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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供—。配电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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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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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应急【电源与非应急电【源之间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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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两个供电【电源之?间的切换时间应【满足用电设》备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
4.1《.3 备用电【。源应满?足用电设备连续供电!时间和供《电容量的要求
】
4》.,。。。。1.4 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共用柴油发电机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应有各自的【供电母?线段及回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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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备用电源的—用,电负荷不应接入【应急电源《。供电回?路
—。
4.1.5—。。 , 当:民用建筑的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共用柴油【。。发电机?。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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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消防】负荷应设置》专用的回路》;
! 2? 应具备火灾时切!除非消防负荷—的功能;《
】 3 》应具:备储油?量低位报《警或显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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