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防】雷与接地设》计
【
7.1 !雷电防护
》
—
7.?。。1.1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建】筑物的雷电防护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筑物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
?。 1)高【度超过20》m且不高《于100m》的建筑物《;
! ?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次?/a且小于或等于】。0.25次/a【的,建筑:物,;
】 : 3)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
】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筑物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
— : 1)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物;
—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a的建》筑物
?
《
7.1.》2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雷电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当采用接闪网格】法保护时接闪网【格不应大《于20?。m×:20m或24m×】16m;《当采用滚球法—保护时滚《球法保护半径—不应大?于,60m
!。 《2 : 专用引下线和【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m
《。
:
3— 建?筑,物外墙内侧》和,外侧垂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类似:金属:物应在?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
》
:
4】 建筑《物地下一层或地面】。层、顶层的结构【圈梁钢筋应连成闭合!环路中间层应在每间!隔不超?过20m的楼层连成!闭合环路《闭合环路应与本【楼层结构钢筋和【所有:专用引下《线连接?
】。 :5 ?应将高?度,6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预埋件与《防雷装置相连高度6!0m及以上水平突】出,的墙体应设置接闪】器并与防雷》装,置相连
】
7.1.3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雷!电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当采用《接,闪网格法保护时接】闪网格不应大于【10m×10m或1!2m×8《m;当采用滚球【法保护时滚球法保】。护半径不《应大于?45:m,
》
: , 2 》专用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m
】
》 3 建筑物】外墙:内侧和外侧》垂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类似金属物!应在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并应在高度】1,00:m~250m—区域内每间隔不超】过5:0m:与防雷装置连—接一处高度0~1】00m区《域内在100m【附近楼层与》防雷装置《连接
—
—4 应符合本【规范第?。7.1.2条—第,4款的规定》
?。
— 5 应将高【度,45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预埋件与防雷装【置相连?高度45m》及以上水平突—出的墙体应设—。置接闪器并与防雷装!置相连
!7.1.4 【高度超过250m或!雷击次数大于0.】42次/a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雷电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当采用接闪网—格法保?护时接闪网》格不应大于5m×】5m或6m》×,4m;当采用—滚球法保护时滚球】法保护半径不应【大于30《m
?。
:
—2 专《。用引下线的间距不】。应大于12》m
】 3《 建?筑物外墙内侧和【外侧:垂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类似?金,属物:应在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并应在!高度250m—。以上区域《每,。间隔不超过20m与!防雷装置连接一【处,在高度100m~】250?。。m区域内《每间隔不超》过50m连》。。。接一处高《度0~10》0m区域内在100!m附近楼层与—防雷装置连接—
— : 4 》在高:度250m及以上区!域应每层《连成闭合环路闭【合环路应《与本楼层结构—钢筋和所有专用引】下线连接;》高度250m—以下区域应按本规范!第7.1.2条【第4款的《规定执?行,。
】 5 应将【高度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预埋件与防雷装】置相连?。高度30m及以上水!平突出的《墙体应设置接闪器】并与防雷装置相连】
《
7.1.—5 各类防雷建】筑物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1.2】条~第?7,.1.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或地:面层处下《。列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
!
:
》 1)建—筑物结?构钢筋及《金属构?件;
】 《 2)进》出建筑物处的—金属管道《和线路
! 2》 当建筑物的电气!与智能化《系统:需,要做防雷击电—磁脉冲时应在设【计,时,将建筑?物的金属支撑物【、金属框架或结【构钢筋等自然构【件、金属管道—、配电的《保护接地系》统等与防雷装置组成!一个接地系统
!。
7《.1.6 —进出防雷建筑物的线!路,。应,采取防?雷电波侵入》措施进出防》雷建筑物的》低压电气系统—和智能化《系统:应,装设电涌《。保护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闪!电直接?闪击引?。入防雷建筑物的【架空或室外明敷设的!线路上时应选择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
2 】电涌保护器严禁并】联后:作为大通流》容量的电涌》保护器使用
—。
:
7.1—.7 防雷建【筑物设置《。的接闪器应符合【。以,下规定
》
《 1 当建!筑物采用接》闪带保护时》接闪带?应装设在建筑—物易受雷击的屋【角、屋脊、女儿【墙及屋檐等部位【。
【。 2 —当,接闪:带采:用热:镀锌圆钢或扁—钢制成时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50:m,m2
】 3 — ,当,接闪杆?采用热镀锌圆钢或钢!管制成?时,热,镀锌:圆,钢的直径《不应小?于20mm热镀锌钢!管的:直径不?应小于?4,0,mm
》
4】 当采用》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时金属板应无绝缘!层覆盖
—
》 5 》当双:层彩钢板屋面作【。为接:闪器时其夹》层中的?保温材?料,必须为不燃或难燃】材料
《
,
:
6 【 易燃?材料构成的》屋顶上不得直接安装!接闪器可《燃材料构成的屋顶上!安,装接闪器时接闪【器的:支撑架应采用隔热层!与可燃材料之间隔离!
?
— 7 接》闪杆、接闪线或【接闪网?的支柱?、接闪带、接闪【网,上严禁悬挂》电源线、通信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等
—
,
7.1.8 ! 防雷建筑物的防】雷引下?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建筑《物,易受:雷击的部位》应设专用《。引下线或《专设引下线且不【应少:于2:根专用引下线或专】设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轮廓均—匀设置
! 2 —。 建筑物应利用【其,结构:钢筋或钢结》构柱作为《专用:引下:线,当无结构钢筋或钢】结构柱可《利用:。时应设置专设引【下线
《
》 3 单根钢!。筋或圆钢作专用【引,下线或专设》。引下线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
】 4》 :专用引?下线和专设引—下线上端《应与接闪器可靠连接!。下端:应与防雷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
《
, 5 建筑!。物外的引下线敷【设在人员可停留或经!过的区域时应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方法防止!跨步电压、接触电】压和旁侧闪络电【压对人员造成伤害】
【 1)外露!引下线在高2.7】。m以下部分应穿能耐!。受100kV冲击】电,压(1.《2/50《。us波?形)的绝缘保—护管;
—。
— 2)》应设立阻止人员进】入的带?警示:牌的:护栏护?栏与:引下线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
—
7.1.9!。 防?雷建筑?物防雷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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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当利用敷设【在混凝土《。。中的单根《钢筋或圆钢》作为:防雷接地装置时钢筋!。或圆钢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
!
, 2 当】基,础材料及《周围土壤《达到泄放雷电—流要求?时应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防雷】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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