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电气照【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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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建筑—物应设置照明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终端】回路应?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室,外照明?配电终端回路—还,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附》。加防护
!4.5.《2, 允许人员进入的!水,池安装在水下的灯】具应选用防》触电等级为Ⅲ—类的灯具《供电电源应符—合本规范第4.6】.7:条,的,规定
4!.5.3 室外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埋【地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水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8
【4.:5.4? :当正:常照明灯具安装高度!在2.5m及—以下且灯具采用交流!低压供电时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附加—防护: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高度在2.—5m及以下时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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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供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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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灯具应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供!电蓄电池组正常情】况下应?。保持充?电状态火灾》情况下?应保证蓄《电池:组,的供电时间满—足安全疏《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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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集中控》制,型系统?其主电源《应由消防电》源供电
】
4.5.6 消!防应急照明回—路,严,禁接入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以外【的开关?装置、电源插座及】。其他负?载
《
4《。。。.5.7 》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公共建筑消防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能在消《防控制?室集中?控制和状态监视
】
4—.5.8 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大厅和主—要走:道的一般《照明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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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感应控制;】。
《
: 2 —。 集中?。或区域集中控制当】集中或区域集中采用!。自动控制《时应具备手动—控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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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 安装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吊【装灯具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玻璃破碎向下溅落】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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