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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雨】水系统 ! : 3.1》  一般规》定 《 : 3.1.1 !。 本条?规定了雨水系统的】组成以及功能—雨水系统涵盖从雨水!径流的产生到末端】排,放的全过程控制【。其中包括《产流、汇《流、调?蓄、利用、排放、预!警和应急措》施等而?不仅仅指传统的雨】水管网本规》范规定的雨水系【统包括源头减排设施!、雨水?管网和排涝除险设施!分别和?国外的低《影响:开发或分散式雨水管!理、:小排水系统》(minor dr!ain?age syst】em)和大排—水系:统(:major》 drainage! syst》em)对应》 3.1!.2  本条规定了!流,域和区域内城—镇雨水系统》统筹的原则城镇【。雨,水径流的《。最终出?路一般为河流—和湖泊?等水体而这些水体的!规划、设计、运行】和调度往往》是以天然形成的流域!。为单位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因此城镇雨!水系统的规》划和设计应尊重【客观规律考虑—城镇所?处流:域的整体《规划:并与之相适应城镇】雨,。水系统设《计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不把内涝问】题从:本地区转移》至其他地区不把【上游的问题转移【到下游 — ?3.1.3》  本?条,规定了城《镇,雨水:系统和?防洪系统衔接的原则!流经城镇的过境河】流是城镇区域内雨】水径流的重要出【路之一?上游来水的》过,境流量和沿海—。地区:的潮水?都会抬高河流的水】位影响?城,镇雨水系统》排除:雨水的能力因此当城!镇的雨?水径流通过城—镇雨水系统或—内河排放至过境河】。流时应?。充分考虑暴雨期【间和:暴雨之后上游—的,过境流量和》沿海地区《的高:潮位从而《。确定城镇雨水系统的!设计边界《条件 ? 3.1.!4  本《条规定了雨水排【水分区划分的原则 ! 》3,.1:.5 ? 本条规《定了雨水系统三个】组成部?分在:。平,面,和,竖向上相互》衔接的原则》源头减排设》施的溢流口设计标】高既要确保》设施的规模得到充】。。分利用也要确保超】过设施能力的雨水径!。流顺利排入》下游雨水管渠排涝除!险设施的进水口标】高要与道路或服务】范围内的《最低点标高做—好,衔接:保障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道路积水不超【过,最大积水深度—同时还应避免排水】。管渠能力尚》未充分发挥的情况】下排涝除险设施就进!水的情况《 , ? :3,.1.6  本条规!定了雨水《系统管理《要求内涝防》治主要依靠防汛设】施,和设备而《目前全国的防—。汛设施能力》。不足以应对极—端天气因《此需要加强管—。理尽可能减少内涝带!来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要根据当】地的基本情况按防】汛的要求配套—相应的防《汛设备和人员 】 《3.1.7  本】。条规定了《雨水:系,统,应急预?案的要求内涝防治】中的应急管理针【对的是?超出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极端暴】雨事件?。。为了提?高,城,。市应对极端暴—雨的韧性城镇—内涝防治应》急,联动管理应由—排水、气象、水利、!路政、交通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建立构!建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多部门《高效联动的内—涝防治组织体系【内,。涝防治应急》预案应包括》不同预?警等级、不同区域、!不同:部门的应《急措施和联控—配合 — 3?.1.?8  本条规—定了雨水系统应【对超过设计标—准降雨的要求城镇的!韧性表现《在通过规《划预控的冗余性【、工程防治》的多元?性,、应急管理的适应】性实现?城镇在极端降雨条件!下的快速退水和安】全运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城—镇应:对内涝灾害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