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4? 供配电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1.1 《 ,应急电源与非应【急电源之间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
,
4.1.2! 两个供》电电源之间的—切换时间应》满足用电设备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4.!1.3 》备用电源应满足【用电设备连续供电】时间和供电容—量的要求
》
《
4.1《.4 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共!用柴油发电》。机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应【有各自的《供电母?线段及?回路;
—
,
2【 备用电源的用】电负荷不应》接入应?急电源供电》回路
》。
4.1.5 ! 当:民用:建筑的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共用柴【。油发电机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消防负》荷应设置《专用的回路;
】
— 2 《 应具备火》。灾,时切除非《消防:负荷的功能;
!
》 , 3 ? 应:具备储油量》低位报警或显示【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