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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特低电压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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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 特低?电压配电《系统:的,电,压不:应,超过交流《50V或直流1【。20V
!4,。.4.?2 : ,特低电压《。配电回?路的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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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特低电压!配,电回路的《线缆应选用铜—芯导体;
!
? 2 铜—。芯导体应满足最小截!面,面积和机械强度【的,。要求;
! :。 3? 当?特低电压配电—回,。路与低压配电回【。路敷设在同一金【属槽盒内时应采【用带接地《。的金属隔离措施
】。
4.4】。.3: , 采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的照明回《。路应设置《。过负荷和《短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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