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供配电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1.1《 :应急电源与非应急电!源之间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
,
4.1.—。2 两个》供电电源之间—的,切换:时间应满足》用电设?备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
4.1.】3 备用电—源应满足用》电,设备连续供电时间和!供电容?量的要求
】
4.1.4 】 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共?用柴油?发电机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应【有各自的供电母线】段及回路《;
》
—。2 ?备用:电源:的用:电负荷不应接入【应急电源供电回路
!
4.1.!5 当民用—建筑的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共用柴油发电—。机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消防负荷应设置!专用的回路;
】
:
2 】 应具?备,火灾时切除非消防】负,荷的功能;
【
3! , 应具备储油—量低位报警或显示的!功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