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工资支付《。 》 , ,   ?  :第五条 《 用人单位应当与】工会代表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方式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企业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 —    《 第六条  工【资集:体协议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 ,  :   ?   (一)支【付标准; 】        ! (:二)支付项目;【 《   《    《 , (:三)支付形式;【 ?。 ?       【 (四)支付周期和!。日期; 《 ,     】  : ,。 (五)加班工资支!付计算基数; 【    】     》(六)假期》工资、工《伤津贴、病》假津贴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标准;》    !     (七)】工资的扣除; 】 ,      】 ,  (八)》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 《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第八》条  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 第九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替代货币支付 】 , ?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委托他》人代领 !    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 , ? ,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  】  : 用人?单位应当至》少一个月支》付一次工资 】 :    《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代表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十五—日,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并报告】劳动保障部门—   】 , 第十三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任务完成后即时支付!工资: : ?    《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当日结算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表应当有发放—单位、发《放时:。间、发放对象姓名、!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和扣除的!。。项目、金额》等,书,面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 ,   ?  劳动者要求【提供个人《工资清?单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 , :。。。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     第—十七条  》劳动者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假期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没有约?定假期工《资支付标准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 !     —第十八条  劳动】。者因工负伤在—作出:工伤伤残鉴定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按其本人【因工负伤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平均工—资计算 【     第十】九条  劳》动者患病停止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病假《津贴:标准支付劳动者病】假津贴超过医疗期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又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停工】津贴 —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     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拘:役适用缓刑、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没【有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 第二十二条 【 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或者行《政拘留在《其人身自《。由被限制期间未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工资 !   《  第二十》三条  劳》动者:受纪律处分用—人单位没有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变动》岗位:和职:务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变动后的岗位和职务!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报】酬 》     —第二十四条  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以下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 】  :       (一!)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税款;【。    !     (二【)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    (三)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劳动者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 :    第二十五】条  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以下费用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 ?    】 ,    (》一)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费用;—   】 ,     (二)劳!动者赔偿因其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