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雨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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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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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雨水【系统应包括源头减排!、雨水管《网和排涝《除,险设施等工程性措】施,和应急?管理等非工程性措】施实现内涝防治【和径流污染控制的目!标并:应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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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流域防洪和】区域排涝应统—筹,考虑上游来水设计洪!水峰值流量不应高】于下:游水体受纳》。能力不应《将,洪涝风险转移至下】游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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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城镇【雨水系?统应和防洪系统衔】接在设计最不利【。条件:时应满足城镇内【涝防: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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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城《镇雨水排水》分区应以自然地【势为基础结合水系分!。布、城镇《竖向、用地布局和】道路交通情况—按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则确定《
3【.,1.:5 源头减排、雨!。水管网?。和排涝除险》的设施应在竖—向、平面和蓄排【能力上相《互衔接保证各类设】施,充分:发挥: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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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城镇雨水《系统管理应根据【城,镇规模、城区—类型、降雨特点、】。雨水系?统设施、保》障,级别和?响应时?间等配?备足够的设备和【人员
3!.1:.7 城》镇内涝防治的—应急预案应》确,定组:织体系?、预:测预警机制、各有】关部:门处置措《施、信息发布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等【并应制定遭》遇超过设计标—准的城镇雨水径流】量、洪水和设施【故障的应对措—施
3.!1.8 应—。采取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增—强雨水系《统应对超《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降雨的韧性—并应避免人员伤亡】灾后应迅速恢复城镇!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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