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接地系统
】
7.2【.1 TN接地系!统的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或保护接地】导体(PE)对地】应有效可靠》。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TN-C》-S接地系统的P】E,N从某点《。分为中性导体(N)!和PE后不应再合】并,或相互接触》且N不应再》接地;
【
? , 2 TN【-S接?地系统的N》与PE应《分别设置《
,
7.【2.2? TT接》地系统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所连接的—接地装?。置,不应与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
7.2.3 】 IT接《地系统电源侧所【。有带电部分》应与地隔离或某一点!通过高阻《抗接:。地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直接接地
!。
7》.,2.4 下—列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严禁接地
!
? 1 — 采用设置非导电场!所保护?方式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
? 2 采【用,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保护方式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
7—.,2,.5 《。除本规?范第7.《2.4条的规定外交!流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进行【保护性接地》
7【.2.6 除【本规:范第7.《2.4条《的规定外《智能化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智能化!系统由?TN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应采用TN-—S或TN《-C-S接》地系统;《
》
? :2 智能化系统】及机房内电气设备和!智能:。。化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外界可导电部分、建!筑物金?属结:构应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
《 3 》智能:化系统单独设—置的接地《线应采用截》面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材
7】.2.7 》 除另有《要求外接地》系统应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共用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应】满足各种《接地的?最小电阻值的要求】
7【。.2.8《 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利用混!凝土中的《单根钢筋或圆钢【。。。作为:接地:。装置时钢筋或圆钢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
】 2 总接【地端子连接》接地极或接地—网,的接地导《体不:应少于2根且分别连!接在接?地极或接《地网的不同》点上;
—
》 3 不得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导体(PE—)和接地极;
】
— , 4 接地—装置采用不同材料】时应考?虑,电化学腐蚀》的影响;
】
? 5 铝导】体不应作为》埋设于土壤》中的:接,地极、接地导体和】。连,接导体
!7.2.9 — 保护导《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除测试!以外保护接地导体(!PE)、接》地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应确保自】身可靠?连接:;
《。
【。2 民用建筑中电!气设备的外界可【导电部分《不得用作保》护,接地导体(PE);!除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允许外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不得用》作保护接地》。导体(PE)
】
7.2【.10 单独【敷,。设的保护《接地导体(P—E)最小截》面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有】机械损伤防护时铜导!。体不应小于2—。.5mm《2;
》
,
2 !无机:械损伤防护时—铜导体?不应小于《4mm2铝》导,体不应小于16mm!2
7】.2.11 【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不应超】过允许值
》
《
7.2.12【 各种输送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金属工艺》设备、?容器:和管道以及》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必,须设置静电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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