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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资,支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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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六条 !。 各:级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发现违法情况有【权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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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 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在接—受监察、处理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
, ? 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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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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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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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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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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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用【人单位因拖欠—工资有意《转移财产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有意回避—、,逃,匿的;
! 【 (六)《发生其?他有可能影响—劳动者工资》发放情形《的
—。
基层【工会发?现本企业《有上述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并向上级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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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 用人单位有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逐:月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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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为举:报人和用人》单位报送或者提供的!资料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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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合伙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无力支!付有合伙人逃匿【或者无力支付—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责成《。其他合伙人先予支】付劳动?者工资;合》伙人先?行支付后可》依法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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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分包!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在《总承包方或者—发包方与分包方【未结清工程款—前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责成总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先予支付!。劳动:者工资总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先予支付的》工资款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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