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3 雨水系【统
】
,
,
,3.1 一般规定!
《。
,
,
3.1.1 】 本:条规定了雨》水系统的组成以及功!能雨水系统涵盖从雨!水径流的产生到末】端排放?的全过程《控制其?中包括产流、汇【流、调蓄《、利用、《排放、预警和应急措!施等而不《仅仅指传统的—。雨,水管网本规范规【定的雨水系》统包括源头减排设施!、雨水管网和排涝】除险设施分》别和:国外:的,低影响开发或分散式!雨水管理、小排水】系统(minor !drai《na:ge ?sy:stem)和—大排:水系:统(majo—。r :drain》age syst】em)对应
【
,
3.1.2】 本条《规定了流域和—区域:内城镇雨水系统统】筹的原则城镇雨【水径流的最》终,出路一般为河流和】湖泊等水体而—这些水体《的规:划、设?计、运?。行和:调度往往是以天然】。形成的流域为单位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因此城镇雨!。水系统的《规,划和设计应尊重【客观规律考虑城【镇,。。所处流域的整体规】划,并与之相适应城【镇,雨水系统设计—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不把内涝问题从】本地区转移》至其他地区不把上】。游,的问题转《移到下?游
《
3.1—.3 本条规【定了城镇《雨水系统和防洪系统!衔接的原则流经城镇!的过境河流》是城镇区域内雨【水径流的《重要出路《之一上游来水的过】境流量和《沿海:地区的潮水都会【。抬高河流《的水位影《。响城镇雨水》系统排除雨》。水的能力因此当城镇!的雨水径流》通过城镇雨水系【。统或内河排放—至过境河流时—应,充分考虑暴雨期【间和暴雨之后上游的!过境流量和沿海地区!的高潮位从而确定】城镇雨水系统的设计!边界条件
》
3—.1.4 本【条规定?了雨水?排水分区划分的原】则
:
《
3.?1.5 《 本条规定了雨【水系统三个组成部】分在平面和竖向【上相互衔《接的原则源头减排设!施的溢流口设计标】。高既要确《。保设施的规》模得到充分利用也】要确保?超过设施《能,。力的雨?水径:流顺:利排入下《游雨水管渠排涝除险!设施的进《水口标高要》。与道路或《服务范围内的—最,低点:。。标高:做好衔?接,保障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道路积水不超【过最大积水深度同时!还应:避免:排水管渠能力尚【未充分?发挥的情况下—排涝除险设》施就进水的情况
!
?。
3:.,1.6 本—条规定?了雨水系统管理要求!内涝防治主要—依靠防汛设施和设备!而目前全国的防汛设!施能力?。不,足以应对极端天【气因:此需要加强管理【尽可能减少内涝带】来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要根据当地!的基本?情况按防汛的要求】配,套相应的防汛设【备和人员
—
3.1.7! 本?条,规,定了雨水系统应急预!案的要求内》。涝防治?中的应急管理针对】的是超出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极端暴《雨事件为《了提高城市应对极端!暴雨的韧性》城镇内涝防治应【急,联动管理应》由排水?、,气象、?水利、路《政、交通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建立构!建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多部】门高效联动的内涝】防治组织体系内【涝防:。治,应急:预案应包括》不,同预警?等级:、不同区域、不同】部门的应急措施【和联控配《合
3.!。1.:8 本条》。规定了雨水系统应】对超过?设计标准降雨的要】求城镇的韧性表现在!通过:规,划预:控的冗余性、工【程防治的多元—性、应?急管理的适》应性实现城镇在【极端降雨条件下的快!速,退水和安《全运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城镇应》对内涝灾害》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