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2?  源头《减排 ? 》 3.2.1  !源头:减排设施应包括【渗透、调蓄、—转输和雨水》利用等设施当—降雨小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设计:降雨量?时,不应向市政雨水管】渠排放未经控—制的雨水当地区【整体改建时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改建—后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径流!量 《 3.2.【2  城镇源头【减排设施规模应【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径—流污染控制目标【、建设前径》。流量和?雨水利用《量合理确定并应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 — 3.2.【3  城镇建设用地!内平:面和竖向设计应考虑!雨水径流的》控,制要求确保源—头减:排设施服《务范围内的径流能进!入相:应的设施 ! 3.2.》4  城镇源头【减排设施的》溢流口设《置应在保证排水【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径流和污染的削减】功能 》 3.》2.5  》。城镇源头减排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和运行!效果评估并应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维护保养!、整改?。或更新 】 3.2.6  地!表污:染严重?的地区严禁设置源头!。减排设施其雨—水径流应单独收集】处理 》。 ?3.2?.7:  具?有渗透功能的源【头减排设《施不应引起地—质,。灾害并不应损害构(!建)筑物或道—路的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