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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接地【系统
!
7.2.1 【 TN接地系统【。的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或,保护接地导体(PE!)对地应有效可【靠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TN《-C-S接地系统的!。PEN从某点分为中!性导:体,(,N)和PE后不应再!。合并或?相,互接触且N不应【再,接地;
】
: 2 TN-!S接地系统的N【。与PE应分》别设置
—
7.》2.2 TT【接地系统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所连—。接的接地装置不应与!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
7?.,2.3 《 IT?接地系统电》源侧所有《带电部分应与地隔】离或某一点通—过高阻抗接地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直接接【地
—
7.2.4— 下列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严禁!接地:
! 1 采用设置非!。导电场所《保护方式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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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采用《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保护方】式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
?
7.2.5 !除本规?范第7.2.4条的!规定外交《流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进行保护性接】地
—。。
7.2.6 除!本规范第7.2【.,4条的规定外—智能化?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当智能化系统由】T,。N,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应采《用TN-S或TN-!C,-S:接地系统《;
?
《 2 智能!化系统及机房内电】气设备和智能化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外界可【导电部?分、建筑物金属结构!。应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
,
《 3《 智能化系统单独!设置的接地》线应采用截》面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材
!
,7.2.7》 除另有要求外】接地系?统,应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共用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应满》足各种接地的最小】电阻值的要求—
》
7.?2,.8 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当利?用混:凝土:中的单根钢筋或圆钢!作为接地装》置时钢筋或圆—钢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
!
《 2 总【接,地端子连接接地极】或,接地网的接》地导体不应少于【2根且?分,别,连接在接地极—或接地网的不同点上!;
》
,。
3 【 不得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导体:(P:E)和接地极—;
! 4? 接地装置采用】不同材料时应考【虑电化学《腐蚀的影响;—
《
》 5 铝导体【不应作为埋设—于土壤中的接地极】、接地导《体和连接导体
【
《
7.2《.,9 保护》导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除《测试以外《保护接地导体—(PE)、》接地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应确:。保自身可靠连接;】
》
2 】民用建筑中电气设】备的外界可导电部】分不得用作保护接地!导体(?PE)?;除: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允许:外,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不?得用作保《护,接地导体(P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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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0】 单独敷设的【保护接地《导体(PE)最小】截面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有—机械:损伤:防护时铜导体—不应小于2.5m】m2:;
》
2 !无机械损伤》防护时铜导》体不应小于4mm】2铝:导体不应小于1【6,mm2
《
》7.2.11 】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不应》。超过允?。许值
《
7.2【.,12 《。。各种输送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金属工艺设备—、容器和管道以【及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必《须设置静电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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