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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源【头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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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源《头减:排设施应包括渗透、!。调蓄、转输和雨水利!用等设施当降雨小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设计》降雨量时《不,应向市政雨水管渠排!放未经控制的—雨水当地区》整体改建时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改建后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径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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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城:镇,源头减?排设:施规模应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径:流,污,染,控制目标、建设前径!流量和雨水利用【量合理确定》并,应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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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城镇建设用】地内平面和竖向设计!应考虑雨水径流【的控制要求确保【源,。头减排设施服务【范围内的径流—能进入相《应,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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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城镇源】头减排设施的溢【流口设置应在保证】排水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径流—和污染的削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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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城镇源头减排【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和运行效果—评估并应《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维《护保养、整改或更】新,
3【.2.6 》 地表污染》严重:的地区严《禁设置源头》减,排设施其雨水径流】应单独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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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 具有渗透功能的源!头减排设施不应【引起地质灾害—并不应损害构—(建)筑物或道路】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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