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雨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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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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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雨水系统》应包:括源头减排、—雨水管?网和排涝除险设【施等工程性》措施和应急管—理等非工程性—措施:实现内涝防治和【。。径流:污染控制的》目标并应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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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流域:防洪和区域排涝应统!筹考虑上游来—水设:计洪水峰《值流量不《应高于下游》水体受纳《能力不应将》洪涝风险转》移至下游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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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城:镇雨水系统应—和防洪系统》衔接在?设计最?不利条件时》应满足城《镇内涝防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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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城镇雨《水排水分区应—以自然地势为基础】结合水系分布、城镇!竖,向、用地布局和【道路交通情况—按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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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源头减排、雨水【。管网和排涝除险的设!施应在竖向、平面和!蓄排:能力上相互衔接保证!各,。。类,设施充?分发挥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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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城镇雨水系统—管理:应根据城《镇规模、城》区类型?、降雨特点、—雨水:系统设施《、保障级别》和响应时间等配备足!够的设?备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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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城镇内涝【防治的应急预案应】确定组织体系、【预测预?警,机,制、各有关部门处置!措施、信息》发布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等并应制》定遭遇超《过设计标准》的城镇雨水径流【量、:洪水和?。设施:故障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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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 ,应采取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增强》雨水系统应对超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降雨的韧性【并应避免人》员伤亡?灾后应?迅,速恢复?。城镇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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