应【选在管道《上半部;
》
【 , 3)【。当测量液体时应【在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4 当就!地,。压力表所《测介质温度大—于60?℃时应在二次门前安!装U形或环形管
】
?
: 《5 ?当就地压力表—测,。量,波动剧烈的压力时应!在二次门后安装【缓冲装置《。
—6.1.4 【流量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流量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
: , : ,2 : 在规定《的直管段最》小长度范围内不【得设置?其他取源部件或测】温元件?
【 , 3 《 节:流装置安装在—水和:倾斜的管道上时取】压口的方位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当测量气体》流量时应《在管:道上半部;
!
【 : 2)当测》量液体流量时应【在,管道的下半部并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 3)当测》。量蒸汽流量》时应在管道的上半部!并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
4 【 皮托管、》文丘里式皮托管和】均速管等流量检测】元件的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
?
6.1》.5 分析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安装:位置应设置在—流速、压《力稳定?并能准确反映被测】介质真?实,成分变化的位置【不应设置在》。死角处?;
?
【 2: , 在水平《或倾斜管段上设【。置分析取源部件的位!。置应符合本标准第6!.1:.3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
【
】。3 气体内含有】固体或液《体杂质时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轴线与水平线【之间的夹角应大于1!5°
《
6.1.】6 ?物位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安装:位置:应选在?物位变化《灵敏:且物料不会对检测】元件造成冲》击的位置;》
》
》2 : 静压液位计—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远,离液体进出口—。
?
:
6.?1.7 风压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风【压的取压孔径应与】取压装?。置管:径,相,符且不应《小于12mm—;,
:。
?
? 2 安装在】。炉墙和烟道上的取】压,装置应倾斜向上【。与水平线《所成夹?角宜大于《30°在水平管【道上:宜顺物料流束成锐】角安装且不应伸入】炉墙和烟《道的内?壁;
! : 3 在》风道上应《逆着流束成锐角【安装与水平线所【成夹角宜《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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