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等,电位:。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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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建筑物内《的接地?导体、总接地端【子和下列可》导电:部,分应实施保护等电位!联结:
— ? 1: , 进出建《筑物外墙处的金【属,管线;
】
, , 2《 便于利用的【钢结构?中的钢构件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
】
7.3.2— 接到总接地端子!的保护联结导体【的截:面面:积其最小《。值应符合表7.3】.2的规定;由等电!位箱接至电气装【置单独?敷设的保护》联结导体《最小截面《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7《.2.1《0,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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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辅—助等电位的联结导体!应,。与区域内《的下列可导电部分相!连,接
【。 : 1 《 人员能同时触【及的固定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和】外界:可导电部《分;
【。
, ? 2 《保,护接地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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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安装非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的电动阀门的金属!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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